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是传统文化,但《二十四孝》不是,还是孳生其上的一颗恶果

明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九月二十六日,在荆州府江陵县(今湖北荆州)有个叫张文明的老秀才因病死掉了。因为老张头早年落魄,晚年得志后又有点张扬跋扈,所以在乡里的名声并不咋地。因此街坊邻居虽然碍于情面和张家的权势不好表现出什么,但想来心情却并不会怎么悲戚。

但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京却有个人悲痛异常。因为他是张文明的儿子,同时也是大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

“夺情事件”成了张居正备受攻击、无法抹除的污点

然而在最初的悲痛过去之后,张居正剩下最大的情绪就是恐惧。

就在5年之前,他荣升为内阁首辅。当其时,万历皇帝朱翊钧还是个年仅10岁的黄口孺子,李太后对这位“张先生”言听计从,大太监冯保是他的亲密战友——在这几位天底下最尊贵的人物支持下,张居正几乎成了大明朝开国200多年来最有权势的臣子,以至于连他自己都忍不住说了句看似嚣张无比但实际上却一点也不夸张的大实话:

“我非相,乃摄也。”(《万历野获编·卷九》)

自从胡惟庸被朱元璋一刀宰了以后,别说大明朝了,中国都再也没了宰相。所以哪怕张居正贵为内阁首辅,哪怕他成天被马屁精们“张相”、“张相”的恭维着,但距离真正宰相的权势地位也实在有点远。而摄者,代也——自三代以来,以臣子之身敢行摄政之事者,唯姬旦、王莽二人而已。老张无论是想学前者上天,还是随后者下地,好像下场都有点堪忧。

但令张居正恐惧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他力主推行的新政。话说按照当时的官场规矩,只要官员的父母去世,就必须辞官归乡守孝,即丁忧。在丁忧的27个月时间里,孝子必须在墓前搭庐而居,不能饮酒吃肉,不能跟媳妇同床(当然更不许生娃),不能有任何娱乐活动。甚至于不能洗澡、更衣、剃头,只能行哭、哀、思、悼之事。当然要是孝子干脆伤心死了,那就更是皆大欢喜了,肯定会敲锣打鼓立牌坊的传为美谈,连孝子家乡的父母官都能跟着沾光,顺便升个官发个财啥的。

不管出发点多么美好,守孝制度都是对健康和人性的一种摧残

老张回家丁忧肯定不会伤心死,但新政肯定得玩完——毕竟这玩意除了他自己,朝野上下几乎就找不到几个拥戴者。在他不在的那近3年的空窗期里,新政要是不被那些保守派们祸祸得稀碎,那就有鬼了。

所以张居正决定找冯保给自己办个“夺情”,就是因紧急国事需要而拒绝官员丁忧去职的制度。可问题是当时外无蛮夷进犯,内无逆贼造反,天下太平着呐,哪有离了你老张地球就没法转的所谓“急务”?再者大明朝早有“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续通典·卷八十三·礼第三十九》)的所谓“先帝遗训”,凭啥你张首辅就能搞特殊?

于是这事就掀起了轩然大波,一大堆御史、谏官争相跳出来弹劾张居正。而铁血老张也毫不客气,操起廷杖将翰林编修吴中行、翰林检讨赵用贤、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等跳得最欢的几个屁股打得稀烂,然后发配充军。

这下朝野终于安静了,没人再敢非议这位张首辅。但张居正为此付出的代价也是惨痛的——在他死后,朱翊钧对其亲眷展开疯狂而又残酷的报复,而举朝上下除了视礼法如无物的李贽以外,居然无一人替张居正求情。

老张树倒猢狲散的原因有很多,但夺情事件肯定让他失去了众多中立派的好感和支持。因为孝之一事在古人看来比天还大,不孝之徒遭人唾弃和厌恶显然是理所当然之事。

无论古今只要一个人被打上“不孝”的标签,必遭唾弃和社死

在我们今人看来,张居正奉公夺情无可厚非,反倒是丁忧守孝制度很有非人道之嫌。但事实上孝道固然是美德和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但在其漫长的发展历史过程中,也不免走过一些歧路、生出一些糟粕,比如丁忧,比如更加可怕的《二十四孝》。


