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德鲁克(1909 - 2005),现代管理学的开创者,被誉为“现代管理学之父”“管理大师中的大师”。德鲁克一生中本着“改变人们生活”的实用态度,一边教书,一边做咨询,一边写作,出版了三十余本著作,影响了比尔·盖茨等一大批追求创新以及最佳管理实践的学者和企业家。他的很多管理理念都是在咨询过程中对企业的观察和互动提出来的,虽然缺乏学术规范性,但正是由于他的作品风格简单、清晰有力,因而对商业界等实践领域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他就认识到管理已经成为组织社会的基本器官和功能,并提出了面向未来的企业管理模式,因此也被称为“超越时空”的大师。
2001年,在德鲁克本人的支持下,他来自日本和美国管理界的两位朋友从其经典著作中进行挑选和浓缩,编辑成了《德鲁克管理思想精要》这本书。这本“精华”集合了德鲁克60年来十余本经典著作的思想,从管理、个人和社会三个角度来讲述管理学,管理部分主要讲述了企业的管理运营,个人部分就知识工作者如何提高工作效能进行了全面阐述,而社会部分则在梳理了社会发展史的基础上,预言了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管理学所面临的挑战。
核心内容
在书中,管理者这一称谓泛指知识工作者、经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只要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做出影响整体绩效和成果的决策,就是管理者。通过对“管理者”的颠覆性定义,德鲁克清晰地传递了他的观点:在知识社会中,个人角色不再受组织层级限制,每个人都可以是管理者,而且所有人都有必要修炼管理者的基本素养。
在书中,德鲁克最有影响力的三个理念得到了充分论述,分别是“目标管理”“知识工作者”和“企业社会责任”。目标管理的精髓在于管理者的自我控制和自我实现;知识工作者要想提高效能,就要在认清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将精力放到有较高能力和技能的领域,更要注重责任和贡献;企业是社会的器官,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社会责任,为解决社会问题所进行的“社会创新”同时也是商业机会。
一、目标管理
作为德鲁克最为知名的理论,“目标管理”早在1954年的著作《管理实践》一书中被提出,几十年来促成了不少成功企业案例。同时也成为在实践中“挂羊头卖狗肉”,被曲解和滥用最严重的管理工具之一。“目标管理”与“计划式管理”截然不同,无论是哲学理念、管理方法和具体操作方式都大相径庭。
“目标管理”的前提是“人性本善”,承认每个人都有自我实现的需求,更有自我控制的能力。要想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定优势和知识,管理者应“用人所长”,并与员工之间形成“合作关系”,就像是交响乐团中指挥与乐器演奏者之间的关系一样。
制定管理者的工作目标,当然是管理者本人的职责所在。而要把每个管理者的努力融合为一股共同的企业发展力量,就需要每个人的目标都能反映出企业需要达到的整体目标,也就是管理者的目标需要向上负责。这样,组织整体目标的制定过程中也应该有“自下而上”的环节。
目标的确定,要同时考虑组织目标、员工成就感和企业社会责任。在认同企业目标的基础上,管理者为自身或自己所在部门设定的目标不一定要量化,但要清楚、明晰、可衡量,并有完成的期限和责任的具体分配安排。
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估信息应如何使用?德鲁克认为,测评结果“应该直接提供给管理者,而非他的上司,因为这类信息是自我控制的工具,而不是上级控制下属的工具”。
目标管理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用自我控制的管理方式来取代强制式的管理”,它绝对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管控”手段,而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共赢”理念。
二、知识工作者
未来最大的变化将是知识领域的变化。知识工作者的出现,颠覆了原有针对体力劳动者的管理理论和实践:知识工作者在工作中贡献的不是体力,而是智慧,用衡量体力劳动的传统方法对他们进行管控,是不可完成的目标。对于知识工作者,管理者应发挥影响力、领导力,在工作中协助他们,而不是对他们进行严密细致的督导。
因为知识工作者能够做出影响整体绩效和成果的决策,德鲁克将知识工作者也定义为管理者。但由于很多人认识不到“才能并不等于成果”,他们在工作中不见得会取得成效。在个人管理方面,一些知识工作者可能会陷入日常事务,无法掌控自己的时间,成为组织的囚徒。在组织贡献方面,一些知识工作者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将自身的才能转化为企业的产品。
如何提升知识工作者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成效?
首先,不要试图改变自己,而要先了解自己。可以使用“回馈分析法”,在每次做重大决策,或是采取重要行动之前,先记录下对结果的期望,在工作完成后,将实际的结果与记录的预期结果进行对比。经过长时间的回顾和总结,优势和特长就一目了然了。
其次,不要盯着短板不放,把精力放到自己有较高能力和技能的领域。在强调专业化的社会中,与其幻想着某个知识工作者的能力突然提高,还不如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改进工作手段等方式,让每个人充分发挥一技之长。
最后,要注重贡献和责任。对知识工作者而言,贡献和责任就是让自己的知识为组织所用、为他人所用。想要做出贡献,就要朝着组织的目标而努力。无论是时间管理的方式,还是决策和沟通的技巧,都应该朝向“目标”这一靶心。
三、企业社会责任
德鲁克虽然不是最早提出社会责任概念的学者,但一直是企业社会责任坚定的拥护者。企业是社会的器官,社会责任目标应作为企业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这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维度。
社会责任可以分为保守责任和积极责任。最基础的保守责任是不作恶,也就是书中所说的“决不明知其害而为之”。对积极责任的理解有两种,一是“先赚钱后行善”,将企业利润回馈社会;而另一种就是“通过行善来赚钱”,也就是通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提供新服务,对社会问题进行解决,在增加利润的同时,实现“社会创新”。这是德鲁克在社会责任领域的最大贡献。从商业企业的发展历程来看,社会变革和社会创新至少与技术创新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一些颇为成功的商业企业,很大程度上就是社会创新的产物。
当然,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职权都有限度。企业为了“做对事”,必须要先“做得好”。企业的首要社会责任就是执行其职能,因为企业正是为了这种职能和贡献才存在的,忽略了这一点,盲目承担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责任,或者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名来谋取利益,才是对社会最大的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