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江村经济》是费孝通1938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时撰写的博士论文,论文的依据是作者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今属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的调查资料,最初以英文发表,题为《开弦弓,一个中国农村的经济生活》。1939年在英国出版,书名为《中国农民的生活》。作者将开弦弓取名为江村。198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文本时沿用原书扉页上的《江村经济》一名。
这是一本描述中国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的书,是根据对中国东部,太湖东南岸开弦弓村的实地考察写成的。它旨在说明这一经济体系与特定地理环境的关系,以及与这个社区的社会结构的关系。同大多数中国农村一样,这个村庄正经历着一个巨大的变迁过程。通过本书,读者能够看到这个正在变化着的乡村经济的动力和问题。
第1章 前言
这是一本描述中国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的书,是根据对中国东部、太湖东南岸开弦弓村的实地考察写成的。它旨在说明这一经济体系与特定地理环境的关系,以及与这个社区的社会结构的关系。
如果要组织有效果的行动并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对社会制度的功能进行细致的分析,而且要同它们意欲满足的需要结合起来分析,也要同它们的运转所依赖的其它制度联系起来分析,以达到对情况的适当的阐述。这就是社会科学者的工作。
【章节小结:第一章讲述了全书主要讲了些什么内容——有关中国农民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体系等体系。作者根据中国东部开弦弓村的实地调查写成本书,并期望社会科学能够在指导文化变迁当中起到重要作用。】
第2章 调查区域
2.1 调查区域的界定
决定以一个村子为单位。
2.2 地理状况
开弦弓村,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长江平原,夏季呈亚热带气候,农业的生长季节能持续三百天。位于长江和大运河干线交叉点,拥有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的双重优势。水路、铁路运输发达。
2.3 经济背景
开弦弓90%以上的土地种植水稻,一年约占6个月种稻时间,靠种稻获得一半以上收入。还会种麦子、油菜等蔬菜与鱼虾蟹等水生动植物。蚕丝业也是当地重要的经济来源,且品质高。现代制丝业的先进技术引进日本、中国后,乡村丝业开始衰退,这一工业革命改变了国内乡村手工业的命运。由于中国出口量的下降,且国际蚕丝价格的下跌,造成农村地区传统家庭蚕丝手工业的破产。
2.4 村庄
村里共十一圩,圩是土地单位,一块绕水的地是圩,村的总面积约3千多亩,土地分为庄稼用地和居住用地,村庄以水路为主,人民乘船来往,房屋在河道附近,厂子设在河流下游,以免污染河水,住宅区外两座庙,通常进行宗教活动,小学在村子南端,建立新的公共机构只有在老住宅区外围寻找底盘。
2.5 村里的人
1935年普查是1458人,本村人和外来人有明显的区别,外来户全部从事特殊职业,没有土地。
2.6 选择这个调查区域的理由
开弦弓自然资源好,农业发展水平高,可以充分研究中国土地改革问题。开弦弓村是中国蚕丝业的重要中心之一,可作为中国工业变迁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主要变化是工厂代替了家庭手工业,并从而产生的社会问题。开弦弓水路交通便利,可以研究水上运输的集镇系统。本人对开弦弓熟悉,无语言交流困难,可以利用姐姐和村长的帮助提供材料。
【章节小结:第二章是对调查区域的简单介绍,包括所选取的调查区域——开弦弓村的地界范围、地理状况、经济背景、村庄和村民,并告诉读者其选择该村作为调查区域的缘由:蚕丝业重心;农业发展水平高;水路分布广泛。更重要的原因是该村隶属于作者的家乡,亲朋众多,语言相通,调查难度较小,调查成果可更丰富。】
第3章 家
3.1 家,扩大的家庭
农村中基本社会群体就是家,家庭通常指父母、未成年子女、甚至是成年或已婚的儿子家,农村中一个家庭平均4-6人,城市中会更多,家的大小这取决于经济基础。家无法无限扩展,只要分较为可取,就会分家。
3.2 香火的延续
家的基本特征是已婚的儿子中有一个不离开他们的父母,孩子是老年的保障,所谓养儿防老。为儿子找媳妇,被视为父母的责任,儿子要听从父母的安排。结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其次是向祖宗表示孝敬,不断有后人祀奉祖先。子女可以帮助建立夫妇的亲密关系,稳定家庭,还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如帮助家里打草喂羊等。在村子里,传代的原则是父系的,一个家庭的身份和财产不平等分配,重点总是放在男性这一边。现在男女平等的新概念,企图改变这种传统的偏重单系的亲属制度。
3.3 人口控制
人口控制是为了预防贫穷。家里土地面积有限,养蚕也有限度,因此粮食、经济有限,家中多余成员,就会成为沉重负担,这是限制儿童数量的强烈因素。有时,人们会采取流产或溺婴的手法阻止成员增加,尤其是女婴。富裕的家庭,有较多子女。
3.4 父母和子女
怀孕期间母亲要进行胎教,期望母亲的良好行为会影响孩子将来的性格。生育之后,母亲在一周以后就恢复家务劳动,这一定程度造成了妇女产后的高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也很高,实际为保护孩子父母会对孩子表现的不喜爱,当地人迷信如果父母对孩子表现的过于宠爱,就会被鬼怪追索,因此给孩子起名要带贬义如阿猫阿狗,向鬼怪表示没人对孩子感兴趣,孩子受到冷淡鬼怪就不再继续插手了。在家里,父亲负责责罚,母亲对孩子总有点溺爱。一个年轻人长大加入生产队伍后便意味着要淘汰一个老人,知识和物质从老的一代传递给年青一代,因此也就产生了教育、继承和子女义务等问题。
3.5 教育
男孩14岁开始学习农业劳动,20岁时成为全劳力,女孩与母亲学习蚕丝及家务劳动。在村中,大部分家长是文盲,不重视教育,如果学校的上课时间与养羊打草的时间冲突,就不让孩子上学。
3.6 婚姻
在村里儿女的婚姻完全由父母做主,自己谈婚论嫁被认为是不适当和羞耻的。通常在6-7岁就已经安排好了,越好人家的孩子越早订婚。通常生辰八字被媒人用来算男女是否适合,婆婆选择儿媳有两点要求,一是身体健康好生养,二是养蚕缫丝技术。在父系社会里,女人没有权利继承财产,她的前途只是一个安定的生活,只有通过婚姻得到。男方需给女方彩礼,彩礼一方面送给女方家属,一方面再作为嫁妆随女出嫁,嫁妆多少视为女儿在家中地位。聘礼与嫁妆是双方父母给予新家庭的物质基础。一般结婚的开支在200-400之间。
