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发展到两种极端,
一是诗歌,二是法律。相比于法律的严谨和规范,诗歌则是自由随心,畅快抒情又快意恩仇的。
诗是语言的精简,是个思维里跳跃着的精灵。
对诗歌萌生的喜爱之情,在初二里埋下种子,发芽开花。
语文课上,老师即兴朗诵两句《雨巷》: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短短两句,却足以让那时的我,随手撕下一篇弟弟的田字格纸,坐在家中的电脑桌前,如饥似渴的抄录,待笔端落定,甚是享受。
诗人是一种身份,不是一种职业。
最是真情能动人
用心写诗,感动自己也感动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