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年我们再次遇见。
我依旧给自己倒一杯咖啡,然后饶有兴致的看着周杰伦演唱会的微博网友直播。
忽然眼睛有些发酸,我揉了揉,揉出来几滴眼泪。
然后我将手中苦涩的咖啡一口饮完,换上衣服鞋子,梳个三七发型洗把脸就就出门了。
坐进电梯的时候,我看到镜子里面的眼睛还是有些微红,我赶紧吐口气,从包里拿出来一副无框眼镜戴上。
我赶着去赴约,一个七年前的约定。
我给自己加油打气,石左你一定能自信勇敢的面对的,不就是一个前女友嘛!
然而另一个声音说,不不,你没有勇气去面对她。她可是你前女友。
约在了一个咖啡馆,推门进去熟悉的旋律就灌进耳朵,一瞬间就将吵杂的世界关在门外。
恍然间我回到了十年前。
阳光和背景都变得温柔起来,我跨着包走进咖啡馆,推门就是周杰伦的《稻香》。
我坐在吧台点了一杯咖啡,卡布奇诺。
我望着窗外有些发呆,感觉到孤独。没错,我十七岁就经常觉得孤独。
窗外人来人往,或许我喜欢的人就藏在某个地方。
我在为我的青春发愁,我在为我的爱情发愁。
我想起来这些十七岁的事儿嘴角不自觉的上扬,那时候真是好啊,连发愁的东西都让人羡慕。
突然一个姑娘顶着大波浪,手里拿杯星巴克,从人群里走来,恍然间,我感觉,她回来了。
(二)
毕业三年,我没再谈过恋爱,感觉自己像是患上了孤独的绝症,任何人都治愈不了。
毕业三年,我觉得自己再也找不到爱情。
毕业三年,我再也找不到自己的理想。
我刚到北京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能够在帝都闯出一片天下,毕竟我是个怀有理想的青年。
我以后要得诺贝尔奖,我以后要当大作家,我以后还要取个大美女当老婆。
然后我就在新生报道处遇见了小梦,当时我顶着大太阳拖着行李箱,以一个很诡异的佝偻着的姿势看着小梦发呆。
当时新生报到处人很多,个个被晒得心焦烦躁,我努力吸引小梦的目光,露出大白牙,看着我排的位置越来越靠前,朝她比了个耶的手势。
突然被推了一下子:“诶,哥们儿,你往前走啊,老是比二干嘛!”
后来小梦说我那天给她的印象很深,她说我背着一个大包,还拖着行李箱,佝偻着像一个从乡下赶来认亲戚的老乡,还朝她比V。
我混在一群大一新生里,盯着小梦的胸发呆,随后我又将眼光瞟到了胸牌。
“沈小梦,教育学院2013级……”
找到自己寝室后,我好不容易选好床位,还没来得及跟室友熟络熟络,随便铺好床以后我就跑去上厕所了。
在厕所掏出小鸡鸡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内裤湿了。
这一定是汗,一定是汗。
后来迎新晚会,小梦作为四个之中的一个主持人一上台就引起了众多男生欢呼,当然也包括我。
迎新晚会看到一半,我感觉自己的裤裆凉嗖嗖的。
一模,我擦,又湿了。
我赶紧跑出去,撞见小梦从后台出来蹲在椅子里。
我原本想冲上去向她宣告我的宣言,我爱上你了,一看到你我就激汗四射。一看到你我就忍不住想抱着你。
可是她抬起头,我发现她面色苍白,用力的按着小腹。
我知道是她来姨妈了,难怪刚在台上的时候一直把小腹捂着,大家都以为是裙子太紧。
我本来想跑去关心一下的。可是低头看着自己的一双拖鞋,脚趾头露在外面像是在争先恐后的想去给心爱的人表白,结果弄满身都是泥。
脏脏的脚趾头,破旧的衬衫,蓬乱的头发,再看她的大波浪怎么看怎么美,白净的小脸下就是一身红裙子,再往下是一双不合脚的白色皮鞋。
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卑,甚至是无地自容。
落魄的时候遇上心爱的人是一场劫难。
所以我偷偷去医务室买了些止痛药红糖水葡萄糖之类的,然后又偷偷跑去后台放在她的衣柜里面。
虽然我落魄,可是我依旧有梦想啊,我带着仅有的骄傲跑回寝室。
回到寝室后才发现脚趾头沾了更多泥巴,而且被小石子儿磨出了好大的几个血泡。
大二,我终于在一个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因为那部杂志很受大学生喜欢,加上同学的口口相传,所以很快就被学校的文艺社相中了。
当你不再落魄的时候遇见心爱的人,还是会觉得自己那么不堪,甚至卑微。
加入文学社后才知道,小梦是社长。早已经在校报上做了个专栏,而且很多杂志出版社找她约稿。
此时小梦依旧美得不可方物,我不知道她认不认识我,我只知道她偷偷幽居在我心上已经一年了。
后来由于文学社的关系,我和小梦的接触机会多了,我们两偶尔会挑出几篇文章拿到广播站。
一天,小梦看到我手里准备给广播站送去的文章问,这是谁写的?