3.7 家中的儿媳
儿媳在婆家需严守规矩,婆婆经常被视为儿媳的对手,家庭纠纷经常发生在媳妇与婆婆之间,纠纷若严重,儿媳可能被休弃,婆婆可以提出,甚至违背儿子的意愿。但儿媳无法提出离婚,她可以放弃家庭外出打工,直至与家庭和解。媳妇真正被夫家接受是生完孩子后,尤其是男孩。人们对一个妇女与婚姻之外的任一男性有比较亲密的关系都存在偏见。
3.8 表亲婚姻与小媳妇
表亲婚姻有利于亲属关系的稳定。一个女孩嫁给她父亲姐妹的儿子,叫上山丫头,上山意味着家庭兴旺;一个女孩嫁给她母亲兄弟的儿子,叫回乡丫头,因为女孩的婆婆曾受到女孩外婆的苛责,因此婚后容易被用来作为婆婆报复的对象,这认为是不利的。由于女孩经济价值低造成的人少现象,造成村里两性比例不平衡,这也影响到夫妻之间的年龄差别。在村里夫妻间的平均年龄差别为4.9岁,丈夫比妻子大3-4岁。但是城市中女孩比例比农村高,就会有城市人嫁到农村中的现象。在经济不景气时期,有的家庭会从小收养一个女孩作为童养媳(小媳妇),这样可以节约成年时的婚嫁费用。但是小媳妇制度是受到轻视的,因为一般只有贫困人家会这样做,不利于正常姻亲关系的建立。
【章节小结:第三章中,费孝通指出,中国的家是扩大的家庭:以一对已婚配偶为核心,在包括几个依赖于此家的父系亲属,平均人数在4到6人。在中国农村,结婚的主要目的在于繁衍后代。但因经济受限或重男轻女等观念,溺婴、流产、杀害女婴等情况屡见不鲜。一方面为了预防贫穷,另一方面则保证分家产时土地不受限。父母珍视能活下来的子女,却表面对他们淡漠。孩子在家中接受教育,长大后由父母指配婚姻,经历一系列繁文缛节,女子出嫁,男子迎娶新娘回家。作为外人的媳妇在家庭中地位最低,除非她能够生养男孩。除此之外,表亲婚姻和“小媳妇”制在经济萧条时也时有出现。】
第4章 财产与继承
4.1 所有权
家产的所有权表示这个群体的各种不同等级共有的财产和每个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个人拥有的任何东西都被承认是家产的一部分,家的成员对任何一个成员的东西都有保护的义务。
4.2 家产
不同类型的所有权在家庭成员中不均等,家长对土地所有权、房屋不动产有最终处理权。土地由男子耕种,女人做缫丝烹饪家务等劳动。嫁妆被认为是妇女的私房,在本人同意下,可以与丈夫与儿女共享。一般家庭所有副业的收入都归家长所有,由家长继续分配。
4.3 财产的传递
孩子在未成年时受到家长的控制,在结婚后双方父母以聘礼和嫁妆的名义供给新婚妇女作为新家庭的经济基础。土地或房屋均为单系继承,女儿无继承权,结婚时只有一份嫁妆,不分土地和房屋。有时年轻一代的独立性会要求分家,分家时土地以男性数量为主,父母一份,长子一份,剩下的几个儿子平分,父母死后的土地由赡养他的儿子获得。遗产由儿子继承,若没有子嗣,由兄弟儿子继承,男性亲属有死者全部财产的继承权,寡妇和女儿无权利。
4.4 继承对婚姻和继嗣的影响
土地和房屋按继嗣系统传递,传给儿子,但如果一个家庭只有女儿没有儿子,那父母可以领养一个女婿,丈夫住在妻子家里与岳父母生活。如果一个家庭没有孩子,那可以领养一个男孩,男孩断绝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在族人面前签字继承家庭的财产权。如果,儿子婚后死去还未有孩子,那父母可以找个人代替儿子与儿媳结婚,此人成为黄泥膀,生下的孩子视为死者的嗣子,假如死者有个弟弟,会产生叔嫂婚。
4.5 赡养的义务
父母退却的一般规律是从使用产品的权利退到处理产品的权利,最后到处理用具和生活享受的权利。从孩子对家庭的贡献超过他们自己的消费时,便已开始叫做赡养父母。孩子赡养父母是他们的责任,但对兄弟并无赡养义务。两个儿子可以轮流赡养父母。死后祭祀四十九天,对所有直系祖先每年要集体祭祀五次,焚烧纸钱等。死后后代有修缮祖先坟屋的义务,一直负责到五代人内。
4.6 新的继承法
男性家长死去,财产可由寡妇、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新法律已颁布七年,村中依然按照旧法继承,并无改变。
【章节小结:在第四章,家是拥有财产的一个基本群体:土地由农户成年男子耕种,处理权收归家长;房屋处理权亦归家长,即使小家庭卧室也不例外。在财产传递上,一般女儿无继承权,儿子则会在婚后与父母分家,待父母逝世后继承财产。即使家中无男丁,也需通过领养或过继等方式,寻找一个能够赡养父母并在百年之后继承财产的男子。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新民法,给予男女同等的继承权,但并未在村中得到实施。】
第5章 亲属关系的扩展
5.1 父系亲属关系的扩展
家里各个成员的亲属联系起来的基本纽带便是亲属关系。在村内,五代以内同一祖宗的所有父系后代及其妻子,属于一个亲属关系,成为同族人。一般一个组的大小为8家左右。族内成员以家来组成,一般人口数量变动不大,有进有出。
图1 父系关系图
5.2 母系亲属关系的扩展
舅舅对孩子有特殊义务,如取名管教等,舅舅去世时,外甥须为他服丧。母系亲戚关系不超过舅家和姨家的群体范围。
5.3 名义上的收养
有时为了保护婴儿不受鬼神侵犯,父母会把孩子送予他人抚养,改姓名生活,以给鬼神表示他们对孩子不喜爱,以换得孩子的健康平安。但这种收养是象征性的,孩子并不离开亲生父母,也不需要继承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5.4 村庄的亲属关系基础
在村里,人们会用父方的所有亲属称谓来称呼同村人,用母方所有的亲属称谓称呼外祖父母村子里的人,这样会拉近他们与村内人的关系。
【章节小结:在第五章,父系亲属关系的扩展为主流,一般会演变成一族。族的功能在于控制婚姻规则;而母系亲属关系中,起作用的主要是舅舅,舅舅在生育、婚丧嫁娶及分家裁定等事务中有一定的裁定权。名义收养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但也会增加开支。除此之外,亲属的称呼会延续到村中其他人身上。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有“族村”存在的证据。】
第6章 户与村
6.1 户
除了亲属关系的联结,村里另一个基本纽带就是地域性的纽带,即住在邻近的人。家是有亲属关系的,但是户不是,一起吃饭、居住和劳动,参加部分共同经济活动的人,可算一户,但是他可以不是家庭成员。比如长期生活在家里的客人,学徒等。
6.2 邻里
邻里,是一组户的联合,习惯把住宅两边各五户作为邻居,他们日常亲密接触,互相承担着特殊的义务,有时有共同的利益。
6.3 宗教和娱乐团体
村户会信奉相同的宗教活动,宗教中主要是祭祀祖先,一般祭祀在自家进行,大集会一年有一次,但萧条时期会取消。其次最经常的是供奉灶神,通常在初一和十五,宗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例如要求人们要敬谷不能浪费粮食,禁忌谈论女性和性有关的事情,禁忌做一些不尊敬知识的行为,否则会受到神灵的惩罚。村中还有一个崇奉“刘皇”的地域性群体,有30户左右信奉,正月和八月会聚会一次,据说聚会的目的与收成有关。现在聚会真正的意义是娱乐多于宗教,人们会在庙里看戏,每月也会去庙中诵经祈福给亲属烧香。
