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千千万万人中,我偏一眼看见你,为什么,万万千千人中,我偏只爱你。
这如同为什么生,为什么活,为什么死一样,让我想不明白。想不明白的,最后,都由四个字定论,命中注定。即使,在遇见你之前,在遇见你之后,我都不信命,可是,唯独在你身上,我已找不到别的词语,来解释你我的一场相遇。
2016
听说,2016年,曾轶可开了一个巡演,主题名叫,不如我们重新来过。于是,我突然就想起来,我曾经有多喜欢过她,也突然就想起来,曾经,我又有多喜欢过你。
原来,只要是深深喜欢过的人,即使时间再怎么流失,我们再怎么走散,也总归是经不起勾勒的,好像是一件毛衣上随意冒出的线头,轻轻一扯,就再也不能停歇,直扯到尽头。这件毛衣,是回忆。
2010
在2010年之前,我是最爱夏天的。夏天的蝉鸣,雪糕,短衣短裤,还有那滴在赤白的水泥地面上迅速消失的汗水。无论是奔跑还是呐喊,好像都来得更畅快些。
2010年,初夏,我遇见的拾七。
该怎么去形容才算贴切,我无数次回想那个瞬间。是午后醒来,坐在寝室门口,然后就看见了拾七。短发,白T,牛仔裤,人字拖,上扬的嘴角,透着光的眼睛,还有那骨子里散出来的骄傲,阳光都落在了她的身后。而我,就那样一直一直的看着她,直到,再也看不见她。后来,我都常常想,是不是,在那个时候,我们的剧情就算拉开了。像所有泡沫剧里面的情节一样,我对这个女孩,怦然心动,一见钟情。即使,传说一见钟情,钟的都是脸。但,我已经相信,可能,喜欢上一个人,真的只需要几秒的注视。
与其说,是因为我跟拾七很有缘,总能恰好的遇见她,倒不如坦诚点,我能天天见到她,不过是因为,每天一下课,我就趴在教室外的走廊,如果有人问我干什么,我就说,吹吹风,看看风景。层层叠叠的高楼面前,哪里来的什么风景,不过是楼下,有个人,会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经过。而我,不过是为了目睹这一场经过。
即使,在这个时候,我也并未意识到喜欢这个词。喜欢一个陌生人这样的事,多少有些荒唐。
究竟,这段时间维持了多久,我不记得了。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突然有一天,高三的教室里空无一人了,接着,我们成为了那里面的人。在高考之后,在暑假即将开始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从来不承认我是个不爱读书的人,我只是不爱读教科书而已。高二升高三,面对着即将来临的暑假,班主任悠悠的说,放假一周,然后都必须回来补课。为什么,因为要赶进度。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赶进度这个词。
其实,我个人觉得,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实在没有必要补课,首先,数学英语水平均停留在小学阶段,你再怎么补,我都只能以睡来应对。再者,对于什么文综这些,实在心有余而睡不足。看着看着,就趴桌子上了。光是睡还算是不错的陪跑,我还不能控制自己不去找人叨。毕竟,人长一张嘴,不是吃就是说,不能白长啊。在我胡思乱想过后,我随即决定了绝对不来补课。在放假后第一天,我就逃到了苏州去。即使后来老班打电话,我都从未动摇。
我以为我会过一个很是惬意,也很是让同学羡慕的暑假。没想到,老刘的一通电话,就让我迫不及待的回了学校。电话内容除了东扯西拉的,就还有一段,我们班来了好几个复读生。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你指给我看过的一个短发女生,她也在,就坐你前面。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指给他看过,但,我知道,一定是她。于是,我实实在在的是马不停蹄,披星戴月的赶回了学校。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那么想坐在教室的课桌上。回想起来,才发现,原来,真的喜欢一个人,是无论,外面花花世界多耀眼,自由自在多快活,都比不上能天天见着她的快乐。
