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的时候,我的数学拖后腿得厉害,为此,我亲爱的妈咪可是没有少费心思,各种给我找补课班。今天为什么说起这个话题了呢?那是因为那个男孩子,哦不,准确地说是老师,在四年之后,也就是今天,发了一条朋友圈,因为这条朋友圈,相聊才得知,明天就是他的而立之年。
也许他就是我无聊单调的高三生活中,最有趣的调味剂。那时候,在和赵小荣坐同桌的时候,每次自习做卷子的时候,总是悄悄嘀咕个不停;下学去补课的路上,总是一想起马上可以见到他,就心花怒放,一路小跑;每次去问题,总是需要淡定一下,我也不知道最后我是听题了,还是只顾得上看他了,按说我不是一个害羞的人吖。
那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写着一首好字,尤其是擅长讲几何,和所有小说里的男主不同,他不穿白衬衫,而是喜欢黑色。时至今日,我忘了很多人的样子,唯独他的样子,我记忆犹新。那句话说的很对,人这一生,总是只能记得自己去跋山涉水想要见到人吧。青葱岁月总是那么傻,怂恿了好友半天,最后以一根巧乐兹的代价,成功取得他的QQ;在做卷子的时候,不知道悄悄翻了他的空间多少次,最后依旧不忘用黄钻拭去痕迹;在周六日要去补课的时候,总是会和妈咪说,我那件最好看的裙子去哪里了?
四年后的今天,当我又一次问,老师最近在干什么的时候,往事历历在目。也许,这是我这一生,喜欢过最真实的人吧,还是在最好的十八岁。人的一生,总是会怀念一些美好的东西,这些美好的东西不在于结果,而是总是在于过程。前两天,看过《我心雀跃》,今日想起来我和刘唯唯的种种 ,是如何的相似,何如的真实。也许,青春最好的作用就是告诉世人:可以勇敢地尝试。
时常怀念那个蝉声聒噪、无聊单调,只有课外书作陪的夏天,而因为他,我的十八岁并不单调。三十而立的你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