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没午睡习惯,处理完工作,下午还没去父母家接孩子的这几个小时的空档里,我可以拿把椅子做阳台上看看书。看到书里丰子恺和周作人先生写的关于吃酒的章节,格外让人怀念自己读大学那会。
那时候差不多隔三差五就有酒局,脸上还因为青春逼人长了几颗痘痘,随之qq网名就改成了酒鬼豆豆猪。那会都是在外的留学生,寂寞无敌,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几个好友买一大堆火锅料和食材回家打火锅,因为朋友中有东北的,喝酒是避不了的,所以顺带也会买点啤酒和一两瓶便宜洋酒。啤酒我是很少喝的,实在是因为太胀肚子,红酒不懂品,常常酒局中拿来的就是墨西哥的龙舌兰了,对于一个从不喝酒的人来说,龙舌兰酒简直是开启了我的人生新世界,麻辣火烧中三言两语气氛就燃了,喝醉了不怕被捡死鱼,直接家中床上一躺,管他什么点、什么季节,青春就是这么热血又颓废。
第一次喝绍兴黄酒是托Simon lau的福,他刚认识不久的女性朋友,请我们一大帮人去她家吃火锅,好家伙,居然拿出一个坛子出来,打开香气扑鼻。把酒盛在秀气的小瓷碗里,颜色煞是好看。而且因为度数不算高的缘故,我都喝了几碗。可是后来回家lau先生就说以后都不去找那女孩了,我们全都人懵圈,合着这是餐分手饭啊。多年以后再没喝过这花雕黄酒,也是遗憾。
我们这帮人,随便喝什么酒,地点一定是在家,配食一定是火锅。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道来。喝酒的魅力也就在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