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以后重回健身房,姐姐来之前就跟我说她好想我。除了小时候,我们很少长时间的在一起,她经历着匪夷所思的婚姻和家庭关系,却格外的孝顺温柔。我不在父母身边的日子,都是她替我完成陪伴。她总是喜欢给我买各种各样的零食,就像小时候一样。见到我时她惊讶于我这两天的清瘦,其实刚回来那天我有称体重的,和临行前一样。但是一夜的酒,一天的奔波,轻简的食量,让我的体重降了四斤。对于体脂率低的人来说,这些轻掉的体重只是水分而已。
和我一起健身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姐姐重了近10斤,她念叨着自己胖了。我告诉她,不是胖了,是肌肉含量增加了,她是从小就瘦得让人我见犹怜的女孩子,175的身高,堪堪100斤。她女儿已经和我一样高了,堪堪90斤,但两人看起来差不多。
恢复锻炼的第一天,重时不重量,我选了轻度的重量和不用动脚的自重动作,她的出汗量开始增加,耐力也开始变好,脸色随着流汗变得通透。多巴胺是人体内最好的物质,我会笑了。我尽力地和她说着无关痛痒的生活琐事,但也有那些不变的沉默空挡。健身房不再播放和我的曾经有关的歌,感谢天意。
大学时的另一个男朋友给我发消息,说他又淘到了一张老唱片,AC/DC的hells bells
我说我不记得那首歌了啊,他说你肯定记忆退化了,我说我吃了这么多年药,脑子有点毛病是情理之中啊。他说,是我们每次开一条新的路是放的那首歌。我想起来了,他上学的时候痴迷汽车,隔几个月就会换一辆车,然后我们会顺着某一条路漫无目的的开向远方,当周遭的风景开始陌生,我们就很兴奋地放起这首歌。开累了,就找一个公园停下一起在草坪上躺一会儿,晚上的时候,打开天窗一起看星星,第二天摸索着返回。那时候好像还没有很完备的导航吧,我不太记得了,但他从来不用导航,我们会开一会儿就找路边的人或者加油站的人问问回去的路,城市周遭的小镇是被我们一个一个盲开出来的,这是我最初关于盲盒的记忆。
那时候的我们又疯狂又叛逆,只听摇滚,只听震耳欲聋声嘶力竭,心跳得飞快,也曾爱得轰轰烈烈人尽皆知。那时候的我,一听到这首歌就会尖叫,他就看着我笑,叫我疯丫头。时至今日,也只是只字片语,他仍喜欢开车,只是独自一个人看同样孤独的风景,然后分享给我,没有太多的话了。他沉迷木工,严丝合缝着尺寸给自己打了床和书桌,用的是我推荐给他的木头,也给他妈妈打了花园里的茶几和板凳。我以前的老板娘有段时间也沉迷木工,我在北京的时候还曾经去她的别墅里看她锯木头发呆,只演正剧的女演员撸起袖子干活的样子,比她的任何一个角色都有生命力。
下午回家的时候母亲不在,我一边等她一边抽着电子烟打游戏,不可避免的又和在家的父亲吵了一架。我们俩的关系很微妙,我知道他关心我也爱我,可他爱我的方式让我反感又无法割舍。我拎着包想走的时候,他说,我来给你做饭吧。其实他做饭不好吃,但我也默不作声的放下挎包等着他。父母年轻的时候很忙很忙,家里一直都是保姆给我做饭,其实我对食物没有很挑剔,吃过最好的也接受路边摊,但我喜欢妈妈做的饭,很像小时候外婆做饭的味道,爱的味道。
父亲刀工很好,但是对味道的感知一塌糊涂,因为常年在部队,食物对于他来说只是温饱。有一年我假期回国,赶上母亲出差,父亲给我做了一个礼拜同一个味道的面条,母亲回来以后看到面如菜色的我直骂我傻,为什么不出去吃?我说,他做了我总不能不领情。虽然我叛逆,但是我并不将情绪过多地发泄给父母。直到我生病以后,那种无法自控的感觉,像在地狱里走了几个来回。我生过小孩,身体顶级疼痛的时候,我嘶吼我咬伤自己,但我也不怪别人,当时接生的医生说,我是她见过最有礼貌的产妇。是的,我当年在待产房里,听到无数人不堪入耳的辱骂,对着那个自己本应深爱的男人。但我会昏迷,连续数日的昏迷,紧接着是清醒的沉默,无法移动,无法function。我看到过家人们心疼的眼神,不是不恨自己的,我想尽可能的痊愈,只能不间断地服药。
二欢,故宝,小黑还有些以前的朋友这几天都会来陪我,他们都没见过我现在的样子,怕我有意外。其实,我觉得我还好,身体健康,生活如常。今早的身体评分是91分,身体年龄28岁,BMI23,体脂率25,这样的数值几近完美,等我的增肌计划完成,那个野蛮的肌肉女就又回来了。我需要时间,我是身体需要,我的神经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