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在其伯克希尔的年报中,曾经不止一次的提到他们的股权投资策略:
(1)我们能够了解的;(2)有良好长期前景的;(3)有诚实和正直的人经营的;(4)非常有吸引力的价格购买。随着伯克希尔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于第四条将其改成了“有吸引力的价格”。
如何确定什么是“有吸引力的价格”?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大多数分析师认为他们必须在两种习惯上认为是对立的方法中做出选择:价值和成长性。
在此之前,巴菲特认为“价值投资”是多余的,如果“投资”不是寻找至少足以证明投入的资金使正确的价值的行为,那么什么是“投资”?有意识的为一只股票付出比它计算出的价值更多的钱,希望它马上就可以按照更高的价格卖出,这种方法应该被列为投机。
“价值投资”这一术语,无论是否合适都被广为使用。很多投资者者认为,买入比如低市净率、低市盈率或者高分红率特征的股票,就是价值投资。不幸的是,即使这些特征一起出现,对于投资者是否真正买入物有所值的股票,并从这项投资中获取价值的原则操作来说,它们也远不是决定性的。相应的,对立的特征——高市净率、高市盈率,以及低分红率——决不如按“价值”买入相矛盾。
而对于价值和成长性,这两种方法在重要的关键部位是可以联系在一起:成长性总是价值评估的一部分,它构成了一种变量,其重要性可在忽略不计到巨大无比的范围内变化,而且其作用可以是负面的也可以是正面的。
相似的,公司的成长性本身几乎没有告诉我们什么。确实成长性常常对价值产生积极的作用,有时能够达到惊人的比例。但是,这种影响很难确定,比如投资者习惯性的将大笔的钱投入到一些公司,为毫无利润的成长性提供资金。
成长性何时才能对公司的价值产生积极的作用?
成长性只有在适当的公司以有诱惑力的增值回报率进行投资的时候,才能够对公司的价值产生积极的影响。只有当用来资助成长性的每一个美元可以产生超过一美元的的长期市场价值的时候,才能使投资者收益。至于要求增加资金的低回报率的公司,成长性会伤害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