我随口一说,我写的。
她突然眼睛里藏不住了兴趣,我看看?
我拿给她看了,她说我的水平很好。后来她推荐我做了副社长,文学社的同学们全票通过。
后来知道,我们学校的文学社一直都是一个正社长,两个副社长。不过她当上社长以后就没选过什么副社长了。
由于我们是正副级关系,所以我们的接触机会更多了。
我们经常在一起审稿子到晚上,然后一起吃晚餐。
小梦这类女神肯定是很多人追求的。
在饭馆,我们点好菜单,一个屌丝男起码0.1吨以上,挤在我们桌上,腆着脸拿出来一束花捧到小梦面前告白。小梦明显被屌丝男吓到了有些不知所措。
我擦,这还能忍?
我好不容易拉起来屌丝男往门外拖,然后跟他说,小梦是我女朋友,你不用白费心思了。
屌丝男微微一笑,但他的回答让我万万没想到,屌丝何苦为难屌丝?
我擦,今晚九点公寓村门口,带上你的兄弟不见不散。最后我还加上一句,小梦就是我女朋友。
然后我转身,走回饭馆,过门槛的时候还被自己的拖鞋拌了一下。
然后,隔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小梦问我,你刚跟他说了什么?
我微笑了一下,没说什么,就说我两不巧得了同一种传染病,让他赶紧离我们远点儿。
小梦咯咯笑了,他信了吗?
我说,当然没信。
小梦怀疑起来,那你怎么说的啊?
我说,我两个今天都忘带钱包了,今天点的菜挺贵的,我让他赶紧走吧。
小梦捂着嘴哈哈笑起来,后来我两隔着热气腾腾的饭菜,感情迅速升温。
小梦说,你从今往后叫我小梦吧,我爸妈都这么叫我,别连名带姓儿的叫了。
后来我们去逛了街,顺便还去奶茶店坐了会儿。
晚上我把小梦送回寝室之后已经十一点,我已经忘了和屌丝男的约战。
听说屌丝男叫了一群哥们胆战心惊的应战,结果等了一宿我没来。后来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后来我跟小梦经常在社团里工作学习,我甚至已经有了一种已经谈恋爱的感觉。
那一天,小梦告诉我,让我们一起去她最喜欢的一个知名作家的签售会。
我欣然答应,借了室友一套正装,自己淘宝上选好久一双鞋子,出门前还偷偷抹了把室友的发胶。
整个人焕然一新,感觉像是变了一个人,精神,派头,我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一个高富帅。
那天我无比的自信就提前到了约定地方,小梦那天随便穿了一些休闲鞋,背了一个可爱的书包,很是青春。她见到我很吃惊,惊叹夸奖一番后就拉着我一起赶着去了签售会。
我被她拉着到了签售会现场,觉得自己和她竟然有些般配。
签售会现场异常火爆,人山人海,排成了无数条长龙。
小梦有些忧郁的说,这等到明年也要不到签名啊!