真正认识拾七,是在回校大概半个月后。严格来说,她算是坐在我的右上方,我们之间,还隔了一条走道的距离。半个月里,我试过和她周围的一圈人嬉笑打闹,也试过从她身边来来回回,还试过风趣幽默,我逗乐了她身边的人,唯独没有得到她的一丝注视,甚至,她连头都没有抬一下。绝大多数的时候,她都是安静的坐在那儿,偶尔跟复读生聊天,极少和应届生说话。上数学课她就趴在桌子上睡觉,自习时会拿出一个白色本子写写画画。她课桌里有一个透明的玻璃杯子,还有一个蓝色的杯子,白色的,她用来泡牛奶,而蓝色的用来喝水。每天下课,我都想方设法的想去吸引她的注意力,每天上课,我都默默的注视着她。我并不能做到像对待别人一样,那样大方的自然的去接触她,甚至,我都不敢很轻松的站在她旁边。我不理解,但我的确是,一见到她就低到了尘埃里。她就是我所有的关注点,她就是我所有的目的地。她是我的难题,也是我的惊喜。
转变发生得很突然,突然得一切都很自然而然。放着历史类电影的自习课,一群没人管的学生。也多亏之前和她周边的人打成了一片,刚好,就被坐她后面的人喊过去吃东西,然后一顿东扯西拉的胡说八道。在不觉中,她就突然调转头跟我们聊了起来。我都不记得乱七八糟说了什么,大概是使尽了浑身解数的,逗得她时时发笑。笑着笑着,她就说,嘿,加个QQ吧。不是没有心跳加速欣喜若狂的,不过,被我很努力很努力的克制住了,我假装着很淡然的说,好。
我记得,那个盛夏的夜晚,我把头捂在被子里,双手汗淋淋的按着那个直板手机,进她的空间,把她的说说,日志,相册,甚至留言都一条不落的看了下来,从天黑看到了天亮。在我终于伸出头来,呼吸到新鲜空气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头发都已经汗湿。其实想给她留个言或留个评论的,却又怕太鲁莽,最后什么都没做的退回了自己的空间,然后就看到了她的一条留言:傻孩子,姐姐来看你。这是她给我的唯一一条留言,再后来,她都只是评论,再没留过第二条。
2011
好多事物,从来都是从我们手里,从我们眼里消失的。往往,我们自己选择了视而不见,最后,还要反咬一口,以为自己被欺骗。即使,是后悔的时候,也从来不愿意承认。比如,在时间面前。
我清楚的记得,回去的时候,黑板上挂着的倒计时的数字,是106天。撕着撕着,我们竟都已经高考完。
毕业晚会,我没有看见拾七,我猜,她是不会来的。她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怎么会来呢。于是,一整个晚上,我都在喝酒,唱歌。有的人喝醉了,睡了,有的人假装醉了,抱着别人哭。而我,没有睡,也没有哭。只是,每有人进来,我都禁不住要抬头看一眼。虽然,我知道,她并不会来。
这是一个,没有假期作业,没有人跟你说要学习,也没有人告诉你准确的开学日期,甚至,你都不知道,究竟会不会有开学那天的假期。
填志愿的那天,我是见过拾七的。她比我先到,坐在办公室翻着一些学校的资料,手臂上还缠着白色纱布。我进去,查了成绩,填了志愿,出来。整个过程里,我们都没有跟对方没说过一个字,连一个对视都没有。我突然想起,在智承,她曾问我,要不要跟她报考同一所学校。我不是没有动心,不是没有开心。只是,我还是头也没抬的说了一个不字。
拾七是骨子里的骄傲。而我,是表面的骄傲。她做过的决定,不带后悔的。而我,太容易心口不一。
我没有告诉过拾七,我究竟有多喜欢她,可能,我自己也说不上有多喜欢她吧。
2010年夏末的时候,我跟拾七已经算是朋友。我会偶尔,在经过她座位时,不经意的放上一杯奶茶,转身之后,会听到她说谢谢。也会时不时的在她周边晃荡着,说一些绕口的笑话,在看到她嘴角挂着一丝浅笑后,莫名的生起一股成就感来。我们,就在这样的暗来明往中,越来越熟识。我曾以为,时间,就会在这样微甜的氛围中,被轻飘飘的吹散。我还以为,只要时间长点,只要我对她好,再好,更好一些。然而我忘了,她是艺术生。文化生跟艺术生的高考历程,原来是隔着一段时间距离的。所以,当她跟我说,过几天,她就要出去集训的时候,我真的是懵掉了,像是被人从身后猛的推了一下,那样的失魂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