01

元朝末年,在元尤溪县广平村(今福建大田广平镇)有个叫郭居敬的文人,虽生活落魄,但严守夷夏之防,终生不肯入仕。故而在史书上只能找到关于此人的寥寥数语,还皆因他编纂了一部在此后数百年间风行一时的童蒙教材《全相二十四孝诗选》,简称《二十四孝》。

之所以能一炮走红,在于《二十四孝》与朱程理学倡导的伦理观高度契合

因为老郭实在太不出名,所以这部《二十四孝》的著作权还经常被安在郭守正或郭居业头上,我也经常将郭居敬与另一位元朝大科学家郭守敬傻傻分不清。

当然这无关紧要,要紧的还是出自他笔下的那部《二十四孝》。

在这部《二十四孝》中,郭居敬或是郭某某遴选了24位古人行孝道的事迹,并辑录成书。需要说明的是,这24个故事中起码有19个是能在正史或比较严肃正经的史书中找到出处或原型的,还有1个出自志怪小说,剩下的4个没找到来源,但很可能是因为我学疏才浅或是眼神不佳之故。

也就是说,故事虽然是编的,但未必就是假的。

比如“亲尝汤药”这一则故事,就与史书所载几乎一字不差:

“陛下居代时,太后尝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汤药非陛下口所尝弗进。”(《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但像这样原封不动的从史书中摘抄下来的事迹并不多,满打满算也就9则。但即便是能在史书中找到出处,也不意味着这些事迹就没有值得推敲之处。

二十四孝之亲尝汤药——与史书记载几乎如出一辙

毕竟古人最喜欢搞些神神鬼鬼之事,哪怕是史家的老祖宗司马迁也不能免俗,他的徒子徒孙自然更好不到哪儿去。比如在《二十四孝》中的“哭竹生笋”这个故事,哪怕言之凿凿的记载在史书中,仍然让人匪夷所思,难以相信:

“宗母嗜笋,冬节将至。时笋尚未生,宗入竹林哀叹,而笋为之出,得以供母,皆以为至孝之所致感。”(《裴松之注三国志·卷四十八·吴书三嗣主传第三》)

类似完全不符合常识、常理的还有“刻木事亲”、“乳姑不怠”等。像“扼虎救父”就更像是个笑话了——晋人杨香14岁时与父遇虎,眼见父亲被老虎扑倒叼走,杨香情急之下冲上去扼住老虎的脖子,老虎被勒得喘不过气,只好逃跑,于是父子得救。

话说一个14岁的男孩体重大概在100斤左右,而一只成年老虎的体重根据亚种的不同大概在300~800斤之间。也就是说哪怕最瘦小老虎的体型,也跟“大鲨鱼”奥尼尔差不离,你让个中学生去掐奥尼尔的脖子看看人家在乎不,更何况力气更大也更牙尖爪利的老虎?

武松打虎都离谱,更何况杨香?

当然这个故事的出处是南朝的志怪小说集《异苑》,本来说的就是各种不知所出的稀奇古怪的民间传说,也不知道为啥被郭居敬拿来充数。

像“扼虎救父”这种故事,连武松见了都得直呼离谱

当然史实太平淡,传说又太离谱,于是郭居敬在编纂《二十四孝》时干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在史实的基础上大开脑洞进行演绎。

怎么演绎?就类似于《三国演义》之于《三国志》——所谓的七实三虚,《二十四孝》中的大多数故事,基本上也是如此。

比如在《论语·先进篇》中,孔夫子曾夸过他的宝贝徒弟闵损孝顺:“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而郭居敬就是根据这句话,演绎出来个“芦衣顺母”的故事。

(有些文章直指老郭编出来的这个故事过伪,原因就在于故事中“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中的这个棉絮——因为棉花最早引入中国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到了宋元才开始大规模种植,那么春秋时哪来的棉絮?其实“棉絮”这种东西在中国最早是指用蚕丝制成的絮状物,即丝绵。从西周开始我们的祖先就以丝绵填充衣物,以作御寒之用。一直到了棉花大量普及,丝绵才被取代,而棉絮一词也才为前者所专用。)

再比如“拾葚异器”这个故事。说的是新莽兵乱时,天下大饥,蔡顺母子只好采摘桑葚充饥。有一天蔡顺被赤眉军的士兵抓住了,问他为何将红黑两色的桑葚装在不同的筐子里,蔡顺答道,成熟的果子的给母亲吃,没熟的我自己吃。