我眼看天就要黑了,我和小梦已经等了两三个小时,队伍依旧长得望不到头。把小梦安顿到一个饭店,说等饭菜上来之前,我肯定帮她弄到一本签名书。
后来等我满头大汗将签名书送到她面前时,小梦激动的都快要哭了,说自己喜欢了这个作家好多年,终于有本签名书了。
小梦问我怎么绕开那么长的队伍要到签名的。
我宠溺的看着她,乖,今天等这么久饿坏了,吃饭。
我没有告诉她,我用了自己一周的生活费,找到一个签到名的人,买过来的。
如今七年过去了,我已经忘了我和小梦怎么谈上恋爱的。
只是觉得那段青春,最真心,最掏心,最开心。
大波浪姑娘早已经离开了我的视线。
手中的咖啡已经喝完了,我将对面的一杯咖啡也喝了起来。
不是浓缩咖啡,是卡布奇诺。
如今我也喜欢和浓缩咖啡了,我记得我和小梦在被窝看过一部老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
小梦哭得一塌糊涂。
是啊,如今我也活成了你的模样,精致了许多,拖鞋只在家里穿,不喝饮料,不看幼稚的动漫,爱去听音乐会。
不过我仍旧喜欢听周杰伦的现场演唱会。
不知道听谁说过,如果有人带你去听周杰伦的演唱会,那就说明他是真的爱你,因为他带你去看的是他整个青春。
我拼命赚钱,攒钱,省钱想带你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
我变得黝黑,瘦了许多,不过我依然快乐,因为我准备在那天向小梦表白。
大二下学期,我终于存够了钱,掰着手指头算算日子,周杰伦也快要来北京开演唱会了。
我好不容易拉小梦一块去,她翻着白眼说,明明自己活得都这么邋遢,还有闲钱去听演唱会,最近又瘦了很多。
可是现场,小梦尖叫得最大声,像个快乐的孩子一样。
周杰伦的演唱会粉丝很多,每个人都挥舞荧光棒,北京工人体育场,因为我是第一次去演唱会现场,还是和小梦一起,顿时热泪盈眶。
我突然跟小梦说,小梦,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小梦热情高涨,根本没听清楚我说什么。
“你说什么?”
“我让你做我女朋友。”
小梦随着人群一起唱,“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唱完后,小梦说,我愿意。
我突然湿了眼眶,现在咖啡馆放的是周杰伦的《告白气球》,抱歉我现在不喜欢周杰伦了,他现在唱不出来我跟小梦告白的味道。
什么塞纳河畔,什么左岸的咖啡。
小梦,现在喜欢周杰伦吗?
我点的另一杯咖啡没有喝,舍不得喝,那是我给小梦点的。
我现在不止变成了你的模样,还变成了你喜欢的模样。
可是,你回来好不好?好不好……
眼泪吧嗒吧嗒的掉进咖啡里,迅速和咖啡融为一体,我知道不加糖的浓缩咖啡是什么味儿,但是不知道加眼泪的浓缩咖啡什么味儿。
我和小梦顺利度过大学剩下两年,两年来,他把我打造得精致,完美,帅气。已经彻彻底底告别了以往邋遢的形象。
跟小梦走在一起,让别人觉得我两无比的般配。
大四的时候我和小梦在操场上闲逛,商讨着未来计划。
我们要会被同一家公司录取,然后在北京买个小房子,生个可爱的女儿。
对啊,深爱一个人就是把对方融入到未来里。
我和小梦愉快的讨论着未来,迎面碰上了屌丝男,他体重有增无减,现在可能0.15吨了。
小梦甩甩长发,一头扎进我怀里,笑的那么开心。让我一时间幸福得水深火热之中。
后来匆匆毕业,我和小梦做了北漂。
我一直热爱文学,想在出版社找个工作,所以一直疯狂的向出版社投简历。
小梦很顺利,还没有毕业就被一家公司签了。而我两个月后还是没有找到工作,每天窝在家里无所事事,让自己感觉很窝囊。
我努力待在家里写作,可是没有一家出版社要我的作品,我特别沮丧。
卧槽,这太打击我了,我这么努力的写作,怎么还没有出名,难道是我的作品都跑去谈恋爱去了?
