深藏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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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出生的农村孩子,跳出农门,是大人对他们的期望,也是他们奋斗的目标,因为成了城里人,就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了,就能天天穿上干干净净的衣服了,就能……

而我,是为了能天天一早去早点铺喝豆浆、吃油条,才想跳出农门的。

我十五岁那年去县城高考完后,照母亲的吩咐,去看大姑。我把没有了支架的秃尾巴自行车胆怯地靠在巷子的墙上——一座房子的后墙,手发软地去推大姑家那扇红色油漆斑驳的木头院门,竟然开了!没从里面闩着!我不禁失望了。开了小一半的院门让我没了退路,只得推开了它。

我推着自行车一进院门,就是陡然低下去的一条贴着西边界墙的碎砖甬道,甬道下是一小块儿种着蔬菜的地。我拉住自行车的把,不让它跑,免得它的刮泥板稀里哗啦地响起来。

我把自行车悄无声地靠在大姑家的窗台下,踟躇地前后左右看,却发现大姑家两边的砖房都比她家的土房子高出一截,比前面的砖房更矮,胆子才大了些。

我推开那扇窗棂中间有眼半尺见方的玻璃的老古董家门,等眼睛适应了屋里的昏暗,才发现屋里的地面比外面低了半尺。正在擦北墙下大红躺柜的大姑回头认出是我,不冷不热地问我你从哪来?我满脸堆笑,瑟瑟缩缩地迈过门槛,进了“坑”里,告诉大姑我从哪来。大姑又问询了一下我的奶奶,就继续擦她的大红躺柜。柜盖靠墙的边儿上摆着一溜高高低低的瓶瓶罐罐盒盒,每一件她都拿起来仔仔细细地擦。

我父亲一从大姑家回来就抱怨:咱大老远的去了,想和她坐下拉呱一会儿,她把那个屁股大的家收拾个没完,不知道是不是嫌咱去了。既然我父亲,她的亲弟弟,都是这样的待遇,那我这个侄子就更不用说了。我瑟缩杌陧地站着,谀笑挂在脸上,累得面颊微微痉挛。我想回家,瞄一眼北墙上挂的石英钟,已经是下午四点半,骑自行车走四十五里便路,对我这个第一次出远门的农村孩子来说,在天黑前赶回去实在是难。住下吧,大姑一直不吭声。看看五点了,大姑才说,就在这里吃晚饭吧,那意思是我能住下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我的那些姑舅姊妹陆续回家了,都是罗马鼻子威势逼人地先进家门。我站起来一一谀笑着问候人家,人家都冷着脸嗯一声。一只只罗马鼻子犀牛角一样动来动去,我瑟缩在炕与大红躺柜形成的犄角里。尤其是那位对我的问候连嗯也没嗯一声的姑舅三姐的罗马鼻子,格外地让我胆战心惊。

比我小一岁的姑舅弟弟最后回来,拳头大的脸上就长着一只罗马鼻子,眼睛和嘴巴尽管很小,也被挤得没地方站似的。我谀笑着问他回来了?他嗯了一声,就去了自己那厢,吃饭时才出来。

吃饭时,一家人围桌而坐,只有姑舅四姐礼让我坐上来吃。大姑好像忙得忘了我,见姑舅四姐礼让我,才说,呀,你还没吃上?快坐上来吃。

一双双筷子扒拉着拳头大的碗的嚓拉嚓拉声,让用海碗吃惯饭了的我,不敢去盛第二碗。只有大姑问了一声:你不吃了?我嗯一声。大姑再没吱声。

那一夜我如睡针毡。天色终于亮到我能合情合理地起床了,才轻手轻脚地起来,一声不响地坐在饭桌的一把椅子上,听着一家人的鼾声。

大红躺柜上的闹钟一阵响。姑舅姊妹们都起来匆匆忙忙地洗漱了,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

最后出门的姑舅哥一关上门,我顿时觉得天宽地展,浑身松宽。不想,姑舅哥又立好二六式自行车(农村人最羡慕的自行车,但太低,在村路上骑不成),又推开家门,探进上半身来,要我跟他去吃早点。我心里一热——到底有人还记得家里有个我。

我推着自行车出了院门,只剩下一根棍儿了的脚蹬子半悬在九点钟的地方,我往下一蹬它,它总是从我的鞋底溜脱,铮铮铮地又回到“九点钟”。

姑舅哥伸腿叉住自行车回头等我,罗马鼻子的尖儿上闪着一星洁净的寒光。我谀笑着,推着自行车跑起来,说,哥,你骑上走,我能追上你。姑舅哥困惑地看看我、看看我的自行车,问,你咋不骑着走?我说链子掉得闹不住,我正准备去街上修了。姑舅哥就骑上自行车前面走,我推着自行车在后面追,链子铮铮铮狂响着,谁超过我都回头看猴子一样看我一眼。

姑舅哥停在了街边的几张桌子前,很有风度地立好自行车,弯腰锁自行车时,和桌子上吃早点的人彬彬有礼地寒暄着。直起腰来后,和一边站着的人寒暄着,就走了过去,和他们聊起来。我停在十步开外,偷偷地观察他们。他们的穿戴展油活水、一尘不染,头发都干干净净、顺顺当当的。他们都态度谦逊,但谦逊里都透出淡淡的傲气。他们都微微抖着向前迈出一脚的一条腿,好像在比谁的裤腿缝儿挺括。他们每人都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地方,比如姑舅哥,要是没有罗马鼻子,真不配和这些人站在一起。

谁吃完了早点,就站起来彬彬有礼地说,我吃好了,你们谁坐在这里吃。那些站着的人一定互相礼让一番,才有一个人显得无奈似的坐上去吃。

终于在礼让中姑舅哥坐在了桌子上,和气地叫远远站着的我来吃早点。那些人讶异地回头看我——原来那里站着一个人。我怎么也迈不开腿。姑舅哥怜悯地对那些人说,一个农村娃娃,怕生。他们就后悔看我了,赶紧收回目光。我更挪不动脚了,低声说,我不饿。舅哥歪着脑袋连问我几声你说甚了?我连说几遍,他听清了,只得自己吃了,给我买了三根油条,嘱咐我回家的路上小心些,就上班去了。