6.4 村政府
村政府通过村长下达一切指令,村长一般易于接近,村中人都认识,会处理与村民有关的一切事物。村长一般受人尊敬,有一定经济实力。
6.5 保甲——强加的行政体制
保甲是宋朝的行政改革者建议的,现在是华中的剿共司令颁布的法令,按保甲制度每十户为一甲,每十甲为一保,成立此组织是为了在地区遭到破坏的时候,能取得精确的人口统计以便增强地方自卫反共的力量,使军队更有效的履行职能,严禁共产党人和村民混合在一起。目前这个法令已执行了一段时间,但是这只是法定意义的,是强加于事实上的体制,是强加于已存在的村的组织之上的,实际村民仍然按照原有的法令执行,并未被保甲制所接替。
【章节小结:在第六章,除亲属关系外,村子里重要的社会纽带还有地域纽带。户、邻里、宗教和娱乐团体组成了村民的日常关系,他们祈求风调雨顺,祈求家人平安,祈求着和睦平静的邻里关系。各户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村,村庄中村政府负责承担村中的各项社会职能,调解村中的各项事务,尽管不享有直接的经济报酬。但这样的村子没有实际地位,政府用各种行政区划来区分村与村之间的界限。可是保和甲的单位与农村实际情况不符,新的行政单位在村民眼中不过一纸空文。】
第7章 生活
7.1 文化对于消费的控制
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消费的数量和类型进行控制。安于简朴的生活是人们早年教育的一部分,浪费要惩罚,节俭会鼓励,炫富不会给人带来好名声。在农村社区中,由于生产可能会受到自然灾害的的威胁,因此知足与节俭都具有实际价值。但婚丧场合,已经不属于个人消费,属于履行社会义务,人们会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消费的高。
7.2 住房
一所房屋一般有三间房,堂屋最大,主要是用作劳作的场所,也是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后边是厨房,有供奉灶王爷的神龛。再往后是卧房,中间可用木板隔成两间。房屋每隔两三年需进行修缮,需避开养蚕期,由城镇专门的工匠修建,平均每年10元。
7.3 运输
人们购买木船进行河道运输,几乎每户都配备一条船,80~100元每条,男人妇女都会划船。划船所耗的力量并不与船的载重量成正比,而是与水流、风向等相关,所以,只要船夫能够利用风向,一个人可以不停划几个小时,且载重增加,运输费用可以降低。在陆地上人民靠自己的力量搬运货物,畜力不用于运输。
7.4 衣着
村里的缫丝工业主要为商品出口,只有少数村民在正式场合穿着丝绸衣服。妇女不下田干活,穿裙子是这个地区妇女的特点。衣服并不仅仅用于蔽体,还便于进行社会区别。如未成年女孩不穿裙子,有钱人多穿长袍等。缝纫能力是妇女的重要能力,新娘结婚满一个月会送给丈夫每一位近亲一件自己缝制的衣服,亲属的称赞是她的荣誉。一个普通的家,每年买衣服的费用估计为30元,礼服除外。
7.5 营养
食品占一个家庭支出的40%左右,金额相对恒定。人们主食是稻米,一般为农民自己生产,一个家庭一年所需米约33蒲式耳,家里会提前储存必须量,其余拿到到市场销售。村里的蔬菜是村民小部分自种,主要靠购买。食油自产自用,糖盐肉等必需品需到镇中购买。一日三餐,其中晚餐在家庭生活中很重要,每人在家中饭桌都有一定的位置,家长上首面南,第二位面西在家长左侧,第三位在右侧,主妇特别是媳妇,坐在下首或是不上桌在厨房里吃饭。父亲一般利用晚餐时间教育孩子。村中普通妇女,每月素斋两次,初一十五各一次,吃素被认为死后会升天过好日子。厨房里的东西不能留藏或是独食。
7.6 娱乐
辛勤劳动的间歇人们需要娱乐,娱乐一般为集体活动,可加强情感的联系。茶馆基本上是男人的俱乐部,妇女一般会走亲戚。节日一般都在生产活动间歇之间。但在经济萧条时期,社会活动会大大减少。
7.7 礼仪开支
礼仪开支与一生中的重大事件:出生、结婚、死亡,有着密切的联系,彩礼和嫁妆是新家庭的必要准备,丧葬是处理死者必须的措施。礼仪程序被普遍接受和履行之后,就变成了一笔不得不付出的花销。一个四口之家平均每年开支50元。这些定期的开销需要日常积蓄起来。
7.8 正常生活的最低开支
通过采用咨询估算的方法,假设一个普通的四口之家,从市场购买物品(食品、衣料、礼品、燃料、灯火、房屋、农具、肥料、蚕丝业开销等),加上土地税和定期费用,基本开支能达到263元。
【章节小结:第七章中提到,人们因从小接受简朴节约的教育,清贫的生活受到鼓励,只有在婚丧礼仪场合人们才会忘掉这一戒律。日常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水准差别不大,这是文化对消费观的控制。住房构造大体类似,家家户户的房屋都有堂屋、厨房、卧室、后院和粪缸。运输上,借助沿河优势,人们使用船舶进行运输。衣着用于保护身体和进行社会区别,衣料大都来自外面。食品有肉有菜,并讲究晚餐礼仪。娱乐活动在农业和蚕丝业劳动的间隙,而许多庆祝活动也因生活水平下降而停止。礼仪开支虽不常有,但生育、结婚、丧葬这些大事不仅可收入礼金,也为亲戚相聚提供了机会。乡村正常生活最低开支约263元。】
第8章 职业分化
8.1 农业——基本职业
按消费分类,村民没有区别,按生产分类,村民有职业的区别,主要有四种职业:农业、专门职业、渔业、无业。一个人可以同时从事多种职业,但农业是共同的基本职业,村中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主要从事农业。一般家的职业是根据一家之长的职业而定的,家的其他成员可以从事不同职业。
8.2 专门职业
专门职业包括多类:住在城镇里,在城镇里从事专门职业的人、纺织工人、零售商、航船、手工业与服务业(木匠、裁缝、合作丝厂职工、理发师、磨工、抽水机操作者、泥水匠、接生婆、和尚、鞋匠、银匠、织工)。整个手工业和服务业人数占人口7%,百分比很低,因为大部分的生活服务工作家庭可以自己完成,工具家中自备。而且人们不一定依赖村里的人来解决他们的生活服务问题。村里的外来人没有土地,唯一谋生手段是从事某种新手艺或经商。
8.3 渔业
有两类渔业户,他们捕鱼方法不同,群居地区也不同。第一类渔业,住在村的西头,以捕鱼为副业,方法是用网和鱼钩,虾用捕虾篓从湖里捕捉,两个渔民一条船平均收入每天1元。第二类渔业,会喂养捕鱼用的鱼鹰,这种方法通常是家庭传授的,为世袭的职业。
【章节小结:在第八章,介绍了乡村居民获得收入的几种途径:农业作为基本职业,从事人口在三分之二以上;专门职业包括纺织工人、零售商和手工服务业;还有一种人从事渔业。】
第9章 劳作日程
9.1 计时系统