赤眉军士兵被蔡顺的孝行感动了,不但释放了他,还送了两斗白米和一个牛蹄子。

这个故事最早载于《东观汉记》一书,与《二十四孝》唯一的区别,就是赤眉军送出的礼物本是两斗食盐(蔡顺还“受而不食”),结果被郭居敬改编成了白米和牛蹄子。

在“拾葚异器”这个故事中,老郭为啥非把盐改成白米和牛蹄子,我也搞不懂

这个改编的动机就很迷,因为在乱世当中同样数量的食盐价值绝对高过白米(哪怕搭上个牛蹄子),生活于元末那个乱世的郭居敬应该不会不清楚。哪怕他对此一无所知,也难以理解改编的动机,我只能将其理解为个人偏好的原因。

更迷的是同样以蔡顺为主角,在《后汉书》和《汝南先贤传》中还记载了“抱棺逥火”和“扶老藤生”这两个故事。与“拾葚异器”相比,那两个故事更是充满了神秘主义和因果循环的说教意味,简直是太符合《二十四孝》所宣传的价值观和宿命论属性了。可不知为啥郭居敬就是视而不见,反而挑了一则看上去相对平淡无奇的“拾葚异器”。

当然也可能是老郭挑花了眼,或者干脆就没听说过这两个故事。毕竟那时可没有网络,更没有某度或某歌,全靠人工翻检故纸堆,有所遗漏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02

孝道作为传统美德,早在上古传说时期就被我们的祖先所推崇和遵循,到了儒家大兴以后,更是成为一切道德伦理关系的发源与终点。所以从两汉开始直到明清,你要是问问历朝历代皇帝治理国家的秘诀和法宝,得到的答案肯定是千篇一律的“以孝治天下”。

为啥是“孝治天下”?其实皇帝老儿是在提醒你注意“孝”前边的那个字

“孝治”一度无敌到了何种程度?这里可以举个例子。东汉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天下大旱,百姓流离失所,死相枕藉。面对日益动荡混乱的局势,汉和帝刘肇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大臣们赶紧想辙去填饱流民的肚子。否则人家饿急眼了可是要造反的,那朕还怎么当皇帝?

在我们看来,面对这种情况要么赶紧开仓放粮,要么组织百姓恢复生产,要么干脆整军备战。除此之外,谁还能有什么妙招?

您别说,还真有。议郎杨孚就认为之所以天降大灾,就是因为“孝治”出了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皇帝没定好规矩。比如大汉朝都立国300多年了,居然还没给为父母服丧制定制度,老天爷怎么能不生气、不降下天罚?他还进一步举例警告刘肇——为啥当年的王莽遭天下人痛恨、人人得而诛之?就是因为这货居然敢不服母丧!

杨孚的警告把刘肇给吓坏了,于是一场赈灾大会迅速演变成了孝治研讨会。最终的结果就是将为父母服丧的时间从汉文帝刘恒定下的“三日释服”,延长到了“中外臣民均行三年通丧”。而且这个死规矩还一直被沿用了近2000年,张居正遭遇丧父就必须辞官丁忧、导致新政面临夭折的困境,即源于此。

刘肇近乎全盘接受了杨孚的建议。于是乎在史书中我们就看到老百姓肚子立刻就不饿了,流民也不到处乱跑、成天惦记着怎么造反,统统都回家孝敬父母去了。一场大灾乃至于一场大乱瞬间平息,还出现了“永元之隆”这样的治世景象。

那些史书写啥就信啥的家伙,估计都是电诈分子最喜欢的目标

反正我们又没在永元年间饿过肚皮,所以史官们说了啥,我们也找不到反对的理由。

之所以举这个例子,就在于《二十四孝》宣扬并非普通的孝行,而是一种近乎极端化的、甚至可以说是反人性的孝道。

就拿其中最遭人诟病、也最恐怖的一个故事“埋儿奉母”来说——东汉人郭巨的妻子生下一儿。因家贫担心养儿就得降低母亲的生活水准,郭巨就跟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可母亲没了就再也不会有母亲了。所以咱们还是把儿子埋了,再集全家之力让母亲生活得更好吧。

