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六年,有段视频热传,一只猫被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人踩死的过程。柴静采访拍摄者李的谈话中,因为利益而丧失道德的麻木,还有过于主动揭露自己内心阴暗一面的坦率让人绝望。往往会让原本想去挖掘他内心弱点的人感到尴尬和一丝不安。他甚至都不为自己辩解一句。为什么不在镜头面前,哪怕是伪装歉意向大家忏悔以乞求宽恕呢?
假如有这样一个问题,活活踩死一只猫和一百万,你会选择哪一个?哇,真现实啊,道德和利益的正面对抗。存在即合理,有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当然,同样给他一千万甚至一亿都不动摇的人也会存在。但是面对更多的利益,不论是金钱还是地位,我不知道的是有多少人会对此满不在乎甚至是蔑视,我只知道的是更多的人会慢慢动摇最初的那个道德底线。看吧,为什么参与踩猫事件的李会这么理直气壮,因为与那些声称正义的人相比,他清楚地了解人性,只是彼此之间的底线不同罢了。这样想想,好像没有不符合人性的新闻,反而只有更符合人性的新闻。我不知道这其中的逻辑出了什么差错,但是仅想想就很可怕。
柴静写道:如果我们对一只猫的死亡漫不经心,我们也会同样漫不经心地蔑视人的痛苦和生命。然而李却曾经救过四个人的命,网上评论他杀了猫就会继续杀人,而李只是笑笑,对动物不好并不一定对人不好。小的时候,总可以轻而易举地给电视剧的某个人物贴上一个标签,好人和坏人。不过,我们总该明白的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你不能用好坏来评价一个人。所以我在《逻辑思维》中才了解到这样一个观点:人要想活的明白就要有就事论事的能力。
虐猫事件中,有网友发起人肉搜索,还有人以五十万买他们人头,但是也有人提出反对声音:“当初他做出这样的行为以后,就已经是错了,既然他都错了,为什么我们还要跟着他一起错呢。”而这里的错是指:他攻击了动物,而我们攻击他,而攻击的背后是在发泄愤怒的情感。
看吧,生活中,你讨厌的那些人,轻易就把你变成你自己最讨厌的那种样子,这才是敌人对你最大的伤害。但其实我也有这样的疑问:“踩猫拍猫的人不见你谴责,倒让正义的人道起歉来了,这是什么逻辑?”后文借用斯宾诺莎的话解释到,这些“正义”之人所宣泄的情绪(与恨有关)也不能为善。越是复杂的感情,越不能用逻辑来分析啊,就是感觉怎么说都对。这让我想起了《你会杀死那个胖子吗?》,分析了一通,最后也没有具体的答案。说实话,处在这样一个心理群体中,我也会觉得恨虐猫之人恨得理所当然,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对道德的底线略高一点,另一方面是因为处在群体中的责任比较分散。所以涉及大众普遍认为的原则性问题,能用法律解决的事就尽量别用道德,毕竟道德在每个人心中的底线都无法衡量。
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霍尔姆斯说:“法律不是一个道德或是伦理问题。它的作用是制定规则,规则的意义不在于告诉社会成员如何生活,而是告诉他们,在规则遭到破坏时,他们可以预期到会得到什么。”
柴静问到踩猫女子王一个又一个个尖锐的问题:为什么踩猫的时候要面带微笑?为什么要选择踩它的眼睛?而她只是很抗拒着说,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我只是把它当做仇恨。在《犯罪心理学》中提到:要了解犯罪心理,必须先了解犯罪行为。心理是内隐的,行为受心理支配。或许采访对象对一个记者的要求,不是你去同情和粉饰,她只期望得到公正,公正就是以她的本来面目去呈现她。而这里的本来面目是王多年来感情的压抑,以致对生活丧失了信心。她希望公众能够理解她,一种她自己知道却无法控制的畸形心理。
采访过程中,王的表情很让人纠结,记录到:她的表情即便不是哭泣,最少也应该是沉痛的,可是她居然笑着。所以他们面临着一个选择:要不要把这些人性复杂的状态剪上去?会不会违背观众的愿望甚至触怒他们?这不禁让我想起高中时期对自己触动很大的一段话,是乐嘉老师写的:年轻的时候,一直觉得我要做最真实的自己,管你们怎么讲,我就是我,根本不想为他人的言语而活。但是我很多年以后才发现,我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那就是我混淆了一个概念,最真实的自己,不代表最美好的自己。
一个不正常的社会是犯罪的外在原因,最根本的还在于人的心灵。他们为了获得心理上的各类(如欲望、贪婪等)满足,不惜破坏自己良知、信誉和生存环境,这就是作恶的源头。 当心里充满罪恶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罪恶的。当人的心学会冷漠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冷漠了。有时候,他们杀人并非是因为嗜血,而是有着强大的理论信条加上妄念来实施他自以为的通过“审判”和布道来拯救的目的。所以,最怕坏蛋以好人的名义自称啊。
我不知道忏悔有没有存在,但是强制出来的终究没有意义。有人说,那么他们内心的暴力和仇恨怎么办?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或许,只能等自己慢慢放下,但终究,会有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