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薛兆丰老师《薛兆丰经济学讲义》之“第八章:信息不对称——谁的话语权更大”。
三、责任的分担/让防范的成本最小
1、汉德公式
用市场化的解决方案,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但是,要想应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光有市场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法官也参与进来。
政府监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汉德公式。
汉德是美国一位著名的中级法官。
汉德公式是:B>PxL
B.,是避免意外的成本;
P,是产生意外的概率;
L,是意外所产生的损失。
在现实生活中,汉德公式有着广泛的应用,可以帮助当事双方合理地确定责任。
2、监管要看边际效应
汉德公式中,有三个变量:避免意外的成本、产生意外的概率、意外所产生的损失。
如果避免意外所付出的成本低于意外发生的概率乘以意外发生以后产生的损失(预计的损失),那么具有避免意外义务的人,就应该承担责任。
在实际的侵权责任法当中,责任的分摊不是黑白分明的,而是有灰色过渡带的。针对责任的强弱不同还存在一些经典的不同比例的责任分摊类型,包括疏忽责任、严格责任、连带责任等。
只要产品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无需证据就可以判企业疏忽,企业应该对自己的产品负有严格的责任,顾客不需要提供关于疏忽的证据就能够获得赔偿。这种无条件的责任,就叫做严格责任。
从1944年美国的可口可乐案以后,严格责任的概念在产品安全案件中,越来越被人们广泛接受,厂家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担负严格责任就成了常态。
从经济学角度看,我们要盯住的 永远不是某一个指标的最大化,而是多个指标之间的平衡。换句话说,我们要盯住的是,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之间的平衡。
任何事情都需要有一个度,因为过分的安全、过大的责任,也会带来事与愿违的结果。
追求过分安全,也得付出金钱和机会的成本。
3、监管本身也要引入竞争机
强制披露,是指政府命令厂家,把产品的所有副作用清楚地列出来告诉消费者,让消费者自己来做决定。
强制披露刚开始很受欢迎,是因为:
第一,学者觉得这种强制披露的办法,很适合解决我们今天社会中遇到的复杂问题。
第二,普通消费者也欢迎,因为它符合自由经济的理念。
第三,政府官员也欢迎这种做法,因为这种做法不会增加多少立法和执法的成本,只要发一个命令,让所有的厂家都把相关的信息披露出来,一张纸就可以了。
强制披露令失败的原因:
一是,好多人对文字和数字不敏感。
二是,信息负担过重。
三是,决策厌恶症。如果一个人面临一个决策,他可能会花心思去考虑,两个决策他也可能会仔细再想想,但如果面临50个决策、100个决策,他可能就懒得再去做任何决策了。简单的说,复杂性削弱了强制披露可能带来的好处。
披露的信息过多,还会对消费者产生意想不到的误导作用。
专家把自己的缺点,说得越多,就显得越可信。
也就是说,一开始看起来既受学者、消费者欢迎,也受监管官员欢迎的强制披露令,事实上在实践中很难达到它的目的。
垄断性的监管机制,很难在信息高度复杂的社会里,为情况多样的消费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