于是夫妻二人就去挖坑埋儿,没想到却挖出了一坛黄金。这下奉母和养儿可以两不耽误了,从此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似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合家欢故事,却是在《二十四孝》中郭居敬唯一进行了颠覆性改编、把故事的主人公和结局统统都修改的面目全非的一则。

为啥?因为真实的历史上没有东汉人郭巨,只有南朝宋人郭世道。而且郭世道也没有那么神奇的运气挖出一坛黄金,所以故事的结局也只能是一场悲剧:

“郭世道,会稽永兴人也……家贫,无产业,佣力以养继母。妇生一男,夫妻共议曰:‘勤身供养,力犹不足,若养此儿,则所费者大。’乃垂泣瘗(音yì,意为埋葬)之”(《宋书·卷九十一·列传第五十一》)

咱们先不说郭世道,只说郭巨。

郭家本来不穷,但郭巨却把大部分家产分给了自己的两个弟弟,然后还非得强行争抢母亲的供养权,是为何故?本来家里的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还非得生儿子。儿子都3岁了,才发现老母和儿子只能养得起一个,这是不是太过于白痴?为了维持生计,郭巨想的不是赶紧努力赚钱、出门借钱或者干脆让两个有钱的弟弟承担起奉养母亲的责任,反而是一门心思的要把亲生儿子活埋了以节约生活成本——这又是什么样的鬼才逻辑?

“埋儿奉母”宣扬的是一种极端扭曲且反人性、非人道的价值观

类似郭巨埋儿奉母这样让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在《二十四孝》中比比皆是。比如“卧冰求鲤”,但凡不是个傻子都知道要想破冰抓鱼,拿根铁锥捅或干脆找块石头砸,不但简便易行而且效率更高。在寒冬腊月脱光衣服、试图用体温融化冰层的结果是什么?肯定是即便人冻死了冰也融不开,那就自然也弄不到鲤鱼给他妈当药引子,然后就是人间悲剧、母子双亡。

可你老郭偏说人家王祥是天生的人肉大火炉,不但融开了冰,鲤鱼还心甘情愿的跳出来送死——这不是把大伙都当傻子骗吗?

再如刻木事亲。丁兰思念双亡的父母,就刻其木像以作纪念。一日丁妻好奇,就拿针扎了下木像的手指,结果木像不但流血了,还流下了眼泪,于是大怒的丁兰就把老婆休掉了。

先不说木像流血、流泪这种事情有多扯淡,我觉得这个故事其实就说明了一件事——丁兰早就想休妻了,刺木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像我要是想爹妈了,就跟老婆说一声,然后两口子一起归家探望就得了。丁兰父母双亡,没这个条件,但妻子若是他最亲密的人,为啥不能向其倾诉?何至于刻了两截木头,凡事向木头汇报,三餐之前敬过木头才肯吃饭,出门也得向木头请示?如果妻子知他所思所想,还何至于对两块木头产生好奇,拿针试探其是否真有灵性?

况且丁兰孝顺双亲,那么休妻后又让自己的儿子如何自处?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样的悲剧不就是他亲手造成的?光顾着自己的孝道,然后就无情的剥夺了儿子的孝道,这等人又是何其的自私与凉薄?

“刻木事亲”讲的不是孝行,就是丁兰想跟他老婆离婚

无怪乎鲁迅先生要落下那么多的笔墨,去谴责和抨击吃人的礼教。


03

在《二十四孝》中,我们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其中绝大多数的故事,都发生在春秋到两晋这千年间。而从两汉到两晋,更是成为各种“疯狂孝行”的重灾区。

这是偶然吗?然而历史并没有偶然。

春秋多圣人嘛,所以圣人干出啥殊异于常人的事情都不新鲜。而从两汉到两晋各种奇葩孝子迭出,则有着深刻的社会现实原因。

简单说,就是因为有了察举制,才有了各种奇葩孝行和奇葩孝子。

何为察举?就是从两汉起直到隋唐才彻底消亡的一种选官制度。具体来说就是由地方官员在辖区内选拔人才并推荐给中央,然后这些人才只需通过试用考核就能入仕当官,从而改变自己以及家族的命运。

下面重点就来了——人才选拔的标准是什么?按照规定察举的科目有很多,比如茂材、廉吏、光禄四行、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直言极谏、明经明法、勇猛知兵法等等,就算只会算命跳大神,也有机会以“明阴阳灾异科”当上人人羡慕的大官。反正察举制的目的就要做到野无遗贤,让天下贤才都替皇帝老儿卖命。

