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可以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当996连续上了好多天的新浪微博热搜榜之后,各位大佬纷纷出来发言,不管说的是什么,似乎总有人反对。
众口难调
而那些反对996的,到底在反对什么呢?
第一个问题:996是不是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对工作时间进行了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每日、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也进行了要求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明确要求不得违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对超过正常劳动时间应支付的工资报酬也指定了明确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那么,996是不是违法?
按996来计算,每天工作11个小时,超过3个小时,但是每周工作6天,按每个月4周计算,比劳动法要求的 “不得超过36个小时” 还要多36个小时。
那如果不超过36个小时呢?
用人单位有没有支付相应的报酬,或许就成为了是否违法的判断标志,可是现实情况是:绩效也好,奖金也好,都可以打擦边球的。
第二个问题:加班是必要的吗?
这个答案是无解的,只有到具体场景里才会有更真实的判断,只是你的任何行为,都会让你的老板对你刮目相看,好的或者不够好的。
不同职业所需要面对的工作时间是不一样。
- 如果你是财务,稳定的工作量,最多就是月底的时候加个小班。
- 如果你是行政,你希望996估计也没那么多工作量给你996。
- 如果你是微商,那你必须是007,因为你并不知道自己的用户什么时候来。
- 如果你是2C的销售,你也只能007,因为必须跟着客户跑。
- 而如果你是2B的销售,那一定没有2C那么不稳定。
- 至于程序员,在项目上线前,总要赶个进度。
但还有一类加班是非常恶心的:明明没什么事要做,但老板不走,没有人敢走。
所以有一个流派说:向上管理老板,唯有磨合、训练好和老板的沟通方式之后,才能真正获得下班时间。
只怪工作的形式已经变化,大部分人不是靠体力劳动吃饭的,而是脑力劳动,所以,空间不在一起也没关系。
只怪现代通讯太方便,改变了很多人的工作方式:时间不是问题,距离不是问题,只要有电有网,就可以工作。
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界定是否加班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了。
第三个问题:我们有没有选择权?
每个人都有选择权,选择接受或选择拒绝。如果你没有选择拒绝的能力,或许就该反思,为什么别人可以而我不行。
不能拒绝的背后到底代表着什么?
- 个人能力弱必须加班才能完成工作
- 希望可以加班多做一点工作
- 没有更好的其他工作作为选择
- 身边的人都默认必须加班,我只能随大流
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还是,我们根本没有选择权?如果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默许了这套规则之后。
三个问题之后,我们再来思考一下,那些反对996的,到底在反对什么。
- 明明违法的事情,竟然被全社会默许了
- 组织形式的变化让界定加班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而谁能改变它?
- 我们的选择权在被慢慢的吞噬,为什么我只能被逼着去选择我不想选择的东西
如果我们最终无力改变这些,或许可以思考下这个问题:我们最终为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