研究一个地区的生产体系必须要调查人们的各种活动在时间上的安排,尤其是分析农村经济更需如此,因为庄稼通常直接依赖于气候条件。从功能上研究计时问题,就必须了解农村的传统历法。农村传统历法是以纪月系统为基础的阴历,阴历原理如下:望月被视为一个月的第十五天的夜晚,一个月的天数是29或30天,12个月是一年,共354.36天,总数与纪日系统的阳历365.14天不合,每隔两年或三年有一个闰月来补充缺少的天数。但是有机世界的季节更多的是遵循地球和太阳之间的关系,阴历日期不能始终如一地说明地球对太阳的相对位置。所以在实际上传统的历法中,有一种潜在的纪日系统“24节气”,整个太阳历年分成24个节(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9.2 三种历法
阳历、阴历、节气三种历法均被人们在不同的场合使用,阳历用来行政办公使用,阴历用来记忆感情宗教活动使用,节气可用来安排农活日程。农村用的日历本非村民自己编排,是从城镇买来的一个红色小册子,是哪里发行或编排的人们也不知道,在历本中,会专门说明哪些事在这一天做吉利,哪些事不吉利,尤其是盖房安排婚事等人们会查询历本参考。
9.3 经济活动和其它社会活动时间表
图2 经济活动和其它社会活动时间表
阴历一到三月:迎新年,祭灶神,种麦子,收油菜籽等。
三月(及闰三月):禁止造房屋,祭灶神等宗教和庆祝活动、出第一批蚕丝。
四月:家庭开始抽丝,蚕也开始出第二批蚕丝,达到第一个农忙时节,播种育苗,除草灌溉等。
五月六月七月:可以多安排外出及经商活动,处理第二批蚕丝,稻开花出穗,进入农闲时期。
八月九月:进入第二个农忙时节,收割,碾米,储藏,出售。
十月到十二月:可以多安排外出和经商活动,种麦子。
【章节小结:在第九章,介绍了农业的劳作日程,普及了二十四节气的概念。在农民眼中,西洋历用在工厂、学校、办公室等新建机构;阴历使用于人们记忆事件以及接洽实际事务;而节气用作记录气候变化,农民用节气来记忆、预计和安排生活。据上述三种历法,农民有规律地安排着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时间表。】
第10章 农业
10.1 农田安排
农业在这个村子中非常重要,有三分之二的农户从事农业,一年有8个月用来种地,因此要研究生产问题,必须研究农业问题。此处研究的农业,是指狭义上使用土地种植人们想要种的作物。农业占用的土地不只是自然实体,文化把土地变成了农田,在农业中,直接指导人类劳动的是人们自身掌握的关于土地和谷物的知识,通过技术和信仰表现出来。农田的安排取决于农民选择种植哪一种作物,主要作物是水稻、小麦和油菜籽。小麦和油菜籽这两种仅是补充性作物,其产量仅供家庭食用。村里90%以上的土地用来种农作物,种庄稼的土地被划分为农田,需定期供水,必须按照稻的长势调整水面,以稻眼为基准,水位低需灌溉,水位高需及时排水。农田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水利管理措施,水利支配农田的地形。土地被河流分成小块,称为圩,每一圩周围是水,一块农田在圩中的位置直接影响农田被灌溉的机会,为使农田尽可能平均分配水源,农民想出很多办法:建立与土地边缘平行的田埂,使用水车将较低河流的水引到较高的田地中。雨水多时,排水也非常重要,圩的面积越大,排水越困难。
10.2 种稻
6月种稻,先在一小块田地育秧,在大片田地准备翻地、耙地、平地、灌溉,再把秧苗移到大片农田中,把稻秧移到大田中,是种稻的重要部分,一人一天大约可插半亩。翻地时农民用一种叫铁鎝的工具,不适用畜力,也不用犁。翻地之后耙地平地,一个人翻耙平整一亩地需四天时间。灌溉时浇水的效率会影响农田产量,水从边缘流到中间,边缘田地与中间田地产量价值的差别有时可达10元或相当于土地平均价值的五分之一。村里有两台动力抽水泵,一台为私有,一台为合作工厂所有,按每亩收费,但这种机器尚未被普遍采用,因为使用机械而节约下来的劳力尚未找到生产性的出路,农民自己没有其余替代的事做便依旧用旧水车自己灌溉,这也影响了农也集体化和专业化的进程。综合下来,一个劳力如果种7亩地,大约需要35天。移秧之后,农民变忙于除草,除草后是给土地施肥,肥料有人粪肥、畜粪肥和豆饼。7月到9月上旬都在农忙,9月中旬到10月中旬进入农闲时节,10月下旬开始收割早稻。
10.3 科学与巫术
在农田过程中农民所用的知识,是通过农民的实践经验长期积累传授下来的,这一种经验性的知识使人们能控制自然力量。但是对于自然界中不可控制的因素如雨水太多或太少,蝗虫的爆发等,人们会自发的有非科学的信仰和行动,转而产生了巫术。巫术不是一个自发的个人行动,而是一种有组织的制度,由一个固定的人负责施展巫术,有一套传统礼仪。在以前,按古老的传统,县官是百姓的巫术师,有水灾时,他会到河边投扔供物,祈求洪水退去。现在地方行政官的这种巫术师的职能与现代行政公务概念相违背,政府已禁止各种巫术的开展。但是,在政府无法改善自然灾害时,农民对巫术的需要依然不会去除。只要巫术对人们的生活起着一些有用的作用,就不是法令所能禁止的,从绝对禁止转变到承认它的实际作用,有利于最终问题的解决,只有提供更有效的人为控制自然的办法才能根本消除巫术。
10.4 劳动组织
户是基本经济单位,在一户中男人主要从事农业劳动,孩子有时可以帮忙,女人完全不参加农业劳动,男人和女人的这种劳动分工是产丝地区的一个特点。因为,在缫丝旺盛时期,从丝业得到的收入可与农业相比拟,因此农田的大小与劳动力的数量一直保持在有限范围内。村中,一个15~55岁间的劳力一人可负责6亩地。但是现在,家庭缫丝被现代工厂代替,妇女劳力剩余,有部分妇女开始到城镇中工作,也有的开始到农田帮忙,因此传统的劳力分工是基于当时实践的安排,是随经济可以调节的。
【章节小结:在第十章,介绍了整个农业生产的操作过程。农田安排上,人们要选择水稻、油菜籽和小麦的不同区划,并严格控制水量大小。种稻移秧前有许多准备工作:翻地、耙地、平地、灌溉。之后便是插秧和除草。人们通过实践经验累积了许多科学方法,但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巫术仍被迷信崇拜的人们奉为圭臬。在田间劳动时,男人是主力,户为基本单位,他们互相帮助排水、耕田、插秧,通力合作,保证庄稼的收成。】
第11章 土地占有制
11.1 湖泊、河流和道路
对于水路交通来说,水路不是任何人所专用,不允许任何人阻拦河道,阻拦河中船只,干涉公众便利。在村内和村周围水中采集自然产品(鱼虾水藻)的权利由村民共享,但捕捞获得的是捕捞者专有财产。公共道路也像水路一样,是公共使用权。
11.2 农田的所有权
根据当地对土地的占有理论,土地被划分为两层,田面和田底,田底占有者是土地持有人,向政府支付土地税。但如果只有田底,不占有田面,不直接耕种土地,那被称为不在地主;如果他既然有田底,又有田面,被称为完全占有者;永久拥有田面,但没有田底的人成为佃户。佃户有暂时使用土地的权利,也可雇工耕种。
表1 农田所有权的分类
名称合法权利报酬责任 农具的所有者
雇工
(a)短工
(b)长工
/日工资、年工资、食宿耕种
耕种
不是或是
不是或是
承租者暂时使用田面产品耕种、付给出租者或地租是
佃户永久性拥有田面产品付给不在地主租、耕种是
不在地主拥有田底向佃户收租向政府交税不是
完全所有者拥有田面及田底产品向政府交税是
11.3 雇农及小土地出租
佃农雇佣其余劳动力耕种土地就产生了雇农制度,一般分为短工和长工,长工按年付工资,管食宿,一般每年80元,短工按日付工资,自供膳食。在村中,雇工制度不起重要作用,因为城里工业不发达,人们不会离开自己的土地去寻求其他职业而雇佣其他人来种地,家里的田地因为孩子长大后就分走也并不多余,所以,大部分土地都是自己耕种。小土地出租制度也有限,出租小土地是因为家里男人死亡,孤儿寡母无力耕种,小土地出租制与佃租也不同,只是按合同期限出租土地,期满可以更换承租者。