往回走的路上我浑身虚弱乏力,蹬一下自行车,身子离开车座子,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一只脚上,才能把脚蹬子压下去。但我知道这不是饥饿造成的,因为我对饥饿太熟悉了——它虽然让人虚弱乏力,但一咬牙,还是能鼓起一股子劲儿来的,骨头还是硬的,要不然,六十年代,林县人怎么能在石头山上凿出五百里长的水渠来?我们河套人怎么能挖出二黄河来?而现在这种虚弱乏力是酥松造成的:骨头里有无数针一样粗细的空孔道,怎么能硬起来?肌肉上被扎了无数个针尖大小的孔,怎么能鼓起劲儿来?四十五里路,我竟然从早上八点骑到星星满天,才骑回家。我第一次置身于如梦如幻之中:我是应答着父母焦急的问询、介绍大姑的境况、吃着母亲端上来的饭,但这一切像是在播电视剧,我就是观众,就是说,我第一次置身于活生生之外看着活生生。而我攥了一路拿回来的三根油条,被母亲恭恭敬敬地放在菜盘里,敬供似的放在炕桌上,在一星如豆的煤油灯的照耀下,它们更显得神物似的。它们散发出来的香味,是我们从来没有嗅到过的,我们心里都在念叨:这是城市的味道啊!母亲卑怯地,怕弄疼它们似的,万分小心地给我和姊妹们一人撕了一小块儿油条。我们都怕人看见似的,一低头,很快塞进嘴里。母亲把盘子往橱柜里放时,飞快地舔了舔手指上的油。

第二天,我睡到日上三竿,是母亲一再催促才起来的——这对一个农村孩子来说,是生病的征兆,再加上我一脸恹气,母亲就真以为我病了,不管我怎么说我没病,还是从寮房里寻出备用的皮硝熬了让我喝——我上小学二年级时拉稀二十多天,医药无效,眼看要死,是前院二娘娘说的这个喝皮硝的土方子救了我的命,以后,我一不对劲儿,母亲就熬皮硝给我喝。我知道生气、说明都没用,只得喝了这碗苦涩的土褐色液体。为了免受这个罪,我强打起精神,割草、放牲口和父亲垒院墙,一副健康的样子。但是,母亲还是不放心地留意着我。

是呀,平时嘴闲不住的我,沉默寡言了,总是对着浮现在眼前的油锅里翻滚的油条、桌子上一碗碗乳白的豆浆,和优雅地喝着豆浆、吃着油条的市民们出神,但出神的我要是忽然烦躁起来,那是因为母亲卑怯地,怕弄疼油条似的,万分小心地给我和姊妹们一人撕了一小块儿油条的场景忽然浮现在了我的眼前,搅黄了前两种浮想。而母亲看到我这个样子,能放心吗?母亲就发现我变了:准备干活儿时眉头皱起来,生怕弄脏了手和衣服似的,一干完活儿必定洗手。衣服自己动手洗了,说母亲洗衣服,往水里一摁、一揉、一拧,就算洗了,和没洗过的衣服一个样。一干完活儿,就是有火烧眉毛的事,我也先去村后的水渠里耍水,实际上是洗澡。最要命的是,我死活不和家人睡在一个大炕上了,硬在寮房给自己用木棍、烂木板、破褥子搭出一个小床来。好在我秋天就去县城读高中了,与家里的紧张关系自然消失了。

住校生都是星期六下午回家,但我从第一个星期开始,都是星期日上午回家,一进门,中午饭也熟了,放下饭碗,也该去学校了。母亲困惑又难过地打量着我——这娃娃第一次离家这么久,竟然不想家!这说明他不亲我这个娘啊!我这当娘的哪里做得不够呢?天地良心,我可是真想家呀!但我不能对母亲说,为了一早去看城里人吃早点,我才星期日上午回家的,那母亲会恓惶起来的——这娃娃是不是中邪了?好在母亲慢慢习惯了我星期日回家,把不解和痛苦深深埋在了心里。

先开始我只敢远远地看这城里人吃早点。为了不让人发现我在偷看,我总是假装路过。一开始只敢匆匆地路过一次,慢慢地路过时的速度慢下来,还磨蹭起来,路过的次数也多起来,路过时似停非停的,越靠越近了。

没多久,县城所有的早点铺我都光顾过了,慢慢地,我就只盯着一家早点铺了。它就在校门靠东一百多米的街对面,屋檐下挂一个几十年没洗过的红幡子,八张桌子分两排,摆在比街面高一尺的老旧青砖人行道上。它的店门又坐在比马路牙子高一米多的厚厚的石头墙上,从这墙上又起了青砖墙。你会看见从向里开着的两扇红色木头门的门槛上,先冒出一个秃顶上盘着一绺头发,高高油亮的脑门下面,是一双永远睡不醒的猪水泡眼的肉脑袋,接着,是脖子、肩膀、腰、腿,最后,是一双锃亮的皮鞋,跨过门槛,把脑袋向前伸着,歪过手里端着的木头托盘,好看见脚下的四节水泥台阶。他走下台阶后,你才会看见托盘里摆着要下油锅的蜜黄色的油条。这个情景老是让我想:这个看上去不高的店里面有多深?

一天,我忽然明白,就没有一个吃早点的人注意到有我这个人!我只是他们身边的一股空气——最多是一股带着土腥气的空气,惹得一些鼻子蹙一下而已!但我还是不敢靠得太近——我毕竟不是空气,要是一个人猛然转身什么的,我被撞个正着,就麻烦了。就是说,有一堵只为我设定的墙,挡住了我——我能透过墙看见他们,他们却看不见我。因此,我只能看着伸手可触的豆浆、油条,嗅着它们让我垂涎的香气。三十年后,我从微信上看到一张被清朝施以饿刑的照片——一个脑袋被卡在木头囚笼外面,蹲不得又坐不下的女人,把一条胳膊从木头囚笼里伸出来,指头正好碰着一只放着食物的铸铁饭钵。一个狱卒背抄着手、叉着腿,侧对着我站着,怡然地看着女囚徒怎么够碗。我受的折磨就是这样的。

这天,当这家早点铺上第一波顾客中最后一位顾客走了,老板和服务员都松了一口气,看着油锅里翻上滚下的油条说笑时,那堵墙在我眼前消失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坐在了眼前的那只圆凳子上,手搭在了刚刚被抹过,潮乎乎的空桌子上。

吃早点吗?一声亲切的招呼惊醒了我。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那位老板在笑着问我,但他脸上那亲热谦和的笑容瞬间尴尬起来,黄眼珠子在眼眶里下去上来,上来下去的,但笑还是挂在脸上,尽量不让它掉下来。我瞬间意识到,自己是癞蛤蟆跳进了金銮殿的门槛。我以为坐在人家的凳子上,就一定得吃人家的早点,就如同杀了人,一定得偿命!我鼓起勇气,要了一碗豆浆、三根油条。服务员虽然和气地给我用那张看上去笨重的木头托盘端来了豆浆和油条,但向下拉着的嘴角,自自然然流露出她是降尊纡贵的。然后,老板和服务员都一声不吭地直勾勾地看着我吃早点,一直在是轰我走还是挣我的两毛五分钱之间摇摆不定。我抢在他们决定要轰我走之前,把滚烫的豆浆倒进肚里,把三根油条塞进嘴里,把早准备好的两毛五分钱学着那些市民的样,放在桌子上,站起来就走。

