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东≠租户。
当你名下拥有一处房产,就是名正言顺的业主,无论自住(自用)与否。而当你出租给他人居住(使用),便同时又是房东。当你需要临时租用一处房屋,又成为了租户。
如今的我,即是自住、出租、承租需求兼有,业主、房东、租户身份兼具。
在房地产市场无比萧条的当下,拥有房产的业主们(特别是买在高点且有按揭贷款的)心情未必爽朗。而租金随房价回落,房东的收益减少,作为租户或许能占些便宜。
住宅过剩,是相对还是绝对?宁租不购,是真相还是假象?想不清,闹不明。总之,差强人意的经济数据和疲弊不堪的市井现实,让人匪夷所思,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