然而在察举制下最重要也是选官人数最多的一科,则永远都是“孝廉”。所谓孝廉,就是“孝顺亲长、廉能正直”——问题是旨在现有官员中选拔优异者的科目是茂材科,孝廉科针对的对象基本都是没有仕途的经历的士人,那么怎么可能知道这帮家伙当了官以后会不会廉能正直?所以孝廉的选拔最终就只剩下了一个标准,那就是孝行。

为啥唐宋是中国诗词艺术史上无法逾越的高峰?因为那时候的科举就是以诗词定高下,所以士人们只要想当官,就得成天搜肠刮肚的推敲佳句。同理,为啥明清时就找不出个像样的诗人了?因为就算李杜欧苏们能转世复生,也都埋头专研八股文去了,哪还有时间和心情去琢磨诗词这种“小道”?

为啥唐宋是诗词艺术不可逾越的高峰?因为当时科举就考这玩意

同样的道理,从两汉一直到魏晋只要有了孝名,就有非常大的可能引起官府的注意,继而获得举荐入仕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就像唐人宋人醉心诗词并非一定是出于艺术的追求一样,汉人和晋人中间总是冒出一堆惊世骇俗的孝子来,就没什么可稀奇的了。

就像张老帅说的那样,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前边提到过的东汉人蔡顺,不但因“拾葚异器”入选《二十四孝》,还搞出了更加惊世骇俗的“抱棺逥火”和“扶老藤生”,可谓是孝名扬天下。于是他的父母官不敢怠慢,赶紧把这位大孝子举为孝廉,谁知蔡顺却“不就”,即拒绝了举荐,最后的结果是“终于家”,也就是一辈子都没当上官。

这又是为啥?

对此我有个非常阴暗的猜测,那就是蔡顺有更大的追求,没看上区区的孝廉。

话说在察举制下,举孝廉是最容易入仕的捷径,但上限却不高。啥意思呢?就是举孝廉入仕,通常只能当郎官,也就是预备干部。郎官想要晋升到高位不是不可能,但却困难重重,堪称是百里、千里挑一也不为过。所以在当时的勋贵子弟通常不会选择走举孝廉路线,而是通过门第关系先在地方当个小吏,然后争取举茂才入仕。

孝廉跟茂才的差距,那可是大了去了——孝廉为郡举,茂才是州举,所以数目是前者多、后者少;孝廉一般只能在洛阳当个打杂的郎官,而举上茂才可以直接当上秩千石的县令;孝廉可由郡国太守(国相)一言而决,茂才则是从中枢到地方的各种大佬都能横插一脚,往往成了政治交易和各种废物二代大发神威的角力场。

所以茂才就是人家高门大户的竞技场,只有孝廉才会给寒门子弟打开一条窄窄的门缝。

但要是因此就瞧不上孝廉那就大错特错了。按照当时的规定,郡国人口不满10万的3年才能举孝廉1人,不满20万的两年举1人,满20万的岁举1人、40万举2人。至于那些人口达到120万以上的超级大郡国,一年也只有8个名额——跟现在的国考相比,这个比率低得足够让人崩溃。

许多名为尽孝的行为,其实追求的还是自己的命运前途

不过蔡顺家的门槛虽然低了点,但试问两汉400多年间有谁能比他孝得更疯狂?那可是一口气孝出来3个名垂千古的典故的大神人啊,就不能动摇一下在当时看似牢不可破的阶层壁垒?

也许蔡顺真的就生出了这样的野望。所以当被举为宝贵的孝廉时,他依然选择了拒绝,然后孜孜不倦的继续制造神迹,看看能不能以此创造出个官场上的奇迹。

然而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可不是说着玩的。哪怕蔡顺能让老天爷都服气,还是没法让人间的大人物们斜下眼睛、对他稍稍瞩目一下。

所以蔡顺的结局,也只能是“终于家”。


04

两汉到两晋时期的人物疯狂的制造所谓的“孝行”,其动机其实跟司马昭之心一样,大家心知肚明。所以在此后的一千多年时间里,他们的行为虽然也会在纸面上赢得尊敬与赞颂,但却少有人效法,更不会大肆宣扬并要求别人也这么干。