身后传来搌布啪地摔在桌子上的声音,碗筷被掼进盆里的声音。还有一个异样的声音,我想,那是我的两毛五分钱被丢进垃圾桶里时,那枚五分硬币撞击垃圾桶壁发出的声音。

这墙撞得我再不敢去看早点铺了,也为自己的觊觎惭愧不已,几乎不敢上街,就怕碰上这老板和服务员。

高二下半年,都爱看闲书的缘故,一个混社会的同学和我好了起来。一个星期日(一到高二,住校生都显摆自己长大了似的,都不大回家了,我也一样)早上,他和我去县图书馆换书。出了校门,他忽然要请我吃早点。我诧异地看着他,意思是,你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他讶异地问,你是不是还没在街上吃过早点?我赫然笑着点点头。他不由得把下巴微微抬高些看着我——是见过大海的巨龟看和它说话的井底蛙的目光,怜悯又瞧不起。他不由分说,拉着我过马路,直向那家早点铺走去。我嗫嚅着问,农村人也能吃了?他回头吃惊地看着我,反问,农村人怎么不能吃?早点铺子都是为钱才开的,咱农村人的人民币和市民的人民币不一样?真是的!我真想对他说,确实不一样,咱手里的钱见了市民和咱一样直不起腰来。

他像要证明给我看似的,拉着我大模大样地从两排坐满了人的桌子间穿过,登上石头墙。那幡子长长的条子拂着了我的头,仿佛想把我拦在店门外。我不由得怯怯地看着它,发现它是老土布,所以看上去脏。我跟着那同学跨过早磨得没了棱角的木头门槛,才发现店里比街面低多了,这让店里显得比店面高大多了。

店里面摆着八张桌子,坐满了人。那同学乜着我低声说,面,才是有地位的早点!这家的面是县城的老字号,解放前就非常出名了。那个幡子,就是店老板的爷爷解放前用的。我不由得哦了一声,鼻子里顿时被一股醇厚的香味征服。忽然发现店里店外两摊子人都抬头看着我,不由得窘急起来,赶紧跟着同学下到店里。

一堵齐人胸口的老旧砖墙把客厅和厨房隔开。正在用架在锅上的木头饸络架子咿咿呀呀往热气腾腾的锅里压面的那位老板,抬头笑着问我们,吃面呀?显然他早忘了我,我的心一下子解放了。那同学大大咧咧地嗯一声,拉我坐在靠窗台的桌子上。那服务员笑眯眯地绕过一张张桌子走过来,我不由得紧张起来,恨不得变成空气。但她也显然早忘了我,问我们要两碗面?我的同学老练地嗯一声,见服务员又要问,就竖一下手指说,大碗。服务员一笑,说声好的,就转身往回走。我看着轻轻拍打着她丰腴的屁股的辫梢,低声问那同学,她是市民?那同学嗤一声,说,和咱一样,农村的。我大吃一惊,不清楚她为什么那天看不起我!

结账时,服务员认真地拿过那同学递给的一块钱,拿到厨房里,一会儿,把摞得整整齐齐的找零拿来,用指头捻着,一张一张数给那同学看。我的腰就直了起来,纳闷才一年的光景,服务员对农村人的态度怎么就变了?

从此我常常吃早点,不吃面。但我每吃一顿豆浆、油条,花的钱比一大碗面的钱多。别看豆浆、油条制作简单,每个摊子上的味道就是不一样。最对我口味的是猪儿巷的一个早点铺上的豆浆、油条——稍微凉一会儿,碗里的豆浆就起一层乳黄色的豆油,一筷子挑起来,送入嘴里,真香啊!那油条往豆浆里一泡即软,搛起来不烂,入嘴即化。但我最终还是固定在那家早点铺上了——去那里的市民都是在周围的单位(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计量局、路政局、县一中)上班的工作人,有地位、有教养,他们身上、衣服上散发出来的气味都让我心仪,而我得意的是,能和他们坐在一起吃早点了!和他们一样笑而不出声,声音不高不低,亲和地对老板或者服务员说一声,来一碗豆浆、三根油条,当服务员从那张笨重的木头托盘里往出端碗时,赶紧接过来,连声说,太满了,洒出来了,服务员也会笑着说,不满。我会和他们一样吃完后自自然然地扯一块儿餐巾纸,认真地擦手、擦嘴,要吐痰,低下头小声地吐在餐巾纸上。如果等不上服务员来结账,就把钱压在碗底下。我多希望我的姑舅哥能看见我吃早点的样子啊!我几次想到他吃早点的那家早点铺上去吃,但最终鼓不起勇气来。

但我很快失望起来——这个早点铺上农民也多起来了。大声吐痰、擤鼻涕的声音,很响地吸溜豆浆、咀嚼油条的声音,粗声野气地吆喝着来碗豆浆、四根(或者五根、六根)油条的声音渐渐地就成了主流。早点铺丢了几次钱后,没有谁往碗底压饭钱了。最热闹的是餐巾纸了,仿佛想把吃饭钱倒回来似的,每个农民吃完饭,都拿起桌上的餐巾纸来一扯,就是半卷纸,更有甚者,随手揣进了兜里。服务员和老板就喊,少扯些,擦个嘴能用那么多?就有农民嗤一声:不就是一点纸嘛,真是的。服务员或者老板就嚷,那也是掏钱买的,不是刮风逮的……怎么能让人少扯餐巾纸,成了纸商和老板们攻克的难题,直到现在也没解决了。

如果没有改开,农民很难坐在县城的早点铺上,当坐上来的农民越来越多,就像醇酒里的水越掺越多了。就是说,我忽然发觉吃早点时,身边坐着的市民被稀释得少了!那我吃早点还有什么意义!我开始频繁地换早点铺,但每个早点铺上都是市民与农民像砂子和大米混杂在一起一样混杂在一起!我不由得愤怒起来:市民怎么就容忍了农民坐在身边?为什么市民的态度改变得这么快?

我不再吃早点,埋头苦读。复读一年,终于考中我们地区的师专——在那时是很了不起的!意味着我跳出了农门!但没人知道,我是为了能在地区的首府临市,看到只有市民的早点铺而发奋读书的:在我当时的心里,临市是我敢想望的唯一城市。我想,县城是被农民的汪洋大海包围的一块儿礁石,很容易被浪头淹没不说,那上面的市民也落了一层土星子。城市,才是农民的汪洋大海中的大陆,农民的浪头绝不会淹没它,那上面的市民绝不会粘上一星土!

