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毛姆的偶像王尔德曾经说过“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的话,而这句话用来总结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太适合不过了。书非借不能读也,我趁着假期用两天时间看完了借来的这部小说。坦率地讲,刚开始看的时候几乎都要看不下去了,因为大篇幅地在介绍一个画家的作品在他死后多么受人推崇,里面涉及到不少陌生的名字和作品名称,看起来非常枯燥乏味,很难和书名有任何联系。但是看到主角太太的出场之后就开始引人入胜,让人很难停下来了。毛姆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对语言的运用让我想起来钱钟书的围城,二者在人物刻画上都非常地精准诙谐。书中的故事主线其实很简单,就是斯特里克兰在四十五岁的时候抛家弃子去追寻自己的画家之梦,一路流浪最终在大溪地落脚,最后在疾病中去世,而他的作品却开始受人追捧。书中围绕主线谈到了很多人和他们的性格特征,但是都充满这各种矛盾。斯特里克兰夫人的优雅和世俗,沃特福德的妩媚和刻薄,斯特洛夫的真诚善良和他在画里展现出来的虚情假意,等等。就像书中作者所说:“现在我清楚地意识到: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是的,人性的复杂在书中展现的淋漓尽致,而那些剥离了复杂人性的人们,例如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的亚伯拉罕医生,如我们一样世俗的卡迈克尔医生,他们就像是人性中的两个极端,一个在看月亮,一个在看六便士。相信很少有人愿意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完全抛却世俗,因为连作者毛姆自己也是世俗中的有钱人,而同时每个人心中都有着想去追寻的美好理想。其实无论时追寻理想还是追逐名利,都无可厚非,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书中向我们传递的其实是无论自己追寻的是什么,只要你是真心快乐的,那就都是好的。但是即便是这样对我这样的俗人来说也是相当困难的,似乎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纠结和矛盾中,年过而立才开始学习快乐的生活,想想都是一件痛心的事情。不过话说回来,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没有躯壳的灵魂,而这灵魂的存在依然需要有一个躯壳来帮助他,那个躯壳就是他的第二个土著妻子。他爱不爱她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够提供给他所需要的绘画材料,能够照顾他的起居,满足他的需求。而且他一路的流浪也得到很多躯壳的帮助,没有这些躯壳,他早就死了,所以的伟大的艺术也不可能发生。想到这里我也坦然了。无论怎样,只要能够让自己开心,什么样的生活都是好的。至于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也许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答案。
以下是书中的摘抄。
传奇事件成为英雄通往不朽的最可靠的护照。
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解一,一本书或城宫或失败,或赞誉或诋毁,他都应该淡然一笑。
那些豪言壮语,当他们说时,总以为前无古人,实际上却是陈词滥调,百年不变。钟摆来回摆荡,旅程永远循环。
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我那时还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只有诗人和圣贤才会相信,在包邮马路上辛勤浇灌,能培育出百合花来。
皈依,有时以不同得形态出现,也可以通过不同得方式实现。有些人,是激变,仿佛愤怒的激流把石块瞬间化作齑粉;另一些人,则是渐变,好比日积月累,水滴石穿。斯特里克兰,有着盲信者得直接和使徒般得狂热。
常言说,痛苦使人高贵,这不对。让人行动高尚的,有时是自满得意。而痛苦,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窄,充满仇恨。
他画的是他的理想,尽管贫乏,平庸,陈旧,但终究是理想。这就赋予了他一种独特的魅力。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只是外壳,我真正看到的,是一个没有躯壳的灵魂。
我们每个人都孤独地生活在世界上。谁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凭一些符号与人交流,但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所以它们的意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地想把心灵的珍宝传递给别人,但他们却无力接受,因此我们只能踽踽独行没虽然紧挨着,却并不真正在一起,既无法了解别人,也不被别人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