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
再过十个小时就要召开以食科技的第二次股东会了,原因是我们新增两名股东,来填补线下实体市场的空白。面对新引进的股东对以往的团队结构的问题的意见,在双方之间做了不少的交涉。在这里很感谢现合伙人的理解和大局观,也感谢新合伙人对以食科技的支持和积极的认可。
创业之初,在大学时光,便萌生一些创业的念头,那个时候是2014年的上半年的时光,也跟朋友一起在大学生时代尝试去创业,其中就包括以食科技现在的股东翠翠。跟很多初次创业的人尤其是大学生创业者一样,懵懵懂懂,不知道创业这件事究竟应该有个什么样子,什么流程,关注什么事情,应该是个什么心态,过程中都应该有哪些心理活动,所以便很希望能从网上看到一个草根创业的成长历程什么的专题或者文章,他可能正在创业过程中,也很可能失败了,让我们这些初创的人知道创业过程中的那些事情。
于是在前些日子,大概十天之前,在自己一个人骑摩拜回去的路上,想起了自己3年的那种需求,便萌生想将自己创业过程中的所见所想所了解的事情写下来,记录一个草根创业者从零到未知的过程。当时因为骑车回去也已经凌晨了,第二天还要早起工作,便没有进行,只是在简书中创建了这么个文集,后来也一直没找到契机去写些什么,便拖了十天左右的时间才开始起笔这第一篇文章。
【关于兼职创业的事情】
今天跟两个新的合伙人小琴与彪子聊了大概四个小时的时间,除了简单直没有的嘘寒问暖和市场部署外,便一直在聊现团队其他两个合伙人翠翠与小帅兼职创业的问题。
翠翠与小帅都是我的大学同学,跟我一样出自于软件工程专业,一直栖身于互联网行业,此中难免会有很多共同话语,对项目的看法和思考很容易达成一致,他们两人在以食科技主要从事软件产品的研发工作,翠翠做产品,小帅做前端,我负责后端接口与架构方面。算了,不展开了,以后再说当时让步选择兼职创业合伙人的初衷。
彪子跟我属于高中同学,高中时期便在一起做环保社团,当时他是社长,我负责实践部。我们俩当时也是挺起了社团的那一年工作。后来大学学习食品专业,毕业后便在餐饮店负责运营,后来自主创业做餐饮,经过长时间的打磨,决定一起回来搞事情。小琴是我另一高中室友的大学同学,对餐饮创业心存执念,当时第一次见面,跟他也聊了创业想法,除了觉得本人靠谱(据其本人说)之外,也是因为餐饮走在一起。
事件:新合伙人加入,负责市场实体运营,众所周知的兼职创业的弊端重重,新合伙人对此翠翠与小帅兼职创业表达了意见;经过了近半年时间的打磨,翠翠与小帅也渐渐意识到兼职创业的问题,鉴于28日要召开股东会讨论新合伙人加入相关事情和市场运营规划等问题,在此会议上由翠翠与小帅提出已形成的合伙人兼职创业的问题如何解决的问题供大家讨论。我在会议之前,对此双方意见和看法进行一次摸底
彪子和小琴:全职创业破釜沉舟的一次尝试,对他们来说可以说是一场拼命的职业。而当你拿出你的全部身心,甚至于资金投入这样事业时,你的团队中却存在一些人将这项事业作为一场“游戏”去看待,尤其他们还是原始股东的情况下。对于新合伙人的信心,对投资人的信心都会大有影响,也是一场不公平的合作,尽管我们愿意接受以其他方式弥补这种不公平,但是对于团队信心和凝聚力的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
自述:当时接受兼职创业一场无奈之举的让步,以往便在股权结构上做了重重限制和激励来弥补兼职创业的问题,抛开团队兼职创业这即成事实,解决这种问题,于我于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公司股东的权利,除非其自愿。
因此,面对兼职创业的问题,与新合伙人提出一种方案,设置合伙人合作协议补充条约,为兼职创业设个时限,若时限内仍未入职加入公司,其他股东依然对此事介怀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回购其股份。
当与翠翠和小帅沟通这件事情的时候,倒是真的没想到提出了上面的那个除非,为了公司的发展和你老屈创业团队的问题,他们愿意自愿退出以食科技原始股,并不撤资,只是将股份转移至本人名下,我再与其签立私下协议,保留其投资的,在分红时给予其比例的分红。
有句话很欣慰:当初想要一起创业,是相信和支持,但是我们的支持一定不想要成为你现在的绊脚石。
几点看法:
1. 在选择合伙人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尤其是你理想中的合伙人选择兼职创业 时,如果你还有退路的情况下,一定告诉自己,不行。如果没有退路,但他们的兼职一定会影响你创业执行,尤其是会影响团队时,一定告诉自己不行。
2. 如果你的合伙人不理想,也一定要尊重他们,尊重他们投资,付出和股权,在一切为了发展的共识下,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解决问题。
3. 兼职创业一定会出现问题。越早解决越好,最好是就不要让他发生。
PS:看文章的你们一定云里雾里,待接下来娓娓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