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阿小,是蔡先生前屋的小哥哥,沉默少言,有着向往大城市的心;另一个阿小,是暂住此地的小少爷,骄横跋扈,不近人情。
小少爷阿小的出场,便是惊艳,踏着小皮鞋,穿着背带裤,梳着小少爷的发型,从一辆高级小轿车上下来。立即引发了整个小镇的轰动,大家都像看城里来的新鲜事物一样,簇拥着他,抢走了昔日小蔡先生的风头。而小少爷只爱和小蔡先生玩,并不是真正意味上的喜欢,而是因为单纯觉得他是镇里读书最厉害的人,他有资格和自己的地位匹配交谈。感觉他就像那种自带光环,高高在上的人,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人。
小蔡先生决定远离他是开始发现了小少爷身上的躁动:他常给小蔡先生讲他哥的故事,渴望像他的哥哥一般,留长发,戴耳钉,骑着酷酷的摩托车四处兜风。此刻小蔡先生明白:与其说他崇拜他哥,不如说他崇拜香港,在他的身上,流动着一股强烈的欲望,他想马上城市起来。
而不久,另一个阿小开始和他玩耍起来,极度讨好状态,他也明白:这个阿小是喜爱着小少爷身上的城市气味。于是他开始变了,开始逃课,偷钱,甚至强迫打工仔学狗叫。
后来,小少爷又坐着那个小轿车走了,而镇子也开始恢复常态,只是阿小变了,后来被勒令退学,继承了父亲的打渔业,每天开着摩托车高速行驶,终于在某一天,发生意外,住进了医院,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以抢救回了,于是这才开始静心过日子。
而小少爷的香港梦却似乎没有想象中的那般顺利,他在香港这个小镇人认为的天堂里过得并不快乐。在小镇里,他是受人仰慕的城里人,而在香港,他就是那受人歧视和嘲笑的乡巴佬。
后来,蔡先生成为了有名的写字人,在顶级杂志社工作,但他却羡慕着镇里的阿小: 偌大的城市让他觉得城市人的焦躁和冷漠,只有小镇上每个人才是鲜活而有个性的。
一次出差的机会,他联系上了香港的阿小,这时才知道阿小的父亲得了癌症而开车在青衣大桥坠入河中自杀,而这座桥还是他每天上下班必经之路。而他的哥哥卷着全部财产离去。父亲的葬礼上,凄凄凉凉,只有他和他母亲,那些以往所谓的朋友,全都躲开了他们。他为了维持生活,成了一名不起眼的高级技工——安装防盗门。(读及此处,我内心不禁一寒,多少光鲜的表象背后是让人痛心的事实,是的,没错,他在香港,在天堂,然而他只是毫不起眼的蚁族一员,每天挤着公车精神饱满地上下班,而一回家便再也藏不住那颗疲惫不堪的心。)
而此时那个看似过着平凡生活,日子放眼便能望到头的镇上的阿小,每天却拥有着平凡而知足的快乐:晨出而渔,暮归而息,有贤惠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等着他,而他养的那条黑狗,
“会在他还没到巷口的时候,就欢快地跑出来迎接。”
我无法裁定何种生活才是更好的,因为每个人的追求不同: 有些人不甘于平凡,日子的安稳,为着大城市里的生活,能够忍受那种的躁动与冷漠。但就我而言,我趋向于在小城市里的安稳的生活,虽然平平淡淡,但却能在平淡中去细细感知生活的精彩,去留意身边的美好事物,而在我偶尔想去大城市感受更多的精彩时,我可以整理行李,旅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