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到过很多地方。城南城北,抑或是荒漠戈壁。远至天涯海角,近至眼前咫尺。
去过的地方多了,也遇到过很多人。唯独记得有一个人,总是喜欢唤我为忘忧的风。忘忧,当真忘忧吗?不,只是记性不好,记不住烦恼。
我啊,忘的都是些烦事,可以风轻云淡,也可以闭口不谈。不替世人忧,不被红尘扰。
记住的都是些名字,可以是一个人名,也可以是一座城名。
想说一个故事,因为我记不住时间,所以开头就不是很久以前,也不是不久之前。只记得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那个地方的名字叫无忧城。我突然想起来了,就是那里面有个人喜欢喊我忘忧的风。
起初,我以为就我特殊一点,可以忘忧。后来才知道,还有忘忧的花草树木,忘忧的山川河流,甚至忘忧的泥土。
别以为无忧城里什么都是忘忧的,城里可没有忘忧的人。他们什么都记得很清楚,而且容易为些鸡毛蒜皮斤斤计较。
他们每天都活在一片嘈杂声中,或是孩提啼哭,抑或是泼妇骂街。城里人多,事也多。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不愉快的事,总是闹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诚然,我实在不喜欢这座城里的人。正打算离开时,突然被人一掌拍到她脸上。随后听到一阵训骂:“你个没眼见的东西!不是富贵的命,何必鼓着腮帮子不讨好,人家让你低头你就该缩脖子,别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挨打的人叫野子,我飘过她耳旁,抚摸她脸上的红肿,撩起她那乌黑长发打转了几圈。沉默的她,至始至终都没有反驳过一句,只是任由别人训骂。
野子话不多,起初我以为她很怕事。后来,听到她唤我忘忧的风,看到她脸上的倔强和眼睛的孤傲,我才知道这个女孩绝非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柔弱。
我问她为什么喊我忘忧的风,她笑了,抿了抿嘴唇说:“我眼里的一切事物,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是忘忧的。”她沉默了一会儿,眼神有些黯然:“唯独只有人是不忘忧的,也不是不忘忧,就是不容易忘忧。”
我只是阵风,不知何为忧,只知漫无边际的游荡,遇雨随雨,遇云随云。没有形状,没有颜色,没有较强的记忆,所以也没有过多的忧虑。
她是人,有血有肉,有悲伤有快乐,活在尘世中,遇到温柔善良的人得到的是和颜悦色,遇到尖酸刻薄的人得到的是万般刁难。如她饮水一样,冷暖只有她自己知道。
“你容易忘忧吗?”我问她。
“是人都不容易。”她诚实的摇摇头。
野子伸手感受着我的冽冽撕扯,闭上眼睛说道:“我也想做忘忧的风。”
她乌亮的长发,破旧的花布衫,都在我的吹动下飞扬。她神色安然,撞进我怀里,丝毫不惧秋风的萧瑟。
再回无忧城时,已是春天。恰逢野子出嫁,镇上从未如此热闹过,我随着人群潜入花轿中,野子伸手感受着我温暖的抚摸,只见她低头喃喃道:“人总会败给命运,不管他曾经有多么骄傲。”
我记不得过了多久,反正我最后一次来无忧城时,她变了,眼睛少了曾经倔强。
她的话出奇的多了,一个人都可以自言自语叨叨很多事,倘若遇上几个人,她就可以把自己悲惨的遭遇翻来覆去说上几遍。不知道是害怕孤独,还是博取同情。
从她的口中,我大概知道,她嫁给了镇上的有钱人。夫家姓王,在这城里算是富甲。起初,她打死不愿接受王家的好,更不愿高攀。只想着一心一意跟着青梅竹马的穷小子,面对财富的诱惑她的父母不惜棒打鸳鸯逼她嫁入王家。
那时的她倔强又沉默,从不低眉顺眼,面对如此强硬的女儿,她父母方才串通一气将她的相好毒害身亡。恰巧那时,她已身怀有孕,本想借着孩子与相好远走高飞,没想到他却早早离世。
为了保住名誉和孩子她不得不嫁给王老大,不曾想,嫁过去才两三年,嗜赌如命的王老大欠下一屁股债,带着三姨太太溜了。
野子终究不是富贵的命。王家一夜之间倾家荡产,她带着一双儿女流落街头。嗷嗷待哺的小儿子没几天就染上恶疾,后来因无钱医治而惨死街头。无奈之下,她只能带着大女儿顺天儿沿街乞讨。
起初有男人见她生得有些标致,便见色起意。野子哪里肯顺从,就算眼睁睁看到儿子无钱治病而死去,她也不肯让那些男人碰到她的手。那时的她,依旧沉默,眼里依旧倔犟。
只有当她饿得睁不开眼睛的那天,她才肯凭借着姿色爬到男人身前讨饭吃。大概也是那个时候,她的话才开始多了,献媚讨好的也说,怨天尤人的也说,见谁都能说,总之逢人说人话逢鬼说鬼话。
野子吸起烟来,比男人还要粗矿,烟雾缭绕中我见她的头发已花白,浑浊的眸光不再明亮。
“忘忧的风,忘忧的风。”野子向我吐出一大片烟后,又狠狠咂了一口香烟,“人何以忘忧?”