果然,临市比我们只有一条主街的县城大多了,就是师专这一片儿,也是我们县城的几倍大!就是说,临市大得吓住了我,宛如一位江河上讨生活的渔夫,一觉醒来,发觉自己在太平洋里。但我知道自己置身于真正的城市里了,这欢喜让我麻起胆子,以自己的教室和宿舍为起点,一点一点向周围摸索。师专周围早点的丰富、早点铺的新颖、大气,让我一点一点瞠目结舌起来。就拿面来说吧,它有醒揪面、刀削面、拉面、挂面、面疙瘩、挂面、钢丝面等等,把面以潲子来分,有牛肉面、炸酱面、排骨面、阳春面、三鲜面等等。但面绝不是早点的主角,烧麦、小笼包子、馅儿饼、焙子、煎饼、豆腐脑、碗托、酸粥、羊杂碎、馄饨等等都不逊色于面,每一类早点又像面一样能细分出好多种类来。让我惊讶的是,临市没有摆在露天的早点,都在装修得让我耳目一新的店里卖,有的还是两层楼,其中一个两层楼,一进门,就见二层楼的底方方正正少了四分之一。你上了二层楼,凭栏俯视一层楼里熙熙攘攘的顾客、一张挨一张的桌子,感受从一层楼升腾起来的人声、香气,你觉得自己像腌在了早点里。我们县城的早点铺与人家的早点铺比,就是土房房和砖房比了。想想县城的早点曾经多么让我敬畏,不由得惭愧。唯一让我遗憾的是,这里没有豆浆、油条。我想,可能它们在这里是不配上排场的。是呀,就是在县城,它们也只配摆在露天里卖的!我不由得为自己羞惭起来,以后改吃面了。

等我熟悉了师专周围的早点,就以此为起点,用了一年的时间,才摸完临市的早点。师专周围的早点与之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呀。我像一头小羊羔迷失在千万头羊里一样,迷失在了临市早点的海洋里,才知道我们县城的早点是井底蛙,临市的早点是大海龟。我们县城的市民对于临市的市民来说,就是土鳖!我不由得鸟瞰小县城里的大姑一家。

临市的早点虽然让我晕头转向,但我决不去大排档早点铺,那里五湖四海的农民都有,而且,这一类早点铺农村人开得多。就是说,改开后不论城市大小,都有农村人涌入。高档早点像一道关口,挡住了农村人。所以,每个星期天,我都坐公交车去市区里的高档早点铺。师专周围的高档早点铺以学生为主,学生大多来自农村。

我先是胆怯地在几家高档早点铺外面观察了几次,买了相宜的衣服,理了相宜的发,在师专附近一家小旅店里,模仿了几天市民的言行举止,觉得差不多了,才鼓起勇气走进一家高档早点铺的。谢天谢地,我从门口迎宾小姐的脸上看出她丝毫没有看出我是农村人,她不知道走向她时我浑身在出汗!一被她迎入早点铺的门,我相信自己是跳过龙门的鲤鱼了!

但我深怕有人看出我这滥竽充数的市民。我曾经观察市民的那几家早点铺我坚决不去,让自己的穿、戴、言、行迅速地比市民还市民。但我就是心虚,虽然知道这是自己在吓自己。因为在师专也没几个人知道我来自农村——一聊到“你是哪里的?”我就顾左右而言他。而一看到那几个知道我底细的人,比如班主任,我就像琵琶精见到了姜子牙,好在人家不说破,但觉得他随时会说破的危险,可真是如刀悬头啊!毕业后我留在了临市,几十年来与也在临市的班主任几乎不联系,这是后话。我最怕的是,在早点铺和哪一个知道我底细的人碰上了,就是人家只冲我笑一笑,也会剥光了我的衣服!直到现在,我走进饭店都是先机警地扫一眼周围,正吃着饭,猛不防脊背冒一股汗。但最直接的危险,是我身上的两个地方,一个地方是有死肉(茧子)的手(市民的手是白嫩绵软的),尤其是十个指根下面绿豆大小的蜡黄色死肉,害得我总是紧紧攥着拳头,从来不和人握手,也不做手势,衣服的袖子总是长长的,把手缩在袖口里;一个地方是黢黑的脸(市民的脸再黑,也往出透着白)。这两处地方像孙悟空变的庙杆儿子,被二郎神的眼睛觑破是迟早的事!

我无可奈何回家一次也不出地——不光是家里人,村里人也认为出地不是我分内的事了——我已经是市民户了——那时考中学校,户口就被转成农村人梦寐以求的市民户了。但我对自己的市民户口看得远没有和正宗的市民一起吃早点重要——我这类从农村户口变成的市民户口,在这些正宗的市民眼里是属于另册的。虽然我不再被风吹、被日晒,但黢黑的脸没有一点改观,只得偷偷地搽没有香味的增白霜,这对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农村青年来说是需要胆量的,一旦被人知道还不笑话死?我虽然不握锹、不使锄了,但手上蜡黄的死肉依旧,一没人,我就用指甲刀剪着死肉,尽管它像韭菜似的剪了又长。这死肉真成了我的心病。就是到现在,我三十年没握过锹、使过锄了,指头根上还有淡淡的蜡黄色。

但暴露我的不是手上的死肉、黢黑的脸。

我就要从师专毕业的一天,与我同桌吃早点的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忽然彬彬有礼地问我,你是不是五原人?我吃了一惊——家乡五原在我眼里实在是个小地方,羞于被人知道。他这么问我,是在揭我的短,但我又不敢否认,就反问他,你为什么说我是五原人?他像潜伏的特务向不肯承认自己也是潜伏的特务的人深深地一笑那样冲我深深地一笑,说,你每句话的尾音和我一样是往上飘的,这是咱们五原人特有的口音,而自己是根本不知道的。说完,他像证据在握一样自得地深看着我。见我张口结舌。他进一步显摆道,我还知道你是农村人。我的脸唰地白了。他轻轻一笑,把自己的左手张开,挨着我拿筷子的右手,压在桌子上,说,你看,我的手多硬啊,指关节是鼓出来的,整个指头像苦竹杆儿。这是从小发力造成的。我下意识地想收回右手,他一眼盯死了我的右手,说,你的手也是这样的啊。我挤出点笑来,打岔话:老兄怎么会在这样高档的早点铺上吃早点?他眨了眨眼,反问我,你怎么会在这么高档的早点铺上吃早点?实际上我问完这句话,就知道自己把自己给将死了。见我一时没话,他就替我回答了:还不是兜里有了钱,不想做土鳖,来个华丽转身?土鳖这两个字深深羞辱了我。他却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问,老弟做什么生意?年纪轻轻的就能坐进这么高档的(他抬眼打量了一眼早点铺华丽的顶)早点铺,生意一定不错,说不定咱们能合作。见我懵懂的样子,他起了疑心,说,现在咱农村人闯事业也讲究抱团,尤其是老乡抱团,这样才能从市民的屁股底下挤出个座位来。他回头泛泛地指了指身后的顾客说,这里面还有农村人,但你看不出来的,但他们都是这么坐进来的。

