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我被派去参加15年杜卓医疗纠纷案的司法鉴定听证会。这种听证会我是头一次参加,在这之前听都没听说过,具体听证会是什么样子,怎么个形式,司法机构会问哪些问题,要不要和患者或家属当庭对质?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没有丝毫概念。
我们是中午两点到的,这个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位于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8号,属于北大医学部的一栋楼,
我们在前台做了登记后找了个角落坐下,杜卓的家属和杜卓,另外还有他们的两个委托人早就等在前台,因为通知预约的我们的听证会是下午3点半开始,我们全程无任何交流都默默的等着时间,这时我发现前台有一个电子滚动屏幕,在滚动通知各鉴定案件的时间,都是医疗纠纷,有北京本地的,最远还有河南周口的,这些人来这做鉴定恐怕要住在北京,真是不易。
3点40终于轮到我们了。我们被带进一个12-13平米的屋子,被设置成会议桌的样子,桌上摆着标示牌,分别是患方代表,委托人及医方代表,两位鉴定员和一位外请产科专家。外请专家是无需签字和告知单位及姓名的。
这个产科专家全程问了我们医方许多问题,虽然问题大多比较尖锐,但我认为如果我们认真总结归纳这些问题,对我们改进工作是很有帮助的!
1.首先专家肯定了我们的引产适用指征,这点很重要,因为时隔两年患方法律委托人还在纠结这个问题,认为我们引产适用指征不当造成后果。
2.我们的病例没有显示bishop评分,我狡辩称有宫颈条件的详细描述,专家没再反驳,但我觉着我们以后的病例还是应该显示宫颈评分,这个并不难,而且描述简单,明了,专业。
3.很重要,就是催产素引产的规范化,一是“入室试验”,也就是静点催产素之前(包括外用米索)常规做一个胎监;二就是静点催产素的记录,这个记录包括催产素入液时间,浓度,滴速,调节滴速记录,病人的胎心宫缩等等。我们的催产素引产记录在产科护理记录里,应该独立出来。续液也要再记录。
4.破膜,包括人工破膜应该同时有这个时间节点的胎心监护。同时病例记录应该有性状及量的描述。
5.发现胎心异常要有异常时的监护。
6.临产,也就是有规律宫缩有一个胎监记录,我觉着我们的病人进产房常规拉一个胎监。
7.鉴定专家另外问了几个问题,包括病人孕期有无做唐筛,是否采足跟血,在儿科住院期间有无排除代谢性疾病。我认为我们需要改进的就是新生儿生后一周的随访,主要是足跟血和听力筛查。
最后,杜卓家提出对小孩做伤残及护理依赖鉴定被否决,因为这种鉴定需要等小孩6周岁后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