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是福,若没有等到,那便是偿还——偿还“我不爱你"
1934年,民国二十二年。
沈知书和余令居住在上海的第三个年头,从潮湿的筒子楼搬进了别致的小院里。
“其实我觉得还是筒子楼好,住在那里也没什么。”沈知书边收拾衣服边说着。三年来,她的话比从前多了些。
虽余令冷淡的明显,但她也总是和他说些琐碎事,语气平缓,如一对老友。
“念欢大了,我觉得总归要给她一个独立的空间……”余令翻了一页报纸,眉眼始终淡淡的,没有波澜。
离开筒子楼前一夜,余令站在走道上吹了许久的晚风。沈知书半夜口渴,起来喝水,看见了站在门外的余令,曾经那个北平城里瘦弱的背影,如今变得那样宏伟宽大。
“知书,我想去参军。”
他知晓沈知书站在他背后。
黄浦江上吹来凛冽的晚风划过他脸颊。
沈知书说不出话来,胸口闷闷的。
参军?说的轻巧。
可是去了,他是否还回得来?
那可不是他去找他喜欢的人那样简单,这可是关乎他生命的事情!
他若再去找陆欢欢,就是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情愿,她也同意——因为那样,她至少知道余令活着,和喜欢的人快快乐乐地活着,但上战场她真的接受不了。
“知书,国家危在旦夕,男子汉大丈夫,应该有所作为。”
那个北平潇洒不羁的余家大少,也长成了一个父亲,一个真正的男人。
“……好。”黄浦江上的风吹的呼呼作响。
沈知书的心摇摇欲坠。
上天的恩赐,仅仅于此。
有生之年她竟然希望自己是一个哑巴。
两人相继无言,沈知书陪着余令站在走道吹了一夜的风。
如果可以,我希望来一场龙卷风。连天使都不敢靠近解救那种,将你和我刮到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知书,照顾好孩子还有...自己……”
不必等我回来,若是等得到那便是福;若是等不到,也算是报效祖国以及……偿还,偿还因为“我不爱你”带给你的所有痛苦。
那晚,余令没说,只是站在队伍里那刻他还是吼了句:“要是等不到我,你就嫁给别人!”
“你一定.....要平安归来。"沈知书穿着1925那年春天穿的旗袍,牵起余念欢的手,挥手作别。
熙熙攘攘的军队里,余令穿着军装走在队伍里,昂首挺胸。
沈知书在新搬的院子里种满了茉莉花,她想:陆欢欢喜欢的花,他也一定也很喜欢吧。
等到他回来那天,看着满院子的茉莉花开,会不会惊呆?那时她也一定要学初见他时,他说的那句话:“还杵在那干什么?还不快进来!”
春去秋来,满院子的茉莉花年复一年,花开花落。住在附近的人都知到,院子里住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女人剪了短发,喜欢穿黑色衣服,却种了满园的茉莉。
女人安静如画,每一年的春天。她都会安安静静地站在门前,等一个人——一个或许会成为不归人的人。
“娘,你怎么不穿柜子里那些白净淡碎花旗袍?”八岁的余念欢生的极好看,像极了陆欢欢。
“等你父亲回来了再穿。”沈知书总是这样淡淡的回答。
自余念欢记事起,印象里就只有一个穿着军装,冲母亲挥手的男人。
屋里的柜子里上了锁,里面不是金银财宝,也不是稀世奇宝。
而是一件件微微泛黄的旗袍,那是和他做夫妻那些年里她穿过的,旗袍的最底下还压着一件袍子。
初见余令那年的袍子。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