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了《活着》这本小说。我觉得这是一本挺好的小说。《活着》写的是人的苦难,歌颂的是一种乐观向上的精神。
作者是偶然听到《老黑奴》这首歌,深深的被打动了,而写下了这样的一部小说。写作的过程让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受就是:我觉得人生下来,就是受苦的,以哭声开始,然后以哭声结束。苦难在人生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部分,我们忍受失败,我们忍受挫折,我们忍受病痛,我们忍受别离,然后活着。作者描写了福贵的一生,少年的家境殷实,青年的放荡不羁,中年的苦难,老年的乐观。福贵经历了丰富又苦难的一生。但是他说,他还活着,他觉得这就是幸福,他依旧向往着每天冉冉升起的太阳,看着每天的落日,他也微笑着。他充满了幸福和快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是世界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还有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描写福贵的一生。文章通俗好读,朴实无华。点点滴滴,让我们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生活,那个时代的苦难。那个时代的人,经历战争,在炮弹中生存,成年男子被抓去做壮丁,被迫去参加战争,去打仗。远离家乡,远离亲人,福贵被迫远走他乡,在母亲临终的时候,都没能见上一面。那个时代的人,感受着饥饿。他们因为天灾,没有收成,没有饭吃。村里的人都到地里去挖地瓜,去捡树皮,去城里要饭。文中写到福贵的儿子有庆,实在饿的不行了,就到池塘边去喝一肚子的水。村里的每个人都瘦瘦的,瘪瘪的。作者在文中描写了一段村里的男人和福贵的女儿凤霞抢地瓜的故事。一个地瓜怎么能填饱肚子呢,但是村里人已经好久没有吃过东西了,一个地瓜三个人分。文中还描写福贵吃的最香的一顿饭,就是他的妻子家珍,从城里她爹那里,拿了一小包米,全家人煮粥吃,好久没吃过饭的他们,觉得这是世界上最香的一顿饭,有庆因为太着急,连嘴都烫泡了。那个时代的人,在裂缝中寻求阳光。
文章里面也渗透了那个时代的人们的善良,朴实,勤劳,感动,坚强。有庆为了给县长的妻子献血,而死了。这是善良。家珍生病了,还是不停的下田,直到倒在田里,当她躺在床上的时候,不能起床的时候,还给孩子缝衣服。家珍说了这样一句话:干活心里才踏实。这是勤劳。福贵以前的仆人,因为福贵家庭的变故,离开了福贵他们,福贵说,他从没有把这个从小抱他到大的仆人放在眼里,但是当福贵落魄了,这个老仆人记着他的少爷,去看他,给他的女儿去送头绳,我被这一情节深深的感动了。这让我也想起了《红楼梦》里面的那个刘姥姥,在贾政一家被遣散,坐牢的时候,大部分看似和贾家关系好的人,都不出面帮贾家的忙。只有一个他们不放在眼里的刘姥姥记得他们,她去监牢里,去给宝玉送衣服,去帮王熙凤找女儿。贫穷不可欺,真心可能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发亮。福贵,输光了家产,失去了父亲,失去了母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女儿,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女婿,失去了外甥。然后活着,这是坚强。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要好好活着。即使在裂缝中,也要寻找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