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一开始我们学习了受价者和觅价者,完全竞争状态和不完全竞争状态的概念,受价者对应着完全竞争状态,指的是在市场里任何卖家和买家不能够通过控制他的买卖数量来影响价格,他们交易的商品没有差别,这是一种理想状态,一般农产品比较接近这个标准;觅价者对应着不完全竞争状态,是指产品存在品质上的差别,卖家价格提高一点,不会把买家完全赶走,卖家价格降低一点,不会把买家全部吸引过来,卖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要去寻找价格的最佳平衡点,所以称为觅价者。而不完全竞争是市场的常态。
人们普遍认为觅价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放弃一定产量,追求价格的平衡点,会造成“无谓损失”,而这部分产量本来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却没有被生产出来,仅仅是因为卖家的个人利益而被白白放弃的。这种情况发生的前提是无论卖多少产品,卖的价格都是统一的,若我们实行了价格歧视,即不同产量,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卖不同的价格,那么这些所谓的“无谓损失”将不会存在。
在我们生活中会见到很多价格歧视,这些价格歧视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比如航空公司的商务舱和经济舱,教育机构本科和研究生的收费差距,旅游景点的不同排队的门票和普通门票等。这些例子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越是能够成功阻止转售的,商家越容易实施价格歧视。
在这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看其竞争的激烈程度,并不是看这个行业企业的个数,而是要换个角度,看其行业入口有没有认为的行政干预。我们看垄断往往是带着贬义的色彩来看的,但是其实若垄断的成因是生产行为的高效,产品质量高而让用户喜欢造成的,那这种垄断我们是鼓励的。相反若垄断带有行政的干预,你生产了我就不能生产,那我们是需要强烈批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