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一男子患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被亲属送到他儿子、前妻及前妻现任丈夫共同居住的家中。
不料,他的儿子、前妻及现任丈夫并不愿意供养他。
于是,该男子被安置到村里一个废弃的房屋中。
3人这样做的意图很明显:是想将病患男子活活饿死!
后来,男子被村民偶然发现。
3人知道男子被人发现后,又将其转移了:
这次,这个瘫痪的男人被遗弃在一处废弃采石场的大坑里。
不仅如此,在将该男子遗弃在采石坑之后,其前妻的现任修某还多次折返回去,多次查看,直到确认被害人确实已经死亡之后才离开……
法院一审判决:
患者儿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患者前妻无期徒刑;
患者前妻现任修某:有期徒刑15年
看了这个案例,如鲠在喉。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才是恩情比海深。
死者与其前妻育有一子,说明两人曾经相爱过。
至于后来为何离异,孩子是不是当时就判给了前妻抚养?
还是因为死者离异时,儿子还小,一直与其前妻一起生活,与死者没有感情?
不管是何原因,不敢想象、也不愿相信这是真的。
尤其是被害人的儿子,毕竟是父亲给了你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怎么忍心在其生活不能自理时,不对父亲尽赡养义务,而将他抛尸荒野,活活饿死?
想对被害人的前妻说:
不管你跟他当初因为什么原因离婚,那是你孩子的生身父亲。
没有他的种子和辛勤耕耘,哪有你现在的宝贝儿子?
更想对被害人前妻的现任修某说:
这样一对蛇蝎心肠的母子,你会指望他们将来会善待你?
如果将来,你也不幸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你敢保证下个被遗弃到人迹罕至的荒野里的,不一你!
笔者只想感叹:
鱼找鱼,虾找虾,你们仨,真的是人类中的奇葩!
养儿防老已成过去式。各位亲:
好好爱自己,兜里有钱,车里有油,手里有手机,手机里有电、有钱、有网,腿脚利落,生活能够自理就是幸福。
奉劝中老年朋友:
养老靠自己,捂住自己的钱袋子。好好锻炼身体,让自己生活能自理的时间长一点。
一旦患病,或者,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可以去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