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我国还有些边远封闭的地区残存着买卖婚风俗。从这些遗俗中,我们可以推测出我国古代买卖婚的一些状况。
通常的情况是,男方的父母看重某家女子,即请媒备礼,前往女性家里求婚。如果女方同意婚事,男方即可请女方父母召集亲属,邀请本地区德高望重的长者或者头领共同缔结婚约,评定聘礼。
评定聘礼,一般采取对歌的形式。双方边饮酒边对歌,一来一往,一唱一和,一问一答,往往唱上数日,最后根据男女双方的意思,折中的评定聘礼数目。
一般以黄牛作为评定女子的标准,嫁一个姑娘通常要索取二至四头黄牛,或者折成银两来计算。所得聘礼由女方父母、伯父、舅舅、叔叔等亲属分配。聘礼交给女方后,如果出现悔婚的状况,女方则要双倍返还聘礼。
如婚前已经怀孕,彩礼可以少一些。如果怀孕后,男方不愿娶女方,则必须送一头黄牛、或一瓶酒给女方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