11.4 不在地主制
土地对农民来说有重要意义:
①土地是用不完的,相对的用之不尽的性质会使人们有稳定的生活保障。
②在土地管理过程中,人们也会对手艺高低进行名声上的评价,给人带来精神的满足感。
③土地在家族继承中承担重要角色,代表与祖先的情感。
④人们耕种土地的时间可长达一辈子,与土地产生了丰富的情感寄托。
不在地主制中的佃户按法律要定期交租,但若两年不交租,地主就可退佃,但是逐出佃户的困难还在于寻找下一个合适的承租者,因此一般土地所有人会适当宽容佃户,可拖欠租金。交租的可靠性是不在地主制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收租有多重方式,最简单一种是地主直接收租,但这种方式效率不高,有时因为直接接触而产生的道德绑架使得佃户持续拖欠租金,因此大多数人是通过代理人来收租。家产大的地主自己建立收租局,有时佃户不知道地主是谁,只知道自己属于哪个局。一般在阳历10月就开始缴纳当年租金,租金不由市场经济决定,是由地主联合会议决定,根据旱涝情况,商定粮食产量然后折合成现金的兑换率。对于不同品质的土地,地主分为九等,平均每亩2.4蒲式耳米,约等于产米量的40%。最近局势发生改变,经济萧条且受到共产党中左的极端思想的影响,交不起租的贫农现在感到不交租是应当的,佃户与地主间冲突加剧,乡村经济正发生危机。但由于开弦弓村较好的天然条件以及乡村工业改造的部分成功,土地交租并未有较大阻力。
【摘录:地就在那里摆着,我可以天天看到它。强盗不能把它抢走,窃贼不能把他偷走。钱是会花光的,但人死了地还在。】
【摘录:一直在某一块土地上劳动,一个人就会熟悉这块土地,这也是对土地产生个人感情的原因。人们从刚刚长大成人起,就在那同一块土地上一直干到死,这种现象是很普通的。如果说人们的土地就是他们人格整体的一部分,并不是什么夸张。】
11.5 完全所有制
目前村里有三分之二的土地被不在地主占有,农田占有权到了城里人手中,他们给政府交税,佃户给他们交租金。但事实上,由于政府对纳税者的登记并未完全,地方政府每年也向佃户收税。
11.6 继承与农业
土地的划分与家产的继承直接相关,多次遗产的划分使得后代家庭占有土地界线变得越来越复杂,农田被分为许多狭长地带,非常分散,大多数地带不超过1-2亩。狭窄和分散的地带妨碍了畜力的使用,也妨碍了集体化进程,这是中国农业技术落后的首要原因。
【章节小结:在第十一章,湖泊、河流和道路是公共财产,但村民们仍会以村为界,在河流入口处安上栅栏。对于农田,则分为田底占有者和田面占有者。田面占有者可对田地进行耕种,而田底占有者则享有土地所有权。在此区域,雇工制度不起重要作用。田底所有权仅仅表明对地租的一种权利,交租的可靠性是不在地主制度发展的重要条件。大多数地主通过其代理人收租。理论上说,佃户无交税之责,土地税由田底所有者承担,但实际不然。在家产继承中土地被分割,狭窄的地带和分散的地块阻碍了畜力的使用,也妨碍了采用其他集体耕作方式。这是中国农业技术落后的首要原因。】
第12章 蚕丝业
12.1 变迁过程图解
蚕丝业是这个村第二收入来源,这是太湖一带农民的特点,他们从事家庭蚕丝业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现在由于多种内在外在环境的改变使得蚕丝业已经逐渐发生变化,现在蚕丝业的衰落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收入与生活,迫使人们进行蚕丝业的改革,改变现状。迫使蚕丝业改变的力量主要分成两类:促使变化的外界力量和承受变化的传统力量,两种力量互相作用。
表2 变迁过程图解
变化的情况促使变革的外界力量 承受变化的传统力量
Ⅰ.生丝价格的下跌。家庭蚕丝业的衰退。中国农村经济贫困有以下三点表现:
①家庭收入不足,食物短缺。
②文娱性活动停止,婚期推迟。
③高利贷。
Ⅰ.世界经济的衰退;及蚕丝业在世界性范围内向科学方法工厂企业的发展。Ⅰ.最低生活水平。家庭蚕丝业是中国农村中对农业不可缺少的补充。靠它来支付:
①日常所需。
②礼节性费用。
③生产的资本。
Ⅱ.居民有变革的准备。当地领导人的支持:
①在改革中担任领导。通过参加改革扩大个人影响。在改革中产生新的领导人。
②改革对领导人的经济利益。
Ⅱ.江苏省女子蚕业学校是工业变革的积极力量。Ⅱ.农民缺乏工业改革方面的知识。当地领导人的社会地位和作用。
①声望的来源不是世袭,不是通过财富而是通过文化接触中的战略地位。
②对这种村长职位没有直接经济报酬。
Ⅲ.改革的计划。
①蚕业学校师生发起、组织和指导改革计划。
- 依靠专家供应蚕种。
- 在教学中心的监督下养蚕。
- 开设有现代机器的工厂。
②在改革计划中。
- 合作方面:
·稚蚕公育。
·合作工厂。1.所有权属于社员;2.社员供应原料;3.利润分给社员。
- 非合作方面:
·劳动由工资制付酬。
·改革者及当地领导人进行管理。
·社员没有参加实际管理。
·社员缺乏创议力;缺乏账目审查。
- 反对合作方面:
·工厂不分年利后,社员拒绝续交全部股金。
·社员不愿完成供应原料的义务。
③改善村庄的经济情况
- 成功:
·养蚕成本降低。蚕茧生产增加。
·工资是家庭收入的新来源。
- 失败:
·盈利没有达到预期的数量。
·由于使用机器,剩余女劳力在家庭中浪费掉。
·延迟支付供给工厂原料的全部价值。
Ⅲ.变革力量的意图。
①应用蚕丝业的科学知识以便:
- 防止蚕种带有病毒细菌。
- 增加蚕茧产量和改善质量。
- 生产合格的出口生丝。
②以合作原则组织企业。
③改善村庄的经济情况
Ⅲ.被改革的传统技术。
①传统技术的缺点:
- 个体家庭或当地育种者生产的受过感染的蚕种,使传染病毒广泛传播。
- 习惯的方法不能使蚕的生长过程得到控制,因而大大降低蚕茧的产量和质量。
- 旧型机器缫丝粗细不一,断率高。
②家庭副业的个体性质:
- 传统观念认可的新思想:在经典思想中,在集体排水实践和信贷系统中。
- 对实施大众管理和行使新权利缺乏教育。
- 仅对实际利益有兴趣。
③希望经济恢复。
- 传统技术生产成本高。
- 劳动没有形成商品。
- 传统缫丝的残存。
·家庭企业利益微少。
·男女劳动分工,农田面积小,没有其它工作吸收女劳力。
·村里保留的部分家庭缫丝业需要原料。
Ⅳ.政府支持改革计划。
①1935年对工厂产品付高价补助生丝出口。
②政府参加改革。
- 检查蚕种生产,接办养蚕监督工作。
- 工厂依赖政府贷款。
Ⅳ.政府作为变革力量所持的意图:
①平衡国际贸易。
②有关农村企业的乡村建设政策。
- 鼓励技术改进。
- 鼓励合作运动。
Ⅳ.地方自治及人民怀疑政府。
①中国生丝出口的重要性。
②对政府的经济义务。
- 产品质量低劣,影响出口。
- 人民没有财力来维持新企业。
12.2 促进工业变迁的条件
农业与蚕丝业对家庭经济的重要性相当,单靠农业,不能维持家庭的生活,辅助收入是必不可少的。当缫丝业旺盛时,生丝价格高,农民生活水平高,但是当地生丝价格下跌之后,村民生产同样的品种同等质量的生丝但赚的钱越来越少,传统技术带来的利益难以平衡家庭预算。