我围着她枯瘦的身躯转了两圈,撩动她的貂皮大衣,听她唤我忘忧的风。
“人啊,就是喜欢记住太多东西,自寻烦恼。”我仰天大笑,得意的飘来飘去,“我啊,就记得自己是一阵风,时而东北风,时而西南风,有时还是耳旁风。”
后来,我只顾做一阵旁观的风,跟在她身边,听她唠叨自己的烦心事。
据说,她年轻的时候带着女儿顺天儿傍上城北地主吴老头,倒是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后来顺天儿渐渐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姿色丝毫不输母亲半分。后来,就因为她,吴家父子反目成仇,甚至子杀亲父。
吴老头有一个独子,名叫刚子,接受过教育。为人谦和,文质彬彬。他与顺天儿一起长大,两人感情甚笃,如今,又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两人也很快陷入了爱河之中。
随着女儿长大,野子也渐渐年老色衰。不再讨得到吴老头的欢心,要不是因为女儿生得几分姿色,只怕是早就被赶出去了。吴老头一直以来出了名的好色,如今却盯上了顺天儿,虎视眈眈。
旁人看在心里不说,连野子看到了也不愿提醒女儿,只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保住富贵,牺牲女儿又如何呢?反正她就是这样想的。
正赶上刚子留学回来,他正满心欢喜要跟父亲商量娶顺天儿时,才知道她已被父亲糟蹋。那一刻,他已经记不得自己读了多少本书,也记不得什么叫做父子情。只是急得抡起刀子,捅向了吴老头。从此,吴家树倒猢狲散,刚子锒铛入狱,落人耻笑。顺天儿自然也没有脸活着了,临时还指着野子埋怨:“你们给我取名顺天儿,让我顺应天命,好一个顺天命呐!”
野子的天黑了,她的世界崩了。一夜之间,她脸上的皱纹疯长,头发白得刺眼。她捡着街头人家丢掉的烟头,一口一口拼命的吸,感受着耳旁的风一遍一遍反复问道:“忘忧的风啊,忘忧的风,人要怎么才能忘忧啊?”
我想说啊,世间本无忧,不去记忧,自然无忧。可是啊,她是人,活生生的人,哪里可以不记忧啊,不管她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忧都会像风一样刮着她,直教她痛不欲生,苦不堪言。
直到她死的时候,她还蹲在人家门口拽着人家小孩,喋喋不休的诉说自己的遭遇,小孩子刚才听着还有趣,后来嫌烦了,就扔石头砸她骂道:“臭老太婆,你活该,你这么贪财又恶毒,怪不得会不好过!”
后来,听她故事的人多了,她的忧不仅自己忘不了,连别人也一同记住了。包括我这阵风,也记住了。
无忧城呵,城里人何不忘忧啊!无声无息的都冠以忘忧之名,偏偏活人就无法忘忧。
忘忧的风,好名字啊!喜随风,忧随风,往事都随风,何不忘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