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2021年了,婚姻法中的30天离婚冷静期就会正式的实行,虽然网络上反对的声音很大,但依然阻挡不了它的脚步。
这个民法典的实施会让人们离婚的成本增加,在中国法律的普及并不像专家想的那样人人都知道,很多已婚男女在日常的生活中对维权的基本常识性问题并不会有更多的了解,不过这个问题也是很容易解决的,但最关键的核心是出了问题之后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利益的成本是非常高的,这种高的成本会让更多的在婚姻中的弱势方选择忍气吞声。
政府出台的政策是否为了让冲动离婚的夫妇有一个重新思考夫妻关系的时间,但也同时损害了更多人的权利自由,三十天的冷静期不是七天也不是十五天,你让已经到了离婚地步的人们再去等待那么长的时间,还需要二次预约,这本身就是在设置离婚门槛。如果婚姻就是一场生意的话,我们肯定在选择是否签订这个合同的时候去考虑各种风险的存在,现在的离婚率低并不是人们主观上的不想恋爱不想承担家庭责任,更多的是我们这代人对生活对现实社会有了更加现实的了解,对自己的将来也有更多的安排,我们不会像父母那一辈那样因为生存本身的问题去选择结婚,更加不会像父母那一辈那样选择没有爱情的婚姻。
离婚冷静期的出来,只会反过来让更多的年轻人去思考婚姻的价值,去衡量对方是不是自己愿意冒着一定的风险去维系一份法律关系的人。我想在将来可能更多的年轻人会选择试婚,先同居再决定是否去领那一纸证明。我不清楚这样的结果时好时坏,那从古至今一直如此,当出来一项不可凭借个人意志改变的东西出来以后,人们就会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以来降低自身最低的损失。
这项政策是否也会让未来的年轻人自主将结婚的年纪一直往后拖,现在大家没有顾忌的情况下可能因为意外怀孕就直接结婚领证了,那将来会不会人们选择三十岁之后等待自己更加成熟了能负担的起自己的选择了之后再去结婚呢?这个估计也就交给时间来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