12.3 变革的力量及其意图
村民知道他们的知识有限,靠他们自己并不能采取任何有效的行动,发起和指导变革过程的力量来自外界。此时,苏州附近一所女子蚕丝学校便开始发挥作用,中国的技术学校是传播现代工业技术的中心。但除非新技术为人民所接受,否则单靠本身,事业并不能发展,因此蚕丝业学校建立了一个推广部门,负责农村地区传播新的技术知识。变革者的社会主义思想是通过引进科学的生产技术和组织以合作为原则的新工业,复兴乡村经济。
12.4 当地对变革的支持
蚕丝学校由于在村外,因此仅仅是一种潜在的力量,为把潜在力量转变为现实力量,还需要在学校和村民中间建立一座桥梁,当地领导人村长来充当这个角色。但是虽然人们承认和接受新的变革计划,但是仍然会怀疑新鲜事物是否会带来好的结果。所以,参与计划改革的只有村中21户。
12.5 养蚕的改革计划
改革计划是沿着蚕丝业的自然过程向前推进的,从蚕蛾产卵生产蚕种开始,接着是孵化、养蚕、收集蚕茧,到缫丝结束。科学生产蚕种阶段非常重要包括实验杂交培育良种,因此蚕丝学校接过了这项工作,供应村民蚕种,人们在孵化前收到蚕种,然后集中到公共房屋里,称作“稚蚕公育”,费用和劳动根据村民放在公用蚕室内的蚕种按比例分摊。集体养蚕只在幼蚕时期,当第三次蜕皮以后,蚕被搬到各户村民自己家中。整个过程下来,因病而损失的蚕,其数量能在20%以下,科学养蚕比传统方法喂养增加的数量多40%以上,一户一般可生产蚕约200磅,每一百磅可卖60-70元,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12.6 合作工厂
因为传统方法的生丝质量不符合城市和出口的要求,在蚕茧缫成丝的最后阶段,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生产质量较好的生丝。在合作工厂中,使用蒸汽引擎使轮子转动,平稳控制抽丝均匀,可以大大提高生丝速度与产品质量。合作工厂属于社员所有,经费主要由农民银行给予资金,由蚕丝学校通过当地领导人管理,部分社员参加劳动担任工作。合作工厂一开始为鼓励社员并扩大组织,提高社员奖金比例,但后来事实情况说明,分配这样高的股息是错误的。
12.7 政府的支持
一开始,政府对工厂改造没有任何兴趣,后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农村才建设成为政府的主要政策,对乡村丝业和合作厂给予特殊关切。农村的试验是中国农村工业中改革方案的先驱。
12.8 改革中的困难
人民接受改革主要看重于实际利益,增加收入,改革主要是为了满足这种期望。但是实际上,除了第一年,工厂未能分给社员年利,村民收入未见提高,且由于工厂工作集中性的影响,使过去350名妇女的工作,只用不到70个人就能轻易负担起来,将近300名妇女失去了他们的劳动机会,村里也没有引进新工业吸收多余的妇女劳动力,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女青年外流到城镇中工作,出现了挣工资的阶层。
12.9 对亲属关系的影响
成年妇女开始挣工资之后,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逐渐起了变化,家中的经济关系也逐步得到了改变,亲属关系以新的形式进行着重新组合,并随着工业的变迁逐步调整。
【章节小结:在第十二章,蚕丝业是村民的第二主要收入来源。由于世界经济衰退,蚕丝业逐渐向科学方法工厂企业发展,加之蚕丝价格下跌,迫使人们接受对蚕丝业的改革。江苏省女子蚕业学校的推动与政府的鼓励支持,也让村民们渐渐有了转变的念头。变革者在引进西方现代技术和资本主义工业体系的同时,也引入了趋向社会主义的新思想。蚕丝工厂创办,所有权属于合作社社员,劳力亦来自社员。农村多了一群靠工资吃饭的人群,她们大多为女性,因此也引导着妇女地位在社会中的变化。挣钱的人从一家的成员中分离出来,也对亲属关系产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第13章 养羊与贩卖
除了蚕丝业的改革,村中还发起了很多新兴事业,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养羊,虽然在十年前就有人开始养羊,但是最近由于镇里新开了一家店铺可以收购羊胎和新生的羊羔,最近养羊开始变得重要起来,是市场的需要使这个村子里兴起了这项新事业。但是,养羊需要割草,割草的事由孩子们担任,对于学校来说,缺课的人数就越来越多,因此经济与教育的问题需要改革者继续探讨。一只母羊,平均每年生产2~4只羊羔,能为羊主增加20-30元的收入。农民另一个收入来源是贩卖,农民在农闲季节从事这种买卖,用自己的船从邻省运至沿岸的一些城镇贩卖。每条船贩运一年可赚40元,当然收入取决于贩运货物的种类及其价格的波动情况。
【章节小结:在第十三章,除了养蚕,养羊亦是村民们维持生计的新兴事业。主要遇到的困难是饲养问题。割草增加了劳动分工中的劳动力需求,许多村民因此认为,受教育不如割草为家庭收入所作贡献大。除养羊外,另一个收入来源是贩卖,每条贩运船一年可赚40元。】
第14章 贸易
14.1 交换方式
交换是个人之间或一些人之间,他们的物品或劳务在某种等价的基础上,相互转换的过程。但是在家庭中,交换方式与市场中有所不同,成员通过不同的职业向共同生活条件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从中获取各自生活所需的资料。各成员之间做出的交换是不明显的,但是是一直存在的,而且它们是家庭生活中发生争吵和不满的最常见的原因,并且往往发生一种妒忌性的坚持不下的局面。
父母对孩子的义务可以通过年轻一代以后对父母的赡养或者年轻一代对下一代的义务来取得平衡,时间越长,物品和劳务的转换范围越大,群体中社会纽带也越强。只有在一些需要很长时期才能互相完成的义务,有关的个人才会感到他们之间有着牢固的社会关系,其结果是形成了群体的一种内聚力量。从这一角度看,慷慨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提供劳务或物品的预知性质使得两个人的关系密切起来的结果。在大一些的社会群体中有同类的交换,在一定限度内,一个人对他的邻居有用,他会感到高兴。送礼也被看作是另一种交换,用来做正式礼品的一些东西是根据习俗而来的,主要是食品,如年底送的火腿肠或糖果,这种类型的物品转让意义不在于弥补相互间的欠缺而是加强社会联系。但是交换不足以满足一个人的日常必需品,所以必须要有广泛的流通系统。
14.2 内外购销
购销是一种交换方式,在交易中对等的价值被明白地表达出来,立即付给或许诺偿付,也就是购买和销售的过程。可以把购销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内部购销是村庄社区范围内交换货物和劳务,外部购销是村和外界进行的交换,它们是互相依赖的。村庄内的人职业分化程度小,因此人们主要靠外界供应货物和劳务,货物可以农民自己购买,也可以由中间人带回村中,其中中间人主要由三类:定期到村中的小贩、零售店、航船人。
14.3 小贩
