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500年前后:
古巴比伦王国国王命令僧侣、法官、村长等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罗马帝国时代的士兵组织,以集资的形式为阵亡将士的遗属提供生活费,逐渐形成保险制度。
•公元前916年:
罗地安海立法中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在罗马法典中也提到共同海损必须在船舶获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损失分摊。
•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
春秋时期孔子“耕三余一”的思想就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
•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间:
布匿战争期间,古罗马人为了解决军事运输问题,收取商人24-36%的费用作为后备基金,以补偿船货损失,这就是海上保险(意外保险)的起源。
•公元前133年:
在古罗马成立的各雷基亚(共济组织),向加入该组织的人收取100阿司,和一瓶敬人的清酒。另外每个月收取5阿司,积累起来成为公积金,用于丧葬的补助费,这是人寿保险的萌芽。
•1384年:
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这张保单承保一批货物从法国南部阿尔兹安全运抵意大利的比萨。
•1536年:
出现第一张人寿保险。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作货物进行投保,后来船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应该是人身保险的早期形式。
•17世纪:
欧洲文艺复兴后,英国资本主义有了较大发展,经过大规模的殖民掠夺,英国日益发展成为占世界贸易和航运业垄断优势的大英帝国,为英国商人开展世界性的海上保险业务提供了条件。保险经纪人制度也随之产生。
•1118年:
火灾保险起源于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
•1666年9月2日:
伦敦发生巨大火灾,全城被烧毁一半以上,损失约1200万英镑,20万人无家可归。由于这次大火的教训,保险思想逐渐深入人心。1667年,第一家专营火灾保险的商行成立,现代火灾保险制度开始建立。
•1689年:
意大利银行家伦佐.佟蒂提出了一项联合养老办法,这个办法后来被称为“佟蒂法”。(养老保险的雏形)
•1693年:
著名的天文学家哈雷以西里西亚的勃来斯洛市的市民死亡统计为基础,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精确表示了每个年龄的死亡率,提供了寿险计算的依据。
•1762年:
成立的伦敦公平保险社才是真正根据保险技术基础而设立的人身保险组织。
•19世纪后期:
随着帝国主义的对外扩张,火灾保险传到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清朝末年,保险进入中国。而在中国民间,会馆、义庄等也扮演着保险的功能。
•1850年:
以增加保额形式的英式分红首次出现。
•1920年:
以现金方式的美式分红首次出现。
•1983年:
南非心脏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Dr.Marius Barnard)与保险公司合作,发明健康险(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
→巴纳德医生的经典名言:大家都需要保险,不光因为人人都会死,还因为我们都要好好的活着。
→(很多人虽然还活着,财务却死了)
资料来源:
1,百度百科[保险]
2,百度知道[保险的历史]
3,太平人寿培训微课堂~李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