我是怎么摆脱这个人的,真不记得了。以后我不再去那家早点铺。没过几天,在另一家高档早点铺,我一进门,就听见偌大的大厅里,有一桌人在大声喧哗,这让我惊讶不已。我正吃着中间,忽然从那一桌传来自豪又野气的声音:我就是农村人,怎么了?我不由得站起来,越过黑压压的人头望向那一桌人,见他们正气势汹汹地瞪着邻桌的一桌人,直到邻桌的人都站起来不声不响地走了,他们胜利地继续张扬着。我丢下吃了一半的早点就走了,从此不再去临市的高档早点铺了。

既然城市里到处是农村人,城市还是城市吗?随着我在临市城里上开了班,认识我的都说我是城里人,我如果否认,他们会认为我是神经病——不是城里人,你怎么是城市户口?那我只能承认我是城里人了。但我知道我这城里人并不在城里。这城在哪儿,我不知道,也懒得去找了。是的,我去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但我不认为它们是城市,它们都被农村人淹没了。

二十年来,不管这个人在城市里多出名,只要知道他是农村出身,我就不大和他走近了,但有一个文友例外。我是从网上认识他的,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当我们知道我们同在一座城市时,马上见面了。我们同样的口音(每句话的尾音往上飘),让我们都惊呼——你是五原人?奇怪的是,乡情从我心里迸发出来了。当我们不由得再次伸手时,我看到了他指头根下面蜡黄色的死肉,说,你也是农村人?他坦然地说是!我又一次奇怪自己,在他面前竟然没有掩饰自己农村人的出身,一把握紧了他的手——是他的坦然让我也坦然了吗?就是说,二十年来,在这座城市里,我第一次在一位老乡面前坦然地露出自己的真面目!是不是掩饰得久了,需要休息一下?我和他相处,是在自家的后花园里似的。越相处我越觉得自己的文学造诣和文学天赋远远不及他这个非科班出身的人,就越和他走得近了。奇怪的是,我们交往近十年了,从来不谈五原,至于城市,也没谈过,但不像对待五原这个话题那样都暗自避开(当有人当着我们的面提起五原时,我们都当没听见),是心里就都没有“城市”,像古人心里就没有电视,所以也就无从谈起了。

今天下午,我一个人闲得无聊,给他去了个电话,他很快就来了。两人喝着茶,随意聊了一会儿,我就觉得他心不在焉的,问他有心事?他看了我一眼,端起茶杯,低头认真对吹拂着茶杯里漂浮的茶叶,慢慢地喝了几口茶,果断地放下茶杯,惆怅地对我说,半年前他看卡夫卡的《城堡》时,心里忽然咯噔一声——你没有走进这座城市!当时他惊讶地把书丢在沙发上,抬头。窗外是群山般的楼林:向阳这一面反射着耀眼的阳光,背阳那一面投下壮丽的阴影,让城市显得沟壑纵横。那些沟壑就是街道,街道上人如行军蚁、车如火柴盒。而他屁股下的楼房,就在繁华的市区中心——他,怎么没有走进这座城市?!

是呀,这不瞎扯嘛!他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快二十年了,怎么说没有走进这座城市?他说他生气地看着叠在左脚背上的右脚大拇指,仿佛这个问题是它提出来的。那大拇指又幻化成一个烟雾缭绕的袖珍城堡,一个小人绕着它转。

他这洋溢着文学美的诉说让我惊讶不已,才知道他心里也有个城市情结。而我对城市的心病,不也是没有走进我要进去的城市里吗?但我故意说,你没走进这座城市,这二十年在哪生活着?他说,是呀,这二十年来我就生活在它里面,可以说是目睹着它一点一点从一个村落聚合型城市,蜕变成一个充满现代气息的城市的,宛如看着一个吸溜着鼻涕的小姑娘,一点一点出落成一个大姑娘的,怎么能说我没有走进它里面呢?你随便提起它哪个地方,我都能把它二十年来的变化细细道来。就说利民街和胜利路相交的那个十字路口吧,你也知道,到现在仍然是这座城市车水马龙的心脏地带。我记得二十年前——你也应该记得——它的中心摆着一个半米高的白色圆形交警岗位,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开出两级台阶(我连连点头说,对对,是这样的)。太阳没露头,交警用三轮摩托把它拉出来,傍晚路灯亮起来时,再把它拉回去。几辆三轮摩托护卫舰似的围绕着它停着,在它们后面公鸡尾巴似的竖起来的警灯随时会陀螺螺地旋转起来,尖锐地叫起来,它们的烟洞就突突地喷着青烟整天响,猛虎扑食般地冲出去了(我连连点头,说,是这样的)。

他说,站在岗位上面的交警居高临下打出的威武凌厉的手势、吹出的雷霆万钧的哨音,让好多小男孩下定决心,长大了当交通警察(我笑道,是的)。那些小男孩忽略了那时交警的辛苦——一到下班高峰期,不光各路人马从四面涌过来,农村的毛驴车也拉着西瓜呀、玉米杆儿呀什么的涌过来。好在牲口都训练有素,夹杂在车水马龙中毫不惊慌,甚至比它们的主人都懂交警的手势和哨音(我不由得笑起来)。这时,一个路口就站了一个交警,辅助岗位上的交警。那时没有红绿灯,全靠几个警察声嘶力竭、手势翻飞、哨子狂吹,止住这条街,放行那条街,哪个不听话,喝骂着上去就推搡,还不听话,噼噼啪啪一顿暴打,摁在三轮摩托上拉走(我说,这个我可是没看见过)。哪条街的人,被止住十多分钟不动是平常事(我说,咋不是呀!)。

他说,我记忆最深的是一位异常魁梧的交警——比满街的人高出一尺有余,你离得老远就能看见他宽阔的肩膀、棱角分明的大黑脸,野草般疯长的络腮胡子(我拍着沙发扶手连说对对对!不知道这位交警现在在哪里了)。不论当时十字路口多混乱,只要他在场,总能够让秩序井然起来,我没见过有谁抵牾过他说的话。他的手势那么傲慢有力,一股霸气让你放弃了与他抗辩的念头,照他说的做了(我笑道是的)。

他说,不知道哪一天,那岗位上摆了一个粗壮的黑色四棱灯杆,它顶上的四面都有一个红绿灯。交警只是站在四个路口,照着红绿灯的指示维持秩序。那个警察不见了(我哦了一声,说,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了)。不知道哪一天,四个路口上每个人都恨得咬牙的高高的减速板不见了……

他说,现在,这个路口人人只看红绿灯、摄像头,早不见了交警的影儿……

他说,我要是把这座城市每个地方二十年来的变化都这么摆出来,能写一大本书,你说,怎么能说我没有走进这座城市?但当时那个说我没有走进这座城市的声音对我说,是的,你是熟悉它二十年来的变化,诚如你说的,宛如看着一个吸溜着鼻涕的小姑娘,一点一点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但是,你知道这个大姑娘的内心吗?因为你熟悉的是她形体的变化!就是说,城市和人一样,都有一颗心啊!

