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爷就是你大爷”
在现代,我们形容一个老者神武英明的时候,很多人喜欢顺带说上这句调侃的话。
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总有一些为老不尊的“大爷”,说话做事让人哭笑不得,甚至永遭世人的唾弃。
先讲一个故事
清朝乾隆年间,有个“大爷”于富贵,六十多岁了,他跟老婆生了三个儿子,儿子们都陆续长大了,按说这年纪应该颐养天年了,可是,这老于,却是为老不尊,心术不正,满脑子一天到晚竟想些肮脏之事,他老婆竟为此事让他给气死了。
有一年,大儿子取了漂亮的老婆结婚了,老于总是不怀好意地偷看大儿媳,家里人谁也没有察觉。这一年夏天正热,老于趁大儿子下河抓鱼,儿媳冲澡的机会,强行占有了大儿媳。
大儿媳怕人知道这种不光彩的事,让自己和父母都没有颜面,于是就隐忍了。老于索性拿钱给大儿子,把他支走,去外地经商了。过了两年,二儿子也结婚了,媳妇同样漂亮,这老于,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又开始琢磨如何占有二儿媳。
一天,饭做好了,却不见老于和大儿媳,二儿子就打发媳妇去叫大嫂,他去叫父亲。结果二儿媳推门时,撞个正着,二儿媳正在羞愧怔呆时,老于一把抓住她并告诉大儿媳,要保守他们之间的秘密,就得三人做一条绳上的蚂蚱,就这样,老于把二儿媳也占有了。
二儿媳也是担心自己和父母丢了面子,最终也只得选择隐忍。日子久了,二儿子同样碍了他的眼,于是他又打发二儿子去找大哥经商。
转眼间,小儿子也到了结婚的年纪,老于精挑细选,三儿子的老婆也十分漂亮。唯一不同的是,三儿媳是大户人家出身,从小家教极严。
有了前两个儿媳的事,老于的胆子越来越大了,这回他先拿主意,写了一封家书让三儿子带给两个哥哥,儿子不知是计,当天下午就动身了。到了晚上,老于就强行闯入三儿媳的房间欲行不轨。三儿媳当然不干,剧烈反抗,于是老于就叫来前俩儿媳帮忙,然后又把坏事干成了。
老家伙以为,这个三儿媳会跟前面两媳妇一样选择隐忍,然后遂了他的心愿。谁知,这个三儿媳是个贞洁烈妇,当天晚上悬梁自尽了。
这下可炸锅了!不仅家里人吃惊:这新婚媳妇为什么会自尽?亲家肯定也要一查到底啊!
报官、尸检,死者没有外伤,也无中毒迹象,可以排除他杀。死者脸上惊恐之状,脖颈边缘红肿,可以肯定为自缢而亡。查来查去,种种迹象表明,老于和其他两个儿媳都有在家的重大作案嫌疑。
县令立即命人将老于和两个儿媳都给拘了,老于毕竟是老了,公堂上严刑拷问怎熬得住,最终供出实情:确实是自己侮辱了三儿媳。其他两个儿媳早已吓得魂飞魄散,如实招供,并且还倒出了自己同样也被玷污在先的事实。
至此,三兄弟才知道老父亲是个如此禽兽之人!当这老于被斩首后,竟没有一人去给他收尸。他自己为老不尊,坏事做尽,最终被斩简直是死有余辜。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也有一个大伯,就是他老子贾政的亲哥哥——贾赦。
丫鬟的一把剪刀,让世人看清了他
贾赦好色,尽人皆知
作为一个大家族的长辈,贾赦已经是一个老者,可他却在不断地纳妾娶姨娘,整天迷醉在酒色之中。
家中有多个女人也不知足,整天沾花惹草,最典型的一次,他想强娶自己母亲的贴身丫环鸳鸯,而鸳鸯却执意不从。贾赦放话,“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去,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者终身不嫁别人,我就服了她”。
鸳鸯抗婚之举,先是一把剪刀起绝誓,待贾母死后,她毅然选择自尽殉主,从而也让世人彻底看清了贾赦。
虽然鸳鸯的自尽,本质是“吃人”的封建等级制度这部“机器”给家奴带来悲惨命运的结果,但作为大家长的贾赦,自然是他本人好色的本能肆意消长,无所节制直接造成的。
平时只要是他看上的年轻姑娘,定要强娶过来。就连贾母也看不下去了,中秋家宴团聚的时候贾母就曾说他,该注意保养身体,而不是整日的沉迷酒色之中。
他公然强娶鸳鸯,色胆包天,这为老不尊,贪恋美色的标签算是名副其实了。
贾赦贪财霸道又冷酷无情
他的老婆邢夫人对他百依百顺,言听计从,他却从不把老婆放在眼里。就连他想强娶鸳鸯作为小妾这件事,都是邢夫人亲自操办的,贾赦却十分蛮横霸道,对邢夫人颐指气使。
有一次,贾赦看上了石呆子的扇子,就要想方设法搞到手。他和贾琏商量,贾琏用了几个正当的法子想买过来,没有成功。最终是贾雨村用卑鄙的手段,陷害石呆子才抢夺了过来。贾赦狠狠的责罚了贾琏,却好好地赞扬了贾雨村一番,说贾雨村有本事。
贾赦作为一个长辈,作为一家之主,只为一件玩物,不惜陷害他人要到丢掉性命的地步。害人之后,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可见贾赦从不把他人的性命当回事,视人命如同草芥,蛮横霸道之极,真真一付持强凌弱的丑恶嘴脸,何等的低级!
