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姐把女儿的书借了给我,一本有关发现自我、爱的回归、生活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英文名《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哈罗德 弗莱不可能的朝圣之旅,省略掉不可能,然而“不可能”贯穿全书的旋律,整个故事发展的土壤。
1个人,87天,627英里,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出发,以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克服一个个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执着和勇气用行动塑造了传奇。
然而跟着蕾秋 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封藏在记忆深处的真相,渐渐发现Harold Fry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没存在感的一个,甚至可以称得上是loser,古板、怯懦、无趣、无特长,65岁了,拿菲薄退休金,在小镇上等死。
现在,以走路看完罹患癌症,即将死去的老友的行动,挽救她的性命。从习惯性躲避他人,到后天抛开一切繁复的束缚,行走中愈加贴近生活本质,日子可以如此简单,不断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不要问,走下去。
异于平日的环境下,回忆不断被激发,潜入内心,终于回溯到悲剧的起点,忘了自己的初衷,然而在即将到达目的地之际,他彻底迷失了。想到小刚说的,我必然会经历一个自我怀疑的迷惘期。既害怕又期待,凤凰磐涅,向死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