狗日的,竟想着谈恋爱,不去出名。
就像父母时常望着我叹息一样,我对着自己的作品叹息。
我问小梦,元芳,你怎么看?这件悬案是否能破。
元芳说,瞎逼逼个啥,那些人都不懂,你他妈就是未来的文学家,艺术家,中国第二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我尖叫,第一个是谁?
元芳说,就那个秃顶的莫言!
我欣慰了,我以后当文学家,艺术家,诺贝尔奖就算了,好了,你退下吧!
小梦就去帮我做饭了,我看着小梦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很是心疼,每天下班回家还要照顾我这个不能自食其力的未来作家。
我甚至一度觉得自己是个残废人。
那段日子特别难熬。
没灵感写不出来作品我就朝小梦大喊大叫,甚至叫她滚出这个她交的房费的房子里。
有天我甚至看到小梦从一个豪车上下来,我顿时像吃了火药,跑过去当着小梦的老板对小梦破口大骂,狗男女,奸夫淫妇甚至更难听的字眼我都骂出来了,连我写作都没有这么好的水平。
小梦忍着泪水,她没回我一个字,后来又上车,留下小梦的老板一脸的莫名其妙。
甚至感觉我不可理喻,是啊,我就是不可理喻,我是一个失败者,我是一个需要靠女人养活的人。
老板和小梦开车走了,我感到无比的空虚和解脱。
后来我给小梦留张纸条,告明我离开了。后来我离开了北京,换了一切联系方式。
转眼几年后,一家电影公司看中我的小说,高价收购了我的那篇小说的影视改编权。
我又回到了北京,住酒店里,我给脑海里记得最深的几个数字发了条短信。
我来北京了,我想见你。
没有回复,反正我已经习惯了。我随手又发了条,我在老地方等你。
我看了一眼周杰伦演唱会网友的微博直播,拾掇拾掇自己出门赶往老地方。
以往我和小梦喜欢来的餐厅变成了咖啡馆,里面还是喜欢放周杰伦的歌。
歌还是原来的歌,不过物是人非。
我推开门进去,小梦早已经点好了咖啡等我,她是卡布奇诺,我也是卡布奇诺。
我说,我现在已经习惯了浓缩咖啡。
我和小梦没有见前任那么尴尬,反而像是久别的小情侣一样。
我说,毕业第一年我找到工作了。
对啊,你找到工作了,我们自己租了一个小房子。
我看了她一眼,对啊,我们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每天吃泡面。
她说,那时候我们过得无比幸福不是吗?
我说,是啊,是啊,无比幸福。
有人说时间能抚平一切伤痕,但我认为这是最残忍的一面。
你历经的不管是悲痛还是快乐都会被抹去,有的被抹的一干二净甚至残渣都不剩,有的会藕断丝连成为记忆的碎片。
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没有电影里面幸福?没有配乐?没有旁白?没有调好的色彩和背景?
其实都不是,我们没有的只是自己想象中幸福,咧着嘴笑的那么开心,捂着头哭的那么幸福……
其实不是这样的。
我离开北京后,小梦也离开了。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无论怎样,她电话还能打通,只是几个月后变成了空号,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发短信给她。
也许这个世界有个专门供失恋的人躲避的角落吧,不然那些人该往哪儿去呢?
时间不能帮我们解决很多问题,
只是让她们变旧了,旧得你不愿意再想起,旧得你不愿意再为之痛哭流涕。
窗外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那我真希望今天的雨能越下越大,能淹没住我曾经的颓废懦弱,能淹没亲手放小梦离开的我。
我也希望今天下的雨能淹没整座城市,这样似乎别人就不知道有人哭泣过。
不过我望着给小梦点的卡布奇诺依旧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