小贩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不固定的,根据出售的货物种类而定,货物可以使自己生产的,也可以是市场零买来的,小贩主要来自外村,是一种城镇外的村际分散性的贸易活动。小贩对每一笔的交易并不坚持一个固定的价格,买者经常会讨价还价,这有多种原因形成,主要是付钱以后买者拿取的额外货物的量不会超过卖者认为的合理的范围。出售价格通常是低于城镇的,开弦弓村中有两名固定的小贩,一个是卖缝纫和梳妆用品,一个是卖糖果的,卖缝纫和梳妆用品讨价还价现象多,小贩出售的最低价格决定于他买货的价格和维持他生活所需的利润。买糖果的小贩因为买主是不懂事的小孩和着急停止孩子哭闹的父母,因此讨价还价并不厉害,出售价格取决于生活费用。
14.4 零售店
小贩是流动的,零售店是坐落于一个固定的地方吸引消费者,这就产生了一批从事商业的人,他们出售的东西是从城镇中批发来的,主要有杂货店、肉店、豆腐店、药店等。杂货店并不记账,因此无法估计他们的存货数量及平均销售量,按店主估计,每天销售2毛到1元不等。
14.5 航船,消费者的购买代理人
村里店铺不能满足农民的全部日常需求,因此在太湖一带有一种特殊职业——航船,提供日常服务从城里买回必需品,充当农民的购买代理人。每天7点,航船还是活跃起来,农民向船主提出购买需求,船大约10点到城中,下午2点返回,四五点左右达到村中,农民拿回物品。整个过程中,船主不会向顾客索取佣金,不从中赚钱,会接受店铺的一些礼物或招待,每一条船都有自己的顾客,对城里的店铺来说依赖航船维持他们农村的生意,力图保持旧主顾,吸引新主顾。船主不记账,每日估计的交易额是10-20元,年底多的能到40元。
14.6 航船,生产者的销售代理人
航船作为消费者的购买代理人并不挣钱,但是他们在充当生产者的销售代理人时会获得报酬。农民生产农产品,但对城镇并不熟悉,因此需要航船主与城镇中行家与店铺联系,出售产品,且会给予一定优惠,且收购人只认识航船主,但若农民不同意销售价格,产品也可以不销售,但一般情况,会信任航船主的意见。航船主会按出售产品的数量拿佣金,不随价格而改变,因此货物价格高佣金率反而低,船主一年预估可挣400元。
但新的蚕丝业的改革,新的丝厂不利用航船到城镇代销蚕丝,而是直销上海,因此对航船制度的存在提出了挑战。
14.7 其他收集方式
大宗产品可以通过零售店或航船所得,但是对于一些零星物品和废品如旧衣服、废铜烂铁等,有时候会以物换物,进行需求交换。
14.8 贸易区域和集镇
贸易区域的大小取决于运输系统人员和货物流动所需的费用和时间。消费者直接购买货物的初级市场一般在村中,中级市场是初级市场的零售商用批发价价格购买货物的地方,每个贸易区域的中心是一个镇,镇是农民与外界进行交换的中心,城镇的发展取决于他吸引顾客的多少。航船制度使得城镇把附近村庄的初级市场集中了起来,这一购销区域的范围之广远大于中国北方地区以陆路运输为特点的代购或代销。
14.9 销售与生产
销售价格会影响生产,但价格不是决定产量的唯一因素,在农村,农作物总生产量取决于土地大小、降雨量多少等,价格不影响大米总产量。土产生丝价格低,促使技术改革,但是近年来,土产生丝产量并未大大下降,因为村中缺乏能吸引剩余妇女劳动力的其他工作,因此价格低也不会大大减少农民的产量。农民生产大米,价格上涨不会使农民出售存量,因为未来米价不确定,但大米降价,反而会促使农民出售更多粮食,否则无法交付足够的佃租,因此价格低反而使市场上出售的粮食更多。在农村,生产结构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不能随市场需求做出灵活变化,他的变化是缓慢而长远的。开弦弓村的蚕丝改革也几乎用了将近10年的时间。在农村,增加收入来源,改变职业比改革更加困难,农民只有离开农村才能改变他们的职业,比如女青年外出工作比例加大,但是这种流动不利于传统亲属关系和家庭群体的稳定,反抗破坏群体稳定的力量变成阻碍当前人口流动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如此,市场强烈的影响着生产,这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
【章节小结:在第十四章,除却个人之间的交换送礼之外,其他内购外销的方式有以下几种:小贩、零售店和航船。小贩可固定可不固定,货物可能来源自己,也可能从市场上零买。大多数不固定小贩出售自己的商品,城镇中有两个固定的小贩,一个卖缝纫和梳妆用品,一个卖小孩吃的糖果;零售店出售些杂货、肉类、豆饼和药材,它们位置固定,大多数主顾需要提前预约;航船作为消费者的购买代理人,在固定的时间帮村民从城里代购所需的商品,但这样是不赚钱的。因此,航船还作为生产者的销售代理人,通过联系店铺,进行固定采购。从店铺处收取佣金。此外,还有以货易货等收集方式。贸易中心的集镇上,人口主要从事非农业工作。而在农村,人口流动是缓慢的,外界对劳动力需求不大,村中的传统生产系统亦渐渐僵化。】
第15章 资金
15.1 积蓄与亏空
在交换过程中,货物、劳务或现金不能及时偿还时便会发生信贷,由一方亏空的人向另一方又积蓄的人借钱或贷款。亏空可以是紧急或非紧急的,紧急情况如食物不足、无力付租付税等,除非给予资助,否则对有关个人会产生灾难性结果。在农村,财产分配不均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占有制,村里三分之二的土地是不在地主掌握,农民的产量和消费量大致一致,但沉重的佃租每年会使财富大量从村里流向城镇。因此产生了内部信贷和外部信贷系统。
15.2 互助会
通常人们可以短期向亲戚朋友借钱,不付利息,但是需要大笔款项时,亲戚朋友无法满足借款金额,这样就产生了互助会。互助会是集体储蓄和借贷的机构,有8~14名会员组成,多为亲戚朋友构成,每年聚会多次,每次聚会时存一笔款,会员轮流收集使用存款。这种互助会经常由某人需要经济援助而发起组成的,每个人似乎都轮流得到好处,但是我们必须记住,我们的存款有限,投资机会有限,借一笔款并付利息,可能是不经济的。通常,互助会的目的用来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在借贷双方无实际保证,是通过亲戚之间公认的社会义务来防止的。现在有三种互助会:摇会、徽会、广东票会,存款和借款金额大小规定各不相同。在经济萧条时,拖款人数增多,对现存的亲属关系起到破坏作用。
15.3 航船,信贷代理人
当村民想向城镇中店铺进行租借时,航船主就起到中间人的作用,村民通过航船出售稻米给城镇的米行,依赖船主进行购销,船主代表生产者向米行接米,保证新米上市后归还,收购人出借大米不但可以获利而且也有利于保证未来的供应,因此双方都复符合需求。这是一种比较新的信贷系统,它没有超出借米的范围,通过米行和丝行变成银行来出借和钱同等价值的产品,作为对收购产品的预先支付。
15.4 高利贷