他说,这座城市有颗心?这让我吃了一惊。反过来说,如果这座城市真有一颗心,它想什么,我真知道,那证明我确实进了城了,因为那也是我的心啊!反过来说,我自己心里想的,也就是这座城市的心里所想的,那么,也说明我进城了,问题是怎么来印证啊!他说,他当时望着自己的那个大拇指犯难了好一会儿,忽然笑自己神经病!——你,就是这座城市的一员!就如同你身上的一个细胞,就携带了你身上的所有信息一样,你,就携带着这座城市所有的信息!但是,我很不自信,怎么也觉得我这个农民工出身的人是嫁接在这座城市上的。他说,嫁接?!又一个让我尴尬的词!这让我想起去年回老家,发觉二十年的离别,自己和家乡的人怎么也不一样了,就是说,嫁接在别的树上的树枝,一天一天地与它原来所在的身体也不一样了。就是说,我回到村子,也是个边缘人,如同我现在是城市的边缘人。就是说,我现在处于城市和农村之间,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我拍着沙发扶手说,咋不是啊!这就是我们奔向城市却进不去,不,找不到城市的下场!

他惊讶地问,你从小也向往城市?我反问他,咱们这一茬农村人哪个从小不向往城市?他思想着望着我说,也是。你也是怕修理一辈子地球(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又一种说法)才向往开城市的?他见我踟躇,就笑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谁想抱着一把铁锹劳改犯一样修理一辈子地球啊!我红着脸说,这不是我向往城市的起因。他眼前一亮,问,那是什么?我就红着脸告诉了他,最后对他说,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这个秘密的人。他的眼睛因为共鸣而异常明亮地看着我,说,真不敢相信,你也是个异类。见我讶异地看着他,他笑道,我也不是怕修理地球才向往城市的,而是因为一本小说,和由这本小说拍成的电影。见我瞠目结舌的样子,他笑道,那本小说叫《三家巷》,里面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欧桃和她表哥的爱情深深地打动了我。没想到的是,我正沉浸在他们的爱情中的时候,村里放电影,正是这本小说改编的,啊呀!(他打一下自己的脑袋)真要命,电影名字想不起来了!反正小说和电影一下子融为了一体,让我这个初一学生对城市产生了不可遏制的向往,因为那里才有欧桃那样可人的少女,我们农村是没有的,呵呵,我也告诉你,你是唯一知道我这个秘密的人。

我惊讶地望着他,两个人的心因为都把秘密给了对方而顿时更近了!我就取笑他是情种,在城市里找到欧桃没有?他说,我连城市的门儿都没摸到,怎么去找呢?我问他,如果能摸进城市,你还会去找吗?他沉思一会儿,说,那只是第一因,随着我从小说上对城市了解的增多,我向往城市的原因就复杂起来,那第一因就如同发面用的面肥,消失在发起来的面里了。怎么说呢,书里写的城市的一切我都喜欢:教堂、街道、马车、妓女、小偷、公园、酒馆、咖啡店、杂货店、电报、电话、贵族、平民、冉阿让、牛虻、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呵呵(他惊觉自己出神了,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说了些什么呀!我说,你说的这些都是外国小说上的。他怅然地说,你说得对,但外国我自知去不了,我就想进中国的一座城市。(他一激灵)对了!我这才明白,我只是要进中国的一座城市,潜意识里还是因为欧桃。(他的目光暗淡下来)但是……

八十年代初,中国文学大爆炸,文学书籍、杂志犹如年三十晚上接神的焰火,绚烂满天、夺人魂魄。全国的青年几乎都是文学愤青,其中包括正在县城上高中的他的哥哥,每个月回家一次,都会把他订阅的《十月》《收获》《当代》《小说月刊》《作品与争鸣》等等杂志拿回家,还会把自己买的书,比如《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高尔基中短篇小说选》《锻炼》《子夜》《腐蚀》《牛虻》《穿墙记》《少年维特的烦恼》《茶花女》《简爱》等等拿回家。十来岁的他一下子发现这些书和杂志比他读过的《说唐传》《隋唐演义》《说岳全传》《三国演义》等等好看多了!一下子陷在这书籍和杂志的沼泽里不能自拔。他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在寮房读《人生》时怎么为巧珍的不幸爱情泣不成声。当时从昏暗发霉的寮房西墙一米见方的窗户上,射进来的如血的夕照怎么让他绝望!他到现在还记得自己一连好几天萎靡不振,就因为少年维特的烦恼好像就是他的烦恼;他到现在还记得一到月夜,他就爱看月光下房屋烟洞的影子,因为《悲惨世界》里那位英俊的少年正隐在花园里一个楼房烟洞的影子里望着芳汀的女儿珂赛特明亮的窗户;他到现在都记得自己怎么想着坐火车到山里去,去碰到一个《哦,香雪》里的山里姑娘香雪……

他总是恍恍惚惚的,眼前浮动的美丽幻影常与身处的粗糙无聊的现实形成鲜明对照,让他与现实由疏远而冷漠而不能忍受,强烈地感到自己生在家乡这样的农村真是不如死去!家乡没有山,一到冬天,千里光瓢、寒风凛冽,人们只得窝在空气混浊的小土屋里喝烧酒、赌博、打扑克,赤裸粗鄙地打情骂俏,自然会发生一两件通奸事件,就成为漫长的冬天最出彩的地方了。封闭造成的枯寂,就是谁家的羊下了一只羊羔,也会成为一村人好几天的谈资。而一过了年,昏天黑地的沙尘暴刮了一场又一场,虽然女人们用围巾把脑袋、脖子裹得严严的,又戴上口罩,又用套袖把袖口封得死死的,但还是和男人一样被吹成黑瓷溜子,哪有一点女人的妩媚啊!最让他受不了的是,一年四季只能和村里这百十号人在一起,出门只能看早看腻了的五十处简陋的院子,进门只能看爷爷和父亲,如果不出意外,他也一辈子就生活在这里的自家院子!这种囚徒似的生活让他深以为耻,急着离开家乡,这让他不会现实地谋划人生,而是抄近路,想靠写作,像顾城舒婷他们一样一夜成名而登龙庭。他纵然天资聪明,学业因此一塌糊涂,高考名落孙山,才醒悟自己要靠写作谋生是空中楼阁,而那条实实在在的通过读书走进城市的路,在他面前也断了!而这条路和当兵一样,是当时的农村男青年脱离农村唯一的两条路!

