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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中往往都把初恋写得很美,《边城》中的翠翠,翠翠梦中的山歌、与二佬的邂逅,酿成了爱的酸楚,也培育了爱的根苗。结尾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留下悲欢离合的无尽怅惘,也留下有情世界与无情山水“常”与“变”的悠远变奏,成为读者心头萦绕不去的美的召唤。
汪曾祺的《受戒》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子之间天真无邪的朦胧爱情,蕴含着对生活、对人生的热爱,洋溢着人性和人情的欢歌。
周作人的《初恋》可算是直接书写初恋主题的杰作。他在短小的篇幅和淡淡的笔触中,写尽了初恋中微妙而丰富的内涵。那时他十四岁,她十三岁,他是跟着祖父的妾宋姨太太寄寓在杭州读书的学生,她是邻居姚家老夫妇的干女儿,是杨家的三女儿,人家称她为三姑娘。她总是抱着猫看他写字,他便对她有了好感。“我不曾和她谈过一句话,也不曾仔细的看过她的面貌与姿态。……虽然非意识的对于她很是感到亲近,一面却似乎为她的光辉所掩,开不起眼来去端详她了。”少男少女朦胧的初恋感觉,喜欢你却不敢抬头看你,不敢和你说话,偷偷看一眼里要脸红,初恋发生时就是这种甜蜜惊慌的感觉。
“每逢她抱着猫来看我写字,我便不自觉的振作起来,用了平常所无的努力去映写,感着一种无所希求的迷蒙的喜乐。”心爱的姑娘站在身边,为了表现出最好的自己,会更加努力地写,高兴得不知所措。在初恋的甜蜜的惊慌中,不只是有着盲目不自明的感情的冲动,而分明也有着同样不自明的理智上的努力的成分,恋爱激发出了一种促使人向上自我提升的力量。
记得十七岁那年,我也喜欢上了一个男生,戴着眼镜,很文气的样子,听同学说他每天不午休,在没人的教室里大声地练习英语。我很想大大方方地走进教室去听他朗读,可是,害羞的我只敢站在隔壁教室的走廊里偷偷地听。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尽量把英语成绩提高,每天晚上六点,坚持去英语老师办公室观看《玛丽在北京》的英语教学节目。
“有一天晚上,宋姨太太忽然又发表对于姚姓的憎恨,末了说道,“阿三那小东西,也不是好货,将来总要流落到拱辰桥去做婊子的。”我不很明白做婊子这些是什么事情,但当时听了心里想道,“她如果真是流落做了婊子,我必定去救她出来。”少年的初恋没有那么功利,没有阶级地位的分别,反而会产生英雄救美的壮志。
历史上和传奇中的很多盖世大英雄,出于对倾国倾城或惊世骇俗的爱的冲动,才做出了他们的不朽盛事。过去我们从小说或史书上读到这些,或者也曾不胜向往仰慕之至,但最终大概总觉得这种传奇事业太了不起,跟我们的庸常生活没什么关系。周作人颠覆了这种直感,让我们看到,伟大的抱负和伟大的事业可能诞生于渺小的根苗。
然而小孩子的高调,终究也不能太当真。时过境迁,也许不过几个月的工夫,内心的丘壑已是另一番面目。紧接着文章中这样写道:大半年的光阴这样的消费过去了。到了七八月里因为母亲生病,我便离开杭州回家去了。一个月以后,阮升告假回去,顺便到我家里,说起花牌楼的事情,说道:“杨家的三姑娘患霍乱死了。”我那时也很觉得不快,想象她的悲惨的死相,但同时却又似乎很是安静,仿佛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
“不快”是真的,“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也是真的。矛盾的感情中,包含了残酷的现实条款所约束的诸多不可能,因此最好就是恰好,一个不幸的小姑娘,不必勉强一个怯懦的“丑小鸭”去做他的英雄梦。于是,一个悲惨的死,抵过一分真实的爱和怜惜,似乎也有点银货两讫的意思,完满了丑陋的人世。所以,最终尽管是人已经逝去,经由初恋装进心里的“大石头”不放也得放了,却好像是那个小小的“我”对于“她”有了情感上的负债,总是有些“安静”中的“不快”。
《初恋》真正要说的,其实是初恋对于人的赐予。文章中说:“总之对于她的存在感到亲近喜悦,并且愿为她有所尽力,这是当时实在的心情,也是她所给我的赐物了”,“赐物”即赏赐之物,来自于慷慨善意、不求回报的给予。所给予的东西,说得出来的是喜悦之感,和“愿为她有所尽力”的自我提振的心情,对于成长中的少年来说,二者都是相当正向的力量。而在这种正向的提振力量的作用下,少年人局促在自我中心的儿童世界里的天真之眼,开始看向身外更广大的世界,并从中铆定一个对象,通过她,开始建立与广大世界的真切的联系。这才是初恋之赐予中最核心的东西。一种基于爱的,“于自己以外感到对于别人的爱着”;和一种诱导性的,“引起我没有明了的性之概念的,对于异性的恋慕”。所谓情窦初开,爱和恋的共同作用,启蒙了懵懂少年,使他开始初尝人生的甜味与苦味,对于未来的人生,有了基于美好的人间关系的初步准备。当此时刻,“在她是怎样不能知道,自己的情绪大约只是淡淡的一种恋慕,始终没有想到男女夫妇的问题”,这种关系与成人世界的男女之事还有着不小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