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本书叫《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除了书中几个荒唐的片段,我也就记住了这个书名。认识一个很文艺的大学女老师,她是一个活得很精致的人,她说生活需要仪式感。她是单身,但是她应该也会承认:爱情,同样需要仪式感。
跟现在的90后、00后不同,我们80后开化得迟,尤其是我们这样生活在小县城的孩子。以至于对“爱”这个字迟迟不开悟。高中时候,身边倒是有男女同学玩得特别好的,我们除了嗤嗤逗乐人家一番,也想不到什么深刻内容。
我第一次对爱情这个东西若有所思是在高二。宿舍有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叫陈芝(没有“麻”字)。她有个初中的同学,成绩不够进我们学校,在同县城的城关中学读书。他们俩一直互相喜欢着。那时候的早恋是很受约束和压迫的。老师和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早恋了,那就是一种“这孩子完蛋了”的惨绝人寰的表情,于是用他们正儿八经的逻辑和经验来教育孩子。陈芝就被教育了,那个他也被教育了。
很多年后,我明白一个道理:男的一旦处于某种弱势,就极容易生出自卑,为了弥补这种自卑心理,就会慧剑斩情丝,眼不见心不烦。当时的那个他就这么做了,他要求断绝联系,给出的理由是自己不是好学生,会拖累她考大学的。陈芝是个勇敢的耿直姑娘,拒不答应,给出的理由是自己可以兼顾两者。可是那个他并不如此认为,他的老师估计用了伤自尊的方式让他死了心了。他开始冷落她,冷落她,冷落她(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最后闹到了分手的地步,那个他给出来的理由是自己喜欢上别人了。陈芝不信,要求当面对质。她还叫上了我们几个室友前往助阵。这是我第一次成为聚众闹事的一员,心中忐忑又紧张,所以记忆犹新。现在想来,我们当时这个举动很幼稚,可是也很有镜头感。
当时的场面有点安静有点尴尬。他们俩在一棵大树下面对面站着,双方都有自己的局促,说话的声音很小。我们远远地望着,脸上挂着去留不得的窘迫,幼稚的友谊又让我们必须保持着待命姿势,就等她一声令下冲上去踹负心男几脚。突然“啪”的一声脆响,倒是让我们听得分明。陈芝用手抡出一道弧线,然后捂着痛苦的脸跑开了。这不是我们彩排的戏路。我们愣了愣,出于担心和庆幸,赶紧去追陈芝,把踹人的力气兑现成了追人的力气。我边跑边回头看他,他还站在远处,怔怔地望着她的方向。
他的表情是隐忍的酸涩。
这拙劣的演技、蹩脚的说辞、幼稚的苦心她岂会看不出来呢?又或者,她的那一巴掌就是为了成全他的苦心吧。年少时的爱情必须要作,作出这样一个郑重其事的仪式与姿态,才衬得起最初红了的脸和最后红了的眼。
后来的事情我都不记清了。只是那棵大树,那声巴掌,太像电影画面,以至于我到今天还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