就要在农村了此一生的绝望让他食欲顿减、消化不良、臭屁不断(怕臭着别人,放屁成了他很头疼的事),用母亲的话说,瘦得一股风就能把他刮跑了。他游魂野鬼一样在原野游荡了几个月,不得不认命,顺于习俗,娶妻生子。他努力想化入村里的生活,但那没法化掉的部分日渐显现,那就是越来越不甘心在粗鄙猥琐无聊里混日子——这简直是在受辱!他越来越与村里的生活格格不入,他的心被刮擦得伤痕累累。他审视着那无法化掉的东西,越审视越觉得它瑰丽销魂,终于窥见,它的灵魂就是进入城市的那个梦!原来,被埋葬的它一直活着!他想给它致命的一击,只有这样,他才能成为一个纯粹的村里人,但是,这时的他发现它对于他是多么的重要,宛如一位被狼群包围的人,忽然发现那把被自己丢了的斧头原来就在身边一堆落叶里!就这么,他抓住痛苦这棵稻草不放,度日如年,又无可奈何。

他几年没有读到书了。当来做客的表弟带来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时,他强留下它,保证过几天给表弟送去,一头扎进书里,发现书里面年长自己几岁的孙少平活脱脱就是他啊!

是呀,孙少平能走打工这条路而进入城市,我为什么不能?

当时,在西北边塞之地,出去打工是从电视上看着宇航员登月了,看看而已的事。但他最终决定去登月,自然是石破天惊的事。最远只到过五原县城的他,一下子来到千里之外的一座南方城市,盲人一样独个儿摸进一处建筑工地,当了小工,受尽欺凌排挤,到现在,那段往事都是他不堪回首的,想起来就后怕。但是,他毕竟进了城市!一有难得的空闲,就怯生生地游荡在大街上,是多么的欣慰啊!为了给自己证明这不是梦,他总是使劲儿跺一脚大街、摸一摸路灯柱子,对自己说,怎么样,真的吧?但鄙夷的目光、拒他千里的态度,自己碰过的东西人家立马恶心地擦一遍,或者干脆丢进垃圾篓的行为,让他明白,自己虽然身在城市,但离城市远着呢!

一次,他去邮局给家里寄钱。一进门,发觉邮局里没人——这空无一人却让他无地遁逃——人来人往才是隐蔽他的丛林。他虽然小心翼翼,但邮局门上粗壮强劲的弹簧让门在归位时仍然发出卡塔一声响。他忐忑不安之际,高高的仿真大理石柜台后面露出一颗年轻女人的脑袋来,把一头金色烫发往后一荡,露出略带三角的眼睛来,瞄了他一眼,一缩,不见了。他觉得那一瞄,穿透了他崭新的西装,看见了西装里自己脏兮兮的农民工身体。而在人来人往中,只要不留意看他的脸和发型(谁多看他一眼他都发怵,他只希望没人看他),这身西装足以藏起他的农民工身份。但现在,他不得不赤裸着几个月没洗的身体,在无遮无拦中走向柜台。

他趴在齐胸高的宽阔的柜台上,说第三遍给我一张汇款单后,那趴在办公桌上看书的年轻女人才猛然被惊醒地一下冲他扬起头来,一头金发惊起般一跳,又落下(他看出这是故意装作自己吓着了她),埋怨地说,大声点嘛!我以为是……真是的。头又对着书。他只得又大声说一遍。那女人慢腾腾地,但声音很响地寻见一个窄条本子,很响地撕下一张,唰,丢向柜台。那张纸翘着头,很响地滑向他,不情愿地停在他手跟前。

他填好单子,递向继续看书的年轻女人。半天,那女人才转过头来,认真端详了一会儿单子,才小心地捏着一角,拽到办公桌上,手指立即离开单子,整个动作宛如你往开捏一团不得不捏开的脏纸。她挑剔地看了半天单子,挑不出毛病,问他钱呢?他把手里的钱递给她。她本能地往后转头,鼻子微蹙,身子也后撤,歪斜着身子,拉开抽屉,拿出一副白手套,慢腾腾地戴在手上,这才接过钱来。

他的脑袋咚地碰在一堵从天而降的墙上,满眼金星落地后才看清,这是城市的城墙!就是说,自己来了城市一年多了,才碰上了城墙!就是说,城市并不是摆在地上的这些高楼大厦、纵横的街道、车水马龙,城市在城里人的心里!

他审视着这堵城墙,它不仅仅是看不起农村人,而是排斥!就因为自己身上烙着农民二字!孙少平不也因为农民工的身份被城里人排斥吗?一年多的城市经历让他看出来了,改开后城里人很反感涌进城里的农村人,像现在欧洲人反感涌入的非洲难民。他决定把自己从农民工里剔出来,认为去国营工厂当临时工(孙少平不是走的这步路?比他大几岁的一个叔叔不是去县化肥厂当了临时工,现在转正了?)、买市民户——这两种刚刚出现的新生事物,还能让他去掉烙在身上的农民二字,能让这堵城墙给他放下吊桥,让他走进城里。

他求人托人找关系,白花花的钞票送出一把又一把,终于进了一家国营工厂当了临时工(他当时也知道,国营工厂已经岌岌可危,临时工已经是普遍现象,没有孙少平那时吃香了),又回去向父母兄弟借了钱,走后门买了市民户。最重要的是,儿子四岁时就被他送进一所国立幼儿园——他要儿子从小和市民的儿子一起长大,这样,就是“土生土长”的市民了!在儿子的报名册上,他郑重地在一家三口人的户口上都写上市民,真是扬眉吐气啊!唯一让他心虚的是,户籍所在地是自己的老家,而不是这座城市,所以,他要给儿子掏高昂的片儿外费,自然会惹得人怀疑他的市民户口。他打听到,只要在本市买了楼房,户口就能迁移到本市。这成了他三年内的奋斗目标。

他发觉,自己和妻子接送儿子,那些攒在幼儿园门口的家长们都不搭理他们。不到半年,儿子死活不去幼儿园了,从儿子缺胳膊少腿的话里,他还是听明白了,老师不待见儿子。而孩子们虽然小,但察言观色的本领很大,自然顺着老师的意,就不待见儿子了。他就火了——我为了能进入你们的心里,付出了这么多,你们就是长着石头心,也该感动了呀!真是市侩啊!

