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有三种,第一种是生死,第二种是理想与现实,第三种是挥之不去的孤独。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一句话: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孤独是一个抽象意义的词语,而我却时常清晰地感受到它存在于我每一寸皮肤表面,融入我的暗红血管,在每个白夜里,寂静地流淌,以致连气息都散发着腐朽的味道。
当我沉默地行走,当我看喜剧流泪,当我盯着可乐的气泡,当我面对误解选择苦笑,像深海里那只寂寞的鲸,有着不被读懂的频率,唱歌时无人听懂,难过时无人理睬。孤独于我,是避无可避的存在,是似是而非的陪伴。
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里说:哪有人会喜欢孤独,不过是不想要失望罢了。太多的时候,我们想要倾诉自己,可快乐倾诉错了人,就成了显摆,难过倾诉错了人,就成了矫情。我也曾把心底所有秘密毫无保留的告知密友,然而当彼此的关系破裂,曾经的毫无保留都成为她伤害我的武器,那些本以为秘而不宣的心事,被肆意暴露在阳光之下,内心的痛楚,已非眼泪所能宣泄。于是学会了戴着完美的面具,周旋于在人与人之间,渐渐忘记了自己最真实的情绪。我想,这本就是一个孤独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越来越淡薄,正因为我们重感情,所以才不敢轻易地付以真情,凭借保护自己的本能,我们穿上厚厚的铠甲。
孤独就在这时趁虚而入,如同鬼魅,不经意间,你就被缠住。而对待孤独的态度,却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有人厌弃它,急于摆脱,仿佛对待粘到头发上的口香糖,而有人喜欢它,把它当作另一半,找到与之契合的相处模式。我也曾与孤独对抗,而最终共孤独起舞,每当我感到孤独,我才如此真实独立的思考,由表及里,层层深入地,一寸寸地剖析自己,这种思考,酣畅淋漓,痛快不已。孤独渐渐成为我内心放纵地狂欢。
见过末班车上独自张望窗外的面孔,见过妆容精致路边抽烟的女孩,见过摩天轮上泣不成声的少年,见过抱着黑白相片路边乞讨的老人,见过低头踢着石子慢慢踱步的小孩儿,见过情人节送自己一支玫瑰的卖花女……见过太多太多有关孤独的故事。
或许孤独的定义不应过于狭隘,它不是极端的情绪形容词,也不是单薄的名词,它也许是一种有质感的生存状态,也许是一种独特的个人气质、性格特征。我不想为孤独定义,毕竟各人有各人的孤独。
我们都是孤独的行路人,当孤独如影随形,或许它会是我们最诚挚的陪伴者,何不带着孤独上路,即使行走在人满为患的大街上,眼里依旧闪着坚定执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