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那年,开始在镇上的五中上学。要知道,我们省是中国最贫穷的地方,而我们市又是在这个省最穷的,我们镇又是市里面最穷的镇,所以我们镇是最最最贫穷的。
而我在这个最贫穷的地方上学。
印象深刻的是那有位非常漂亮的音乐老师,皮肤白皙,中卷发,看上去特别柔顺光泽,她不仅人漂亮,声音也特别好听,唱歌就更加让我着迷了。
那时候我就憧憬长大了能像她一样就好了。
有些课我们不上,都是三五个女孩子跑出去打乒乓球去了的,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记得当时我打乒乓球,发球的时候很难有人能接着,但一旦被人接过来我也就接不过去了,但是总体水平还是不错的。打多了,我就发现有些人的水平慢慢上去了,竟然都比我厉害,我落后他们很多。但尽管这样,也改变不了我对乒乓球的喜爱。
喜欢乒乓球在球拍上面的“乓乓乓”的声音,那声音既清脆又过瘾。
我记得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发了超级大的火,气得老师的眼睛都快出来了,睁的圆鼓鼓的,好像要把我们杀掉似的。因为我们谁也没有听她上课,不是玩牌,就是石头剪刀布,谁输了就接受对方的惩罚,有些人就一把抱过去,课堂大乱。老师在上面上课,我们就自己在下面玩,全然不顾老师,只有两三个学生在听他的课,他们的成绩是班上最好的。
上语文课也是如此,有的跑出去玩,有的在教室玩牌,有的玩石头剪刀布。
只有班主任的英语课是最安静的,我也搞不懂为什么其他课那么放肆,而英语课就如此安静。
第一个学期期末考试,只有语文和政治及格,七科加起来分数只有不到两百分,在班级却排名第九。可想而知,我们的教育是多么“成功”。第二学期考完之后,班主任还留下我改试卷呢。要知道,这可是一种荣誉啊,是老师看得起你,毕竟是班级前十,哈哈。
我们是一个星期只要上五天课,每天三点多就放学了。跟城里的孩子比起来,他们每天要学十三四个小时,我们真是过了神仙似的生活。
后来读大学的时候,城里的孩子跟我说,他们是没有童年的,他们的童年就是不断的学习,在各种培训班上课,做不完的试卷。而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地上玩玻璃球,在草堆里躲迷藏,打牌输纸,跳绳,过家家。城里的孩子说道: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勾心斗角了,不会对任何人说真话,各种城府。想想虽然我生长在乡下,但是快乐何其多呀。
可是上了初中,我的发小巧婆、月子他俩都去市里面读书了。还有比我大两岁的涛丽婆,我读初一,她读初三,都是在五中,早上去上学的时候不是我去她家等她,就是她来我住的那扇后门那里等。我们一起走去上学,大多数时候只要走到那个网吧那里,离学校还差五分钟的路程,她就去那里上网去了,我就一个人走去学校啦。那时候,我只进过一次网吧,那是因为妈妈要跟我视频,就再也没有进过网吧。
有一天,在教室里面坐着,听说有高年级的人要来找我,我不知道怎么回事,高年级的我只认识涛丽婆,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五官精致,皮肤光滑有弹性,微胖,有很多人都追她。
那天早上,我刚在座位上坐下不久,就有好几个高年级的女孩子把我围了个圈,一个个都很漂亮。但我没敢正视她们,我把头偏向窗子那边没人的地方,但她们也不是要来打我,只说了一句这妹子还可以。
我记得我后面坐的一个男孩,经常被我抓出血,那手臂上新的血痕还在上面,又会添上我的新爪子痕,一条条伤口都很长。但他没有打我,只任我抓,但也会拒绝我抓,但是我的爪子是阻挡不了的。胡乱的被我划,总会划到肉里面去。
下课就拿起扫把去打他,他躲到桌子下面,我也爬桌子底下,打他个稀里哗啦。
可是我初二就没在那读了,那个被我打得满是伤痕的男孩子也再也找不着了,因为一直没有他的消息,也没有去问别人他的联系方式。只知道他的名字是叫周成(城),很好记,所以只相处了短短一年也被我记住了。
每天放学,三点半的太阳还是火辣辣的,虽然说太阳快落下去了,但照在身上还是特别晒人。拖着疲乏的脚步,一个人走回了大爷爷家的住房。
路上没有小伙伴们的陪伴了,只有太阳和马路上稀疏来往着的车子陪着我,还有自己的脚步声。
回到家,大爷爷他们会煮着饭等我吃,有时候吃鸡,知道我不吃皮子,就会把我撕去皮,只留下鸡肉给我端进来。那时候以为这是理所应当的,时至今日,才知道我要多么感谢大爷爷他们老夫妻俩。可是现在回去,总感觉跟他们很疏远,也没有什么能力孝敬他们。
吃着饭,我就不停的看电视剧,《微笑pasta》《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等电视每一节每一期都不会放过。因为电视看的太多,学校里的作业都没有完成,虽然上了初中,就没有小学的作业多了,但还是有一点点的。那时候,为了看电视看的太多这回事,还发誓,再也不要沉迷于电视了,浪费了好多时间。
其实,我后门的那块小孩子们玩的圣地,自从我到这里来,就没什么人在玩了。因为有的出去打工了,有的去市里读书去了。小时候的伙伴都没在这里了,在这里的也都长大了一点,没那么喜欢玩在一起了。
那时候最喜欢没有灯的夜晚,如果停电了,那么就到了我们兴奋的时候,家家户户的小孩子都会出来玩,热闹极了。夏天的月光下,还会有很多老人聚在一起乘凉。我们玩追人的游戏,如果谁被抓住了这那么他就是下个要去抓人的人。我跑的慢,大多数都是我堂弟老成帮我,只要我被抓了,那他就会让我抓他,然后他就变成要去抓人的人。那心情,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好激动,好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