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恭喜发财生意兴隆”一个乞丐扯着嗓门在店门口喊着。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乞丐还真有意思。脸上浓妆艳抹,带了顶粉红的大帽子,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嘴里还叼着根香烟。眉飞色舞的表情和他矫健的步伐这哪是来乞讨啊?这分明是来表演的嘛。
我说,你好胳膊好腿的找个啥活不能干,为啥出来当乞丐呀?他说早些年,在工地干活,包工头跑了,钱没要回来。从小就是个孤儿,来到市区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迫不得已,干起了乞丐这一行,还有就是现在干活需要有技能,他自己只会搬砖,不好找活,最后没办法,只好干起了这行。干这行已经好几个年头了。还不错,每天,都能要个百十来块钱,就是每天要从街头走到街尾,也遇到一些不给的老板。甚至,把我从店里面撵出来。骂我,我都无所谓。
我说你知道吗?如果你要是在国外,我估计你连一分钱都要不到。因为外国人,非常注重人的价值,在他们的思维里,一个正常的人,有劳动能力的人,应该去为实现自己的价值去努力工作。不应该好吃懒做。他们只同情老弱病残的人,像你这种有健康的体魄,灵活的四肢却伸手问别人要钱的人,说不定还会被打。你知道吗之所以,你能乞讨好几年,并且以此为生,那是因为,好心人给了你想要的,他们看起来是好心人,其实是好心办坏事,这样一来,会有更多的人来乞讨。
所以今天不可能给你钱,只能和你说到这儿了。
出人意料的是,他居然,站在店门口赖着不走,我说,要不我给你点水果吃,他说不吃水果拉肚子。因为他站在店门口不走,非常影响生意,我呢就瞬间变了脸色,出去,滚出去。见他没有一点走的意思,就顺手拿了个棍子,那家伙慌忙溜之大吉!
奶奶的,真想暴揍他一顿,太气人了。刚开始还有点可怜他,现在觉得他真是活该!有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救急不救穷!懒惰已经深入骨髓的人是无药可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