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869年美国的故事。
原告,找了两个帮工,把地上散乱的马粪堆积起来,准备第二天过来拉走。结果被告发现了这些马粪,问巡逻的守卫,说这些马粪是谁的,巡逻的也不知道。他就把马粪拉走了。
就是这样一个案子。
原告称自己付出的劳动,马粪就应该属于他的,被告不劳而获。
被告称马粪没有任何标记,是掉在地上的,不属于原告,属于土地所有人。堆积马粪的过程只是改变了马粪所在的位置,并没有改变他原来的所有权。他拿走的不是原告的东西。
谁对谁错呢?双方都有一些道理。
就这样,马粪的归属产生了问题。
正常来讲,马粪的归属是马的主人,但是马的主人没有捡走马粪说明他放弃了拥有权。
原告认为自己付出了努力堆积起来
被告认为看到马粪给拉走
这两个过程,可以形象的比喻为,劳动和不劳而获,谁应该是胜诉者?
案子中,马粪是人类通过无差别的劳动,创造的财富。
判决呢,无非两种方式,一种是鼓励劳动创造财富的人。另一种呢是鼓励创造财富的人对自己的财富进行标记,否则就可能被人拿走。
实际上,几堆马粪归谁并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判决本身对后代人的影响,对后面人行为规范的影响。
设想,有两个村子,发生了同样的事情,一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原告,另一个村子,马粪判给了被告。五十年后或者100年后,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第一个村子,可能会给人创造一种印象,就是别人创造的财富,不能随便拿走,要设想他是有主人的,要尊重别人创造的财富。这样,保护他们创造财富所花费的成本就不是特别高,也不会抵消他们创造的价值。这样才能积极的创造财富,积累财富。人们把精力放到创造财富上,这样,这个村子会越来越好,会很繁荣。
第二个村子,人们创造了财富,没人看管就可以拿走,保护自己财富的成本高于创造财富。这个村子可能就不会繁荣,就会消失。
我们经常讨论什么才是公正,公正背后所讨论的是一个的效率权衡的问题。
薛兆丰老师讲的马粪之争,感觉到了经济思维的重要性。成人不问对错,只为利益。马粪之争 不问对错,或者没有对错,只问利益(影响),这就涉及到了行为认知学,什么样的奖励机制(惩罚)就会引发出不同的行为产生
不问对错只问利益,是很重要的决策“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