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干过职业教育,很纠结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比例结构问题。
现在从事民办教育,感觉公办民办结构也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不同的地域,可能有不同的合适比例。
但感觉总应该有一个合理的结构和比例。
前几天,看了一条新闻,说某地要对民办学校进行整治,其中领导讲话中说到,从全国范围看,民办初中学生占10%左右,该地占到了接近30%,民办教育所占份额过大,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教育的公益性本质。
所有教育事业都具有公益性的特质,民办学校未必一定会背离教育的公益性本质,很多人争论民办学校的逐利与公益问题,笔者认为,这不是考虑公办与民办合理结构的关键问题。
考虑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结构问题,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教育公平问题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问题。
影响这一问题的两个关键点,是民办学校的质量和收费问题。各地的民办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除了大城市的民工子弟学校,大部分硬件设施、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比公办学校好,教学质量与服务水平比公办学校好,孩子在民办学校会受到更好的教育;质量和特色,是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的基础,二是相对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都要收取较高的培养成本。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培养目标相同,社会功能不同,公办学校保基本,学位、质量应该能的满足当地群众接受教育的基本需要;民办学校则是满足个性需求,满足一部分接受更高更好更优质教育的群众需求。
有人比喻,公办学校属于大众食堂,提供的是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米饭、馒头、大锅菜,免费或低价供应,解决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而民办学校是高档酒店和特色菜馆,提供更美味的各种大餐和精美小炒,满足高消费群体的需要。
比喻或许不够精准,但也不无道理。
单纯从消费角度看,有钱人穿金戴银,吃香喝辣,只要是合法收入,公平合理,天经地义。教育也是一种消费,有钱人送孩子读高收费高质量的民办学校,也是公平合理的。
但教育不是简简单单的商品,是政府应该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担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教育对人的一生成长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和关键要素,最大限度的让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新时期社会稳定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政府提供公平均衡优质的教育保障,为大部分孩子提供起点公平的公共教育服务,是基本责任,是根本义务。允许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满足部分家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是对公办教育的补充;禁止在公平性、公益性要求更高的义务教育领域举办营利性学校,限制逐利性资本举办义务教育学校,让政府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教育责任,是正确的方向。
所有家长都希望孩子读条件好、质量高的民办学校,所有家长都不希望花更多的钱,很多孩子读了民办学校的家长也心不甘情不愿,更多因为高额学费去不了民办学校的家长更是满肚子意见。当然,不是所有家长的意见都是正确合理的意见,但家长意见是一种意见。
当一个地区公办学校办学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数量质量长期不变,民办学校一所一所的建,公办民办结构与群众的收入、消费能力失衡,群众就会对政府、对教育有更大的意见。
新《民促法》规定,义务教育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但非营利不等于低收费,读民办学校还是要多负担很多教育成本;心甘情愿选择读民办学校是一回事,因为公办民办结构失衡,公办学校学位不足,质量低下,不得不选择民办学校,则是另外一回事。有的地方民办学校在校生超过50%,感觉群众的选择权就受影响;公办学校如果成了低收入群体的薄弱学校,就是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
另外,资本的逐利性与教育的公益性存在矛盾,不否认很多民办学校举办者胸怀家国,有着浓厚的教育情节。但现阶段的中国,很多民办学校举办者还是要求回报的。未来非营利性学校的监管,将是个问题。
对一个地方来说,应该认真研究教育的公民结构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公民结构比例问题。
具体的合理比例和结构,关联因素很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关,与当地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有关,与当地居民消费水平有关,与当地居民的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有关,还与……有关。多少合适,因地制宜。
研究这个问题,应该从教育发展需求,从群众的教育需求入手,而不能单单从招商引资,从解决财政投入角度来研究。
同时,对有意兴办教育的社会投资者,要做好引导,要讲清政策,特别是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学校分类管理与差别化扶持的政策,与他们一起探讨投资教育获取回报的可行途径,澄清一些模糊认识,避免日后出现问题。
更要下大力气办好公办学校,把更多人力、物力、精力、财力投入到公办学校去,最大限度的缩小民办公办的差距,让接受公办学校教育的孩子也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支持民办学校发展是政府的责任,办好公办学校更是政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