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缘
《艰难与希望》是一本讲演录性质的书,记录的是华东政法大学的丁凌华教授所讲之《中国法制史》(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制史》已获批成为国家级精品资源课),大一时曾有幸听过。只是那年课排在晚上,我这个人容易走神,大多数时间因心思跑到外面的黑夜中去而错过了精彩的段子,常常同学们一阵发笑,我却四顾心茫然……这种感觉简直憋死人啊。
复习司法考试那阵子整日浸泡在民法行政法的题海中,而中国法制史的出现就像一股清流,我突然发现每个朝代的法律都那样有性格、那么有底蕴,于是下定决心有时间必须好好读完《艰难与希望》。
读书方法
虽说这本书故事性很强,风趣又易懂,但仍然涉及各种法制史理论,很容易放下。一开始我只是睡前或者泡脚的时候读读,发现进程实在太慢,三个月只看了小半本……照这个速度,估计今后只能陷在这本书里,无法继续去看别的书了!想到这里一阵恐惧,赶紧数了数剩下的页数,规定一天看40页——按照这样的方法竟然越看越来劲,一个星期后就翻到了最末页。
这里分享一个心得,即理论性比较强的书适合规定每日读书页数。
反之,如果是小说这种一拿起就很难放下的书,就不需要给自己定每日目标,但最好放在时间大块的下午阅读:又能消磨时间又能不受打扰——要是放在睡前,那么很可能你晚上十点半就早早上床,结果十二点才入睡,可惜了大好的睡眠时间。
书评
不像有的书纯粹只有消遣价值,也不像有的书与直接打印出来的论文无异,《艰难与希望》将幽默与学术理论糅合得很细,使读者一边笑一边不自觉地将法制史内容牢牢印在脑海里。
本书结构以历史上的朝代名称为顺序,非常清晰:
第一讲 绪论、夏商法律制度
第二讲 西周法律制度(上)
……
第十五讲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下)
第十六讲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法律制度(上)
第十七讲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法律制度(下)
每一讲分别介绍了该时期法律制度的成因、立法概况、内容特点(比如规定了哪些残酷刑罚)、指导思想等,同时旁征博引,在传统文化方向展开丰富联想,即使当一本历史启蒙书看都不为过(本人高中历史课睡过去了……但这本书就能看进脑子)。
接下来展示一些个人比较欣赏的精彩片段:
(1)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不能机械地理解。
刑不上大夫并不是指贵族犯罪不处刑,而是说贵族和百姓的处刑是有区别的,包括两点:一,贵族不用肉刑。贵族如果砍掉一只脚,或者割掉一个鼻子,这个对贵族的整体形象是有妨碍的(笑声),所以贵族不用肉刑。降低爵位、削掉封地、死刑都是可以的。二,贵族的死刑是秘密执行的,与平民不同,比如给他一杯毒酒、一把剑、一根绳子,让他自裁、赐死。
礼不下庶人也不是指礼不对老百姓们用,只是说部分礼老百姓不用。比如祭祀之礼,老百姓没有专门祭祀祖先的庙,所以庶民百姓没有这一套完整的仪式,不用;比如三跪九叩的宾客之礼,老百姓每天光着脚下地,从日出忙到日落,没有功夫去搞这些东西,也不用。但是我们知道,结婚之嘉礼、安葬之凶礼还是要的,并不是完全不用礼。
可见有时一句话讲得太笼统,会造成千百年的误会。同样的道理,每句话都有它的语境,不能孤立去理解。比如班主任当众批评团支书:“你这样以后还怎么处理班级工作?”课后班主任却温柔地对团支书解释,并没有换人之意,当时说这话主要是为了适应语境、以起训示作用也。
(2)
一个总的经验就是:底下的权力越分散,上面的权力越集中。
如赵匡胤采取的分权措施:兵部只管军,不能调兵;而枢密院有权调兵,但平时不管军。不过这样做的缺点是军队战斗力差,效率低,遇事容易踢皮球。又比如汉武帝的推恩令,不再采用嫡长子继承制,使封地越来越小,最终被评为成功削藩的政策之一。
(3)
贾宝玉应该拖根辫子?
丁教授的意思是,明朝法律禁止表兄弟姊妹婚配,但雍正和乾隆年间修订例文,对表兄弟姊妹的婚姻开了禁。只有以该例文为依据,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就凭这一点来讲,《红楼梦》的故事一定发生在清代。不过我仍然可以提出质疑:曹雪芹完全有可能架空写作,只是顺便沿用了写作当时的法律规定罢了。
(4)
巡捕房的成立:1853年,小刀会赶跑了上海县和上海道台的官员,上海的地方政府不见了,于是英美法三国领事乘机通过了《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没有和清政府商量就宣布实施,在租界中建立了各自的管理机构——工部局,并成立了自己的警察机构——巡捕房,行使租界中的行政与司法权。
前阵子电视上在重播国产良心剧《红色》,正好与这段内容契合,使我明确认识到男二号(周一围 饰演)所在的“巡捕房”原来就是法租界里的警察局。
//总的来说,这本书是很有营养的。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是如此值得骄傲,其法制的变迁历史同样光彩夺目,十分推荐对中国法制史有兴趣的书友一阅。但阅读的过程绝非读小说那般轻松,仍然需要坚持才能览尽精彩之处,因此建议每天给自己定一个“今天读X页”的目标,个人感觉最适合本书的阅读。
最后来放一个段子:
“南京政府的立法可以说几乎都是3月份搞出来的。在南北和谈以后,认识到南京临时政府马上就要结束了,袁世凯就要上台了,在这种情况下要多制定一些法律来约束袁世凯的权力,来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所以这一时期拼命立法。……这些法令涉及的范围之广、数量之多,在中国的立法史上是空前的,时间之紧迫、心情之急迫,就像我们的三峡大坝工程中文物的抢救工作一样。(笑声)”
——第十四讲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