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暗恋他十多年,有过两次鱼水之欢,她有了他的孩子,他却始终不知她是谁……她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才写了一封长达三十页的信,向他表白心迹。她,是陌生女人;他,是风流倜傥的作家。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被托尔斯泰誉为“惊人的杰作”。
有人说这位陌生女人坚守着这份无望的爱情,太傻;有人说她为了对作家的感情失去了自己,太不值得。有人说,她爱得太盲目;有人说,她应该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爱自己才能爱别人。
可是,如果感情用理性思考来衡量,就不是爱情了!张爱玲说,爱情是盲目的,没有什么值得不值得大的问题。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还会理性思考吗?如果是,那只能说明这不是爱情。
是的,爱情是盲目的,也是奇妙的。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一眼万年。一旦被爱情击中,唯有坚守,才能心安。金岳霖就在林徽因的不远处守护几十年;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中的母亲和“他“彼此牵挂几十年。
“陌生的女人”十三岁的时候一眼看到英俊洒脱的作家的那一瞬,就仿佛是看到了一束照进她暗淡生命中的一束光芒,从那一刻开始,她全心全意地迷恋他,爱上他;她的生命才真正开始;从那时候起,她用功学习,刻苦读书,努力练琴,她想成为更好的自己,她想成为他喜欢的自己。
她执着地爱己所爱,爱得不卑不亢,爱得无怨无悔。
01 爱己所爱
虽然他从来不知道她的痴心,虽然她明知道他会对每一个女人送上的迷人的眼神、绽放温暖的笑容,但她仍然觉得他的眼神在爱抚着自己。
她痴痴地亲吻他用手摸过的门把,她视他扔掉的烟头为圣物,因为他的嘴唇触过。她看着他的灯光感知他的存在,想象他的亲近。她主动地帮他的仆人把地毯拖进门,为的是能呼吸他房间的气息。在她将随改嫁的母亲离开维也纳的时候,在刺骨的寒风中苦苦等待他归家,只想求他收留自己当女仆,却看到他跟别的女人走回来,即使如此,她仍没有改变对他的痴心!
这正如张小娴所说,女人要是喜欢你,即使你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她还是喜欢你。
02 不卑不亢
在这段长达十多年的单恋中,“陌生女人”始终是不卑不亢的。她跟母亲到了异地,过了四五年清淡的生活,不社交,不接受男性的追求,她的心里装满了他,再也装不进其他人。她终于又回到维也纳!为了靠近他,为了遇见他。
她刻意制造的相遇终于来了,他向她投来含情脉脉的目光,并不是因为认出他就是几年前的邻居小姑娘 ,更不曾知道她不顾一切地深爱着他,仅仅因为,她是个漂亮的姑娘。在一起三个晚上,他始终没能认出她!
第二次相遇,他灼热的眼光投向她,是因为她是一个风情万种、富有魅力的女人,而并不是因为认出她是与他共度三个良宵的姑娘,更认不出她是那个邻家女孩。她在心里渴望他能认出他,她在心里向他表白千万遍,她每年送他白玫瑰试图提醒他。但绝不开口点破。
哪怕他们第一次相遇之后,她就有了他的孩子,她也没有说出口,自己就是邻家的女孩,自己爱了她十几年。哪怕生活困顿。
因为,她的爱是不卑不亢的,只有他认得出她,那才是纯洁神圣的爱;由她来点破,便是亵渎了至高无上的爱。
03 无怨无悔
临终前,她写这封长信给他,并不是向他索取什么,只是不想将这份爱带进坟墓。她在信也没有怨恨他,因为她是爱得无怨无悔的。为了生下他和她的孩子,举目无亲走投无路的她忍受痛苦和屈辱,孩子是两个人的结晶,这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为了让他和她的孩子过上不比别人差的生活,受最好的教育,成为优秀的人,她出卖自己的肉体。他不爱她,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毫无意义。有人愿意为她付出真心,她不愿被婚姻所束缚,她随时做着他召唤她的准备。一旦他召唤她,她肯定会不顾一切地奔向他,投入他的怀抱。哪怕是他付给她钱,她觉得受到凌辱,仍要怀着希望,希望他能认出她。
他们的孩子离开了人世,她也将随孩子而去。她生命的大部分时光,都赋予这段没有结果的爱,令人唏嘘。而她的不卑不亢、无怨无悔,也令人起敬!《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女人痴,谁解个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