当农村资金贫乏时,城镇里出现了一种职业放债者,放债者以很高的利息借钱给农民,出借的钱是按桑叶量计算的,叫做“桑叶的活钱”。在借钱时,把钱数折算成桑叶量,折算价格是人为制定的,在还钱日期到时,按照还钱时的桑叶出售价格乘以借钱时桑叶量得出的总金额进行还款,月付利息约65%。若仍未有能力还款,借债人可以向债权人继续贷款,可以按米计算,叫做“换米”,计算方法类似,月付利息约53%。借债人若仍无力还清债务,则债权人就会收回土地所有权,借债人从此变成了佃农,每年交付地租,通过高利贷,土地所有权从耕种者手中转移到不在地主的手中,不在地主制便是以这种金融制度为基础而逐渐扩大的。高利贷是非法的制度,根据法律年利率超过20%的,债权人对超过部分的利息无请求权。因此,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会使用暴力或任意损坏东西甚至伤害债主家人等。村中有一个住在城里的放贷者,外号叫“剥皮”,这一外号说明了公众对他的愤恨,但是他确是农民急用钱时的一个重要来源。高利贷的存在是由于城镇和农村之间缺乏一个较好的金融组织。
15.5 信贷合作社
政府为稳定农村金融也采取了措施,如江苏银行专拨了一笔款用来指望解决农民资金问题,但是由于借债人后期无力偿还,不足以维持行政管理上的开支,因此合作社就停止发生作用了,所以合作社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它的管理水平与政府持续提供贷款的能力。农村需要建立一个新的信贷系统,还要有一个新的约束办法,彼此互相帮助与制约良性发展,才可能会成功。
【章节小结:本章的主题是信贷。信贷只有在一方面有积蓄,另一方面亏空时才可能产生。村民大都勤俭,只有在礼仪场合会铺张挥霍,炫耀财富。而亏空则可以是紧急或非紧急的。这也同时区分出了内部和外部信贷系统。当农民遇到暂时性亏空时,可向亲戚朋友借用无息物品、劳务或少量钱财。但需要大笔款项时,则需求助于互助会。互助会是集体储蓄和借贷的机构,经常因某人需要经济援助而发起组成,核心为亲属关系群体。航船有时作为信贷代理人存在,主要用于农民向镇上的米行借米。而当农民要向城镇的富裕人家借钱时,就需要向职业放贷人借取高利贷,不在地主制便以高利贷为基础。高利贷是非法的制度,它是由于农村和城镇之间缺乏一个较好的金融组织而存在的。广义地说,农村问题的根源是手工业的衰落,具体表现在经济破产并最后集中到土地占有问题上。信贷合作社的实验,在当时亦是失败的。】
第16章 中国的土地问题
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驱使百万农民进行英勇的长征,其主要动力是饥饿和对土地所有者及收租人的仇恨。
在当时,中国土地问题面临的另一个困境是:国共两党之间绵延的征战使所有的土地政策都成为空头支票,农民的境况越加糟糕。最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法在于增加农民收入,而恢复农村企业是最根本的措施。
附录
中国亲属称谓从语言处境来说大致可分为四类:
①某人直接与亲属说话。
②某人说话时间接提到亲属。
③某人用通俗口语描述亲属关系。
④用书面语表达亲属关系。
图3 父系亲属称谓表
图4 母系亲属称谓表
● 书评
这是一本关于农村社会、经济、人类的著作。如果你想了解乡村农业社会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文化变迁的轨迹和脚步,你应该好好读读费老的这本著作——《江村经济》。
《江村经济》一书以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全面考察了江南地区太湖边一个小小的村落——开弦弓村的方方面面。说来也巧,我从小也居住在这片水土之乡,周围的环境和费老所描述的大同小异。不过,费孝通以独特的视角描绘出乡土社会农业、蚕丝业、贸易、亲属关系、乡土习俗等方面的诸多细节,为我们我们展现出一幅中国农村的全景画卷,对于研究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大有裨益。
下面我简要地谈谈3点感受:
首先,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是一个大家,是以父系亲属关系的扩展为基础的社会,这种以己推人的社会进一步扩展成为一个氏族。儿子长大了要娶媳妇,女儿长大了要出嫁。男女配偶关系形成后,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当然受经济状况的影响,中国传统社会重男轻女的观念屡见不鲜。直到现在,还有不少偏远地区的乡村存在着“生儿子比女儿好”的根深蒂固的理念。这种理念与农村土地劳动力的问题是紧密相连的。儿子作为家中的下一代长者,承担着家里主要劳动力的责任。在下面这一点我也会提到这个问题。
其次,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以农业为基础的社会。在南方,农业以水稻种植为主,冬季会适当种植油菜类经济作物。男耕女织为特点的社会模式由此形成。男人日出而作日作而息,女人则在家里养蚕纺纱。男人掌握着家里的经济大权,妇女只是配角。不过近年来,在西方思想文化浪潮的席卷之下,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推动了工业革命的发展。传统的蚕丝产业不足以满足世界经济发展的需求,女工开始走进了蚕丝纺织厂。这种现象使得家里的女方也承担了劳动力的部分角色,女性地位开始逐步提升。当女方的经济地位打破了家里的平衡时,传统的文化观念开始受到挑战。
最后,回到土地问题上。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由于农村土地资源有限,且土地的收成很大程度受限于当年的天气情况。当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时,部分农民由于交不起租税,甚至无法依靠食物养活自己,便开始向有钱的城镇商人借高利贷。然而这种高额的利息让农民不堪重负,最终把田底的所有权交给雇主。于是他最终就变成了佃农。佃农不拥有土地的田底所有权,只拥有土地的田面所有权,因而每年要交一定的租税。这样长期以往,土地就集中在部分不在地主当中。这对于土地资源的种植和利用是非常不利的。当这种阶级矛盾爆发到一定程度时,农民起义就产生了。说到底,“中国农村的真正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驱使百万农民进行英勇的长征,其主要动力是饥饿和对土地所有者及收租人的仇恨。”
书读至此,与五十多年后的今天相比,中国农村社会的许多情况正在逐步改善。人们男女平等的观念逐步加强。农民开始更加重视教育。虽然许多农民背井离乡来外地城市打工,种田不再是乡村农民的唯一选择。但是这也往往伴随着宗族关系的淡漠,留守儿童的家庭关系不和等问题。在许多地区,出嫁的女方和娶媳妇的男方可能并不会一直住在公公婆婆家。他们或是分家打造自己的天地,或是两方轮流居住。这对于传统父系亲属关系的继承也是一大挑战。如果费老先生在世,看到这样的新旧观念互相杂糅,不知会作何感想?
我希望,通过阅读此书,更多人能了解古今的社会现状,意识到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问题根源,并作出全面合理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