因为妒忌贾母偏爱自己的亲弟弟贾政,他早就对母亲和贾政有太多不满。
有专家分析,他想强娶母亲的贴身丫环鸳鸯,还有一个深层意思就是想霸占贾母的财产,这一点贾母是清楚的。所以, “贾母听了,气的浑身乱战,口内只说‘我通共剩下这么一个可靠的人,他们还要来算计!’因见王夫人在旁,便向王夫人道‘你们原来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弄开了他,好摆弄我!”,贾赦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就是他不顾家族存亡贪财霸道至极的表现。
读书作官,适者生存,从古至今
在贾府中,虽有贾母在世,但其实贾赦才是真正的掌门人,因为他才是荣国府的爵位继承人,他和弟弟贾政不同,贾政自幼爱读书,贾宝玉贪玩不喜读书,贾政之严加管教那是贾府上下谁都惧怕的。
而贾赦却不同,他不仅是迂腐刻板,他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声色犬马的纨绔子弟。
之所以这么说,我们在书中就能看出端倪。第四十七回,贾母因为他强势向自己讨要鸳鸯而生气,贾琏替他老子撞上枪口挨了奶奶的骂,贾母终于说出了一些当年的旧事,这就隐约地透露出一些重要信息。
“我进了这门子作重孙媳妇起,到如今我也有重孙子媳妇了,连头带尾五十四年,凭着大惊大险千奇百怪的事,也经了些,从没经过这些事。还不离了我这里呢!”
贾母骂孙子贾琏等于是在骂贾赦,她在这里提起当年“大惊大险千奇百怪的事”,就是冲着贾赦说的,贾母此时翻出旧账,就是在暗示贾赦当年给荣国府惹下了惊天动地的“大事”,许是父亲贾代善的“死”就和他有关,现在他又来气母亲!
贾赦又羞又愧不敢见贾母,可见必是事出有因。
贾赦是长房,他是荣国公的嫡孙,他完全有义务肩负起“齐家”的责任。可事实是,贾赦不但置偌大家业于不顾,反倒不时地与弟弟贾政争权夺利,倾轧排挤。
要知道,兄弟和睦才能振兴,至少可守住家业,骨肉相残只能使整个家族滑向消亡的深渊,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贾赦竟然不知道,足见他见识短浅,器量狭小至极。
要知道,贾赦承袭的爵位,那是他老子贾代善临死之前向皇上求来的。
自古以来,人都是凭本事吃饭,贾家不过是沐浴皇恩才能钟鸣鼎食看似发达。自古,日有升落月有移迁,如果家族不能团结兴旺,就是天王老子也不能永世保全。
贾赦自幼不爱读书,他在褒扬贾环作的诗时也大发一番“读书观”,“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原不必读什么书,只要认识几个字,不怕没有一个官儿做”,这就是他的言论,这居然是从一个显赫大家族掌门人嘴里说出来的,足可见他的无知无识,昏聩愚昧。
贾赦的愚昧还在于,他不仅蔑视读书,而且对子女也极不负责,为了五千两银子,亲闺女迎春误嫁孙绍祖,贾政当时极力反对,奈何贾赦不听。
迎春嫁过去自然失去了“公府千金”的地位,最终导致迎春“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的悲剧结局。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论语》“宪问”篇:“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原壤是鲁国人,他是孔子的旧友。这句话的意思是: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待孔子。孔子骂他说,年幼的时候,你不讲孝悌,长大了又没有什么可说的成就,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虫。说着,用手杖敲他的小腿。
据说原壤和孔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老熟人,遗憾的是直到老了之后,原壤还是那么为老不尊。因此孔子才将他从小到老的一生加以数落,并指出这样为老不尊的老人,简直就是害人虫。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体会到,每个人的年龄虽然随着日月的流逝会一天天增长,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学习,不提高自己,那么不管年龄多么增长,他的素养也不会提高。
可见,孔子对人的要求是很高的。
但这个故事,却足以警示我们: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不要放松学习和对个人修养的不断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