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
要么生下来就会,
要么永远都不会。
文丨旧故麻袋
∨
都说,春天应该暗恋一个人,夏天就和他私奔,秋天开始无止尽的想念,若能坚持熬过冬天,那就坚持走下去吧,毕竟寒冷没有得偿所愿,大雪没有在不该来时弥漫纷飞,一切都是最好的样子,最好的你,阳光般闪耀的他。
大抵都是这样开始的吧,只要涌现有关于他的记忆,A就开始一边假装毫不在意,一边又若有所思的看向窗外。
A在大学是别人口中的“妖艳贱货”,染着奶奶灰的头发,一排缠绕在耳垂边的铆钉,穿着常常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耷拉在身上,却很好的将她的身体轮廓呈现个干净,喷洒不合年纪的香水,插肩而过时,周边十米开外都会散发出一股怪异的味道。她活的自在潇洒,自然不会在意别人眼中她的模样。
所以那个让她从“妖艳贱货”变成“邻家女孩”的男生,在大家看来,简直是功臣。有一段时间,大家仿佛看到了一个假的A,举手投足间开始在意起旁人的目光来,也渐渐将她特立独行的造型卸下,变得与他人无异。她开始染回黑色头发,慢慢将耳钉取下,开始买碎花连衣裙和白球鞋,还会有一搭没一搭的在刘海边夹个素色发夹,开始频繁出入她最厌烦的图书馆......不到一个月,她的性子从头到脚,弃己从良了。
而那个男生却从始至终都没有多看她一眼,她倒也不悲不恼,继续变着法子改变自己,不再旷课,不再泡吧,第二学年,她从学渣一跃成为全班第二,班里的同学都惊掉了下巴,有人感慨:“原来追一个人的动力那么大!”直到毕业,成为优秀学员,她一直努力让他能看见。
之后有一次,班中与她私交较好的同学问她:“为何不直接了当的与他去说明了?”她摇摇头:“女生主动,算是什么事儿!”她抿嘴笑:“没事没事,我也没想和他成什么事儿。”朋友很困惑:“那这么些年,你有劲吗?”她晃着手上的优秀学员证:“怎么没劲了!我现在可是班里的骄傲。”朋友一脸不解:“原来,你不喜欢他啊!”
A紧了紧眉头:“谁说不喜欢,只是当时的自己不配喜欢,那时的他是我的信仰,至于能不能在一起,我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要他明白我的努力。”她想完结这场事先张扬的单恋。缘分,还有时机,都不是自动找上门的偶然,是带着恳切的盼望做出的无数选择。创造奇迹般的瞬间、毫不迟疑的放弃和当机立断,应该鼓起更大的勇气,搞怪的不是时机,而是数不清的犹豫。
最终,A恍然大悟,原则没有那么重要,底线也没那么死板,妥协也不代表软弱。让自己松弛下来,才能从过往中解脱自己。好似这场单恋来的若有若无,她感慨:“我还真是无趣啊!”改变一生只需要那么一点点时间,领悟那改变却耗费良久。
也许,爱情本就是一场关于你的信仰。过程多纠结不重要,结局不圆满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中收获,排除自己之外的认知。其余的,就交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