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金秋不惹人,冬给我的印象却极深。
总有整日整夜下的雪,总有海晏河清波澜不惊的错觉。
我每日里只埋头上下学,专注地把精力放在来年夏天的高考上。表姐也早在秋天时,就辞掉工作,去了南方。一切似乎就要按着这个轨迹平淡无奇地过下去。
偏偏在这个时候,我踩着咯吱咯吱的雪,迎面撞上青春里第一场爱情。
当时班里有一对人见人羡的“璧人”。男的是县教育局长的公子苏云卿,人长的帅,学习又好。尤其是数学,每次都比我高几分,总也超他不过。女孩儿是年级许多人暗恋的舒薇,一袭长发掩着的精致面孔,让人倾倒。
两人成天腻在一块。
即便只是探讨学习些,仍然不免要招到许多额外的羡慕与嫉妒。我和班里许多男生一样,也偷偷喜欢着舒薇,只是自觉差距太大,不敢表白而已。幸而学习尚好,得以坐在班里的前排,靠她近些,心里就觉得美滋滋了。
下午放学到晚自修之前的两个小时,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回家吃饭了。我却常常不会。我乐意于一个人呆在诺大的教室里,静静地看一会儿书,然后呆呆地看一会儿雪。教室外空地上一串串的脚印,总是一小会儿便被大片的雪花覆盖。偶尔有一阵呼啸的风,更增添了我内心里朦胧而略带伤感的情绪。那是一个让人沉溺的世界。
“红桃K,你怎么好像老也不回家吃饭?”
十一月下旬的某天,阳光明媚地照着,雪似有似无地飘着,天空中悬着五颜六色的光晕。我特意搬了板凳,坐在门口。然后,我听见有人站在我身旁,这样问我。
“这一场一场的雪,我不想错过。匆匆来回,不过果腹而已。人们本来就后知后觉,还总是选择错过。呵呵……我整天呆在教室里,被高考压得气喘吁吁,再不认真享受青春年少,以后去何处找寻?”我略微抬起头,认真看了一眼我一直心有好感的姑娘,她站在我的眼前,依然离我那么远。我站起来,侧过身子,说:
“今天这么快就吃完晚饭啦?”
“不打算回去吃了,呶!买了张饼子,你也吃点儿?”
“哦,不啦!你吃吧。我不习惯这会儿吃,晚上回去,我会吃点儿的。”
“我也坐外边咱俩聊会儿天吧!”舒薇搬了凳子,坐在我旁边。
舒薇大口大口咬着饼样子让我很意外,我从来没曾想过她吃东西的样子会这么可爱,我以为总会是那种一点一点,极小心文静的咬才对。
舒薇见我这么看她,脸一红,似乎有点窘,嘴上使劲儿:
“觉得我吃相很难看?”
我忙摇摇头,慌乱地说:“怎么会。”
“你真是个怪人呢!”
“嗯?”
“每天不吃饭,一个人蹲在这儿看雪,不是怪人是什么?”
“你不觉得这天很美么?”
“美?是美。我也喜欢。但我不会整天沉溺在其中。你学习那么好,更要珍惜自己的身体,好好吃饭,干吗沉溺在那些虚幻的梦里呢?”
我看着这个美丽的女子,她曾经那么遥不可及,甚至在刚刚坐在我身旁是还是那么让我觉得遥远。这一刻,却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手里那张饼,一边真诚地告诫我要吃晚餐,要保重身体。
她坐在我的眼前,离我一点儿也不远。
我笑一笑,说:“你怎么肯定那是梦,如果那个梦不醒,那它还是梦么?”
舒薇气鼓鼓地看着我,“真不知道你这人有什么好的!”
我心里若有所失,突然丧失了表情功能与语言功能,转头默默看还在下的雪。太阳早已经落山,空中再也没有了五彩光晕。起风了,似乎有些冷。
“进教室吧,有点冷”,我说。
这时候,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同学吃完饭来上晚自习。我坐在位置上,随便找了一本书摊开。
舒薇转过身来。她其实就坐在我前面,只是以前她很少理我。她转过身来,将一个纸条丢在我桌上。我打开纸条,上面写着:
你别误会,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脾气这么倔,为什么我还喜欢你。
如果你也喜欢我,请回复。
前排
我的心扑通扑通狂跳,手心里的汗涔涔地往出冒,我解开衣服上面靠近脖子的两颗扣子,紧张极了。
想在纸条上写点什么,可手哆哆嗦嗦总也不听使唤。一直到第一个晚自习的下课铃声响起,我还是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苏云卿跑过来找舒薇说话,舒薇没搭理。苏云卿又问,舒薇稍稍发作,“你烦不烦!”苏云卿只好悻悻地回到自己的座位。我看着舒薇手里转着笔,发了一会儿愣。
快上第二个晚自习时,她站起来,迅疾地跑了出去,铃声响时还没有回来。
我把纸条看了一遍又一遍,什么书也看不进去。舒薇的座位依然空空如也。下午的班会上刚刚强调晚自习时间不许随便出入,一旦抓住,会被严厉批评的!再说,天这么冷,她围巾也没有围,肯定会被冻坏的。我回头看了看苏云卿,他也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
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如此善于言辞且浑蛋的我,在面对舒薇时,竟像换了一个人——紧张、敏感、温柔,甚至有点做作。可那时这一切都顺其自然地发生了,发生在那不可思议的,十一月的,飘雪的夜晚。
我手里攥着那纸条,思前想后,不知道该不该去找她。风刮得窗户呜呜作响,我的担心在一点一点扩大。我又回头瞄了一眼苏云卿,他正对着窗子发呆。这时,我站起身,毫不犹豫地冲出教室。
那真是一个奇异的景象,在寂静的校园里,我像一只兔子般殷勤地穿梭寻觅。我的胸口也有一只兔子在左冲右突,这只兔子比我更早地到达校园的各个角落,它在寻觅另一只兔子。
一只粉色的兔子。
广场花园的小径上有两串新踩上去的脚印,可那是一双男人的短跟皮靴留下的。我穿梭在有些密集的马尾松树林里,雪扑簌簌落到我的衣领里,温凉温凉。我沮丧地停下脚步,每一个角落,都找过了。
“我他妈真是一个混蛋!”
寻了这一通,晚自习都快结束了。
我悄悄走近教室门口,漂亮班主任正在走道里巡查。令我惊讶的是,舒薇竟然正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专注地看书!我走进去的时候她抬头望了我一眼,神情平静,目光端正,自然的就想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胸口的兔子耷拉着脑袋,快要死了。
这就是我青春里的第一次爱情。还没开始,便已结束。可它真实存在过,即使现在回忆起来,我还是认为那是我的第一次爱情,是我人生里第一次彼此地爱恋。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甚至有时候,我不得不改变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不自觉地用一种极温柔的方式表达它。
我想,要是我别不小心丢失了那只粉色的兔子,一切都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