是呀,市侩就认钱和权。权对他来说,此路不通,他只能必须比他们有钱!他看到好多发达了的农民在城里目中无人,他真想对他们说,不能这样轻视城里人。但他发觉好多市民对这些农民俯首帖耳,这让他为那些农民、为那些市民羞愧不已,因为他们都不守“纲常”。但现在他认为,只有像那些农民那样,才能走进市民的心里。

他从小商小贩做起,几年后开了个不大不小的饭店,也在本市买了楼房,户口自然落在了本市。虽然这时他也知道,市民户已经没有农村户口吃香了,但他坚持这样做。不出所料,知道他是老板的穷市民,见了他没有不眉开眼笑的。但他也知道,一背过身去,他们会呸一声唾在地上,骂一声,再有钱,你也是个泥腿子!就是说,他还是没有走进他们心里。但不管怎么样,他们眼里有他了。当然,比他有钱有地位的市民还是看不见他,他也不在乎——你不可能让每个市民都看见你的!如果不是后来他发现,自己周围越来越看不见真正的市民了,都是进城的农村人!就是说,自己奋斗十几年,还没跳出农村!他沮丧又迷茫。一天,他等一个朋友,正好在新华书店门口,就溜达进去,想浏览一下书打发时间。一进书店,他猛然记起,自己近二十年没看书了!猛然明白,自己之所以一定要进城,不就是城市的文化气氛在吸引自己吗?是呀,文化领域,才是市民的精华所在的地方,而自己这十几年,眼睛只盯着市民中的平庸之辈!

他自知文化水平不够,废寝忘食地读书,几乎把市图书馆的书都读完了。他过人的记忆力和领悟力,让他自信水平不在一般的大学老师之下。他本来极有文采,又赶上网络时代,所写文章很快走红,再加上他有几个钱,出手大方,很快成为本市文化名人,真是往来无白丁,谈笑有鸿儒。这时,已经不是他走进城里人的心里的问题了,而是,我不是城里人,谁还是城里人?但是,那一天,他看卡夫卡的《城堡》时,那个声音无情地告诉他,他,连城的门都没摸到!他与那声音辩驳一番,谁也说服不了谁。他就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在城里面。他出入商场酒店,打高尔夫,打台球,去地下赌场……总之,他知道的城市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他都去,但那个声音说,这座城市有一颗心,你是进不去这颗心里!他这才不得不承认,这座城市确实有一颗心,对自己紧闭心扉!这种恐慌不亚于和妻子生活二十年后,才忽然知道,自己根本没有进入妻子的心里!问题是,他到哪去找城市的这颗心呢?就是退而求其次,有人告诉他,城市的这颗心是什么样子的,也行。虽然他很谨慎地问过几个他们的爷爷就是这个城市出生、死去的市民,但还是被人家怪异地笑看着不回答他——这是个神经病。只有本市大学哲学系一位教授,很认真地想了想,说,你说的这座城市的心,应该是这座城市的精神面貌、世风习俗、生活习惯等等的一个有机综合体。他的心豁然开朗,要这位在这座城市工作了一辈子的老教授给他说一说这座城市的心。老教授告诉他,这座城市的精神面貌和别的城市的大同小异,那就是开放的、唯利是图的、腐化堕落的。很简单,在这趋同的大趋势下,每座城市很难有个性。同样的,这座城市的世风是混乱糜烂的,没有什么成型的习俗,生活习惯也是乱糟糟的,没有成型,这都与城市人口大流动,天长日久地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越来越少造成的。老教授的话让他逆反起来,宛如看见美女长着蛇心,而自己奋斗二十年,就是为了走进这么个心里?就是说,不是城市的心拒绝他,而是他拒绝了城市的心!

他今天来我这里,就是我不问他,他也会向我诉说这个苦闷的,因为我们是时不时坐在我家后花园里喝茶的人。他恼火地说,如果他心里不响起这个声音,他会惬意地生活着的,你说,这个声音为什么来扰乱我呢?我望了他一会儿,说,关键是,为什么这个声音就让你搁在心上了呢?

他慢慢地靠在沙发上,长久地望着我——不,是望着我那句话!

我说,刘邦望见秦始皇出巡,说,大丈夫理当如此。可当他真当了皇帝,与自己憧憬的做皇帝不一样。虽然《史记》上说,叔孙通用一套礼仪制度,让他尝到了当皇帝的滋味,但我敢说,刘邦有一天半夜醒来,会问自己:当年躺在这张龙床上的秦始皇的感觉,真的和现在躺着的自己的感觉一样?

他更加直直地望着我。

我说,我敢打赌,秦二世绝对没这么想过。他问为什么?我说,秦二世的皇位是继承过来的,人也是出生在皇宫,长在皇宫的。他似有所悟,说,确实是,如果我心里冒出一句“你连现在农村的门儿都没摸见”的话,虽然我离开农村二十多年了,几乎没回去过,我,会搭理这句话吗?农村就是再变化,用我们农村的一句话:它就是烧成灰,我也认得它!我说,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很简单,出生地你没法选择,但你要去的地方是有选择的。从你的叙述里我明白,小说里的城市和城市人的生活,给你营造了一个城市,你要进入的是这个城市,这就是这句话冒出来的原因。宛如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走出埃及,在一个地方住下来,人已经代谢了几代了,但有一个声音忽然响起来,要他们继续走,因为这里不是他指给的他们要去的地方。

他低下头想了一会儿,说,我可能是营造过这么一座城,因为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营造,因为我那时只是一味遐想而已,但这种遐想不停地增加删减变更城市的模样,所以,我心中是有一座城市,但我也确定不了它是什么样子的,但他确实在哪里存在着。哦,我想起来了,我也去过不少城市,一去了就暗暗留意,我现在才明白,我是在找一种感觉,什么感觉?就是那座城市给我的感觉,现在我想,是直觉告诉我,找到了那种感觉,心中的那座城就是眼前的这座城。而那种感觉,就是那座城市的心。就是说,潜意识里,我一直在找这座城,就是说,那个声音说的那句话,也不只是针对我和这座城市说的。但我现在想,那个声音说出那句话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论我在城市怎么风光,但潜意识里,认为城市看我就是个泥腿子。

我说,我们现在所生活的城市,它就是这样子的,但是,它是我们的子女的城市,因为,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而我们注定是这座城市的客人。就是说,在我们有生之年,是没有我们这样的人的城市的。

他的目光透过我楼房的窗户,望着辽远的天际,说,有的,就是我们心里的那座城市,因为它是从我们心里生出来的,我们的心从小在那里生活过,而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就是与身同在的地方。他收回目光说,但我们在大地上找不到它。他苦笑一下,继续说,你比我幸运,你毕竟实实在在感受到过你心仪的城市的气氛,是这种实实在在的气氛,让你向往城市的。而我这纯粹是海市蜃楼。

我说,奇怪,让我们,尤其是我,向往的城市,都是因为农民大量涌入城市,而消失了。为什么?他说,是因为我们对自己农民身份的厌恶,从而永远不想见到农民?还是认为城市就不能有农民的影子?我说不知道。可是忽然,我和他都吃惊地看着对方:我们原来都是在逃离小时候让自己深感屈辱的农村,不同的是,我在逃离城市人对农村人的鄙视,他在逃离农村粗鄙无聊的生活。闪电般地,我们都避开了对方的目光,都因为知道对方看见了自己深藏的尾巴而脸通红。都明白,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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