毕竟只有二傻子才会信了他们的邪。

但到了南宋以后,因为理学的诞生和传播,事情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朱程理学在伦理观上本就含有大量扭曲和反人性的观念

甭管无数理学家把他们的理论讲得多么天花乱坠、多么生涩难懂,但其根本就是“存天理,灭人欲”这个六个字而已。而为了他们所追求的天理,理学家们最爱干的一件事,就是压抑人性、违反人道,说白了就是教人自虐。

比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比如贞节牌坊,比如缠足,比如从一而终。再比如孔夫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本来的意思是做人要各尽其职。可到了理学家嘴里,就是让人各安其分,不要心存妄想,更不允许僭越。

而对于儒家最在意的孝道,理学自然也要给出自己的诠释。如果要总结理学所倡导的孝道,用“极致”二字即可,而《二十四孝》所宣扬的那种反人道和反人性的孝道,就是这一理念的体现。

在理学家看来,如果为了孝顺父母能把儿女都卖掉、埋掉,或是父母丧,然后孝子能悲伤到把自己也一起送走,那就太完美了。

当然这种要求是针对别人的,并不包括他们自己。

而最初的儒家所主张的孝道,却不是这个样子的。

比如孔夫子认为孝道就是一种纯粹的家庭伦理关系,孝敬父母只要做到“诚”与“敬”就可以了。甚至父母有错,子女也应该委婉的提出来,叫作“几谏”,而不应该盲从和盲信,更不该打着孝顺的名义侵犯他人的利益。

看看,这样的孝道简简单单又明明白白,既不用埋儿奉母也无须卧冰求鲤,多好?

最初的儒家和我们如今所知的儒家完全不是一回事

哪怕是为了把儒家推销出去、受到大人物的欢迎,孔老夫子不得不将忠与孝打包售卖,也坚持“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的原则。可到了理学这里,却成了君臣父子的尊卑等级是不可变动的,否则就是大逆不道,就是违背了天理人伦:

“天分,即天理也。父安其父之分,子安其子之分,君安其君之分,臣安其臣之分,則安得私!”(《朱子语类·卷九十五·程子之书》)

也就是说,理学一再宣扬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求人们按照他们制定的规则和等级秩序行事,而不能追求超过他们限定范围之外的东西。所以甭管从理学家嘴里蹦出来的孝悌忠信,还是礼义廉耻,其实都是在告诉人们甘心做个忠君的顺民,不能对君父的权威产生丝毫的怀疑。

当然朱程之辈还多少要点脸,有点不好意思直接把忠字大旗打得太显眼,干脆就拿孝字来说事——君父君父,难道不该理所当然的服从和孝顺吗?

《二十四孝》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诞生的,也只会诞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

想那春秋战国之时,大国相争,小国图存,要想实现目标只能求新求变,遂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在汉唐之际,中原男儿扬威域外、横扫四夷,于是乎“棰笞暴国,一齐天下,莫之能倾,是大儒之勋”(《韩诗外传·卷五》),谁还顾得上别的鸡毛蒜皮的破事?可自两宋之后,中原王朝一个比一个怂包软蛋,随便来个外夷都能被欺负得死去活来,汉人的尊严与骄傲荡然无存。在出门就得挨揍的情况下,对此毫无办法的士人们除了内斗以外,只好关起门来打打老婆、骂骂孩子来彰显自己的大男人气概了。

老爷们在外边没本事,只好关起门来打老婆骂孩子,这才是朱程理学诞生的时代背景

于是就有了贞节牌坊,就有了裹脚,还有了《二十四孝》。

当然以后还有更可怕的——清末时洋毛凭借着坚船利炮打得国人一脸懵逼。开始还算计着师夷长技以制夷,结果拿着同样的枪炮照样被人家揍得怀疑人生,这下子干脆连自家的老祖宗都信不过了。这才会在近代喊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甚至还打算把汉字都拉丁化了。

可是再过了不到百年,当我们的祖国再次强大,民族复兴在即,相应的“国潮”也开始受到追捧,传统文化和思想体系也日益受到欢迎和深入人心。

但这其中,并不应该有《二十四孝》的一席之地。

那只是个在特定历史时期才会出现的、于孝道文化上孳生出的一颗不健康的果实,甚至可以称之为恶果。就像鲁迅先生曾一针见血的抨击过的那样:

“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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