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的吃货朋友(三)

菲菲是衡阳人,长得特别丰满,但一身极为柔软,靠在她身上,就像躺在妈妈的怀抱里,格外有安全感。

所以,别的女生都是依靠着男生的肩膀,而她的肩膀总是被我和大黄抢过来抢过去的。

大黄是菲菲前任男朋友,有一张比女生还红润的脸蛋。我常常取笑他被菲菲金屋藏娇养的白白胖胖。

大黄是武冈人,武冈血酱鸭天下闻名,大黄手艺可以冠绝天下——有点夸张了,毕竟以我孤陋寡闻的人生经历,下这样的结论,也是比较狭隘的。

厨房是他们两人的专属擂台。每天锅碗瓢盆不断碰撞发出的叮叮当当声,就成一曲新词、一篇乐章。

擂主必然是菲菲,因得她做饭最多。踢馆的是大黄,每天工作很忙,只有休息的时候才一展身手。

中午,擂主上场,极其熟练地做个仔姜炒鸡,湖南菜都是一个炒菜法,独独佐料不同,佐料不同,味道自然就不同了。

下午踢馆的回来了,大摇大摆的换上围裙,一展身手来个血酱鸭。

今天擂主做个香菇排骨、手撕酱板鸭,明天踢馆的保证来个猪血丸子炒腊肉、武冈铜鹅。

看的最起劲的,还不时煽风点火的,就我这个裁判了。要知道无论谁上场、什么菜系,都是便宜了我。

早就拿着碗,看着还未出锅的菜,就已经口水流了一地。等菜一上来,便大叫:“啊!我来评分!”

最爱的是血酱鸭,毫不犹豫夹上一块鸭肉,鸭皮之间拉着长长的胶原。塞进嘴里,香辣滑腻的鸭肉配上略带磨砂感的鸭血结合在一起,口感简直天下一绝,再沾上浓浓的汤汁,实在没有多余的话可言,就赶紧吃吧。

显然,踢馆的略胜一筹。今天知道这个秘密的菲菲,估计一定会用羞羞的小拳头捶我小胸口。

后来,一纸调令把菲菲调回了衡阳,这件事,我和大黄完全不知道,等调令到了单位人事部门,大黄已经被雷到外焦里嫩。

分手后,菲菲只回来过几次,寒暄过后,依旧会想起那些快乐的擂台赛。

2009年,24岁的蛐蛐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留着短发,白净的“大”脸,镶嵌着小小的微微有点翘的鼻子,笑的时候,鼻尖到鼻梁的地方微微皱起,特别好看。

手上戴着一块小巧精致的上海牌女表,细细的表链将她纤细的手腕和小臂衬托得特别优雅。

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后,经常一起出去健身,去学舞蹈,去唱歌、看电影,或者邀请十几位好友过来做客。

蛐蛐最爱做美食,对配菜和卖相特别讲究。比如,水煮鱼的时候放尖红辣椒,切成筒;炒肉的时候,要肉红椒,切成丝;不管丝、片还是筒,大小要匀称,长短要一致,最重要的是必须极薄。牛扒要配红酒,清蒸虾蟹必备生抽酱料,辣白菜配上豆腐汤,咖喱饭配上红枣枸杞排骨汤。

一周下来,每餐菜式不会有重样。休息时间,我们就去各大小店寻找美食。

有一次,我们去一家名为“金凤凰”的店去吃卖得最好的“金凤凰鸡”,吃完后惊为天食。第二天决定下午早点去吃,趁店里没有顾客的时候好好学学。

下午四点,我们如约而至,店里果然没有客人,我们兴奋地选了靠厨房比较近的地方坐下,然后招呼老板点了一只鸡。

然后我们就冲进了厨房,一脸掐媚地拍着老板的马屁:“老板,您这里生意真好啊!开了很多年了吧,我们来了好几回了,那招牌鸡真是好吃!我们可以学习下不?”

老板心情似乎极好,笑容可掬,连连点头:“学吧学吧!”后来才知道,她还有后半句没说:“反正你们学不会!”

掌勺师傅把火开到最大,然后放了满满一勺油,等油烧热了,就把鸡肉倒进锅里,翻炒几下,把姜、蒜、新鲜辣椒、干辣椒一把放进去,加水没过鸡肉,盖上锅盖焖上45分钟出锅。

得了秘诀后,我们便冲向菜市场,一口气买了三只母鸡,回家开始了练习。按照掌勺师傅教的方法和流程,我们练习了一次又一次,发现无论怎样炒都出来不了那个味道。

佐料,没错,先爆炒再加水焖煮,也没错,为什么味道差了一大截?蛐蛐扶着累弯了的老腰,我看着自己被水和辣椒弄的又红又肿的手,哭丧着脸,看着一碗又一碗的残次品,终于认清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我们学不会了。

2013年,出嫁还生了个大胖小子的蛐蛐,在大年初五早上打电话和我撒娇:“我出关了啊,咋们吃夜宵去!”

我听着她娇娇的声音,脑补了她休完产假,在家憋了大半年的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立马就同意了。之前,我们也是这样一拍即合的。

然而,出门溜了一圈,路上没几个人,店铺全是铁将军把门。

好不容易看到一家亮着光,我们对视了一眼,简直就是希望的曙光啊!然后冲进去,对着店家大叫一声“老板恭喜发财!”老板一听,笑成一朵菊花,在寒冷的夜风中绽放:“我以为今天没人光临,没想到来了两位大美女!”

我们相视一笑,立马就点了嗦螺、龙虾各两份,外加两样小菜。

过年大鱼大肉的吃得有点多,我胃口不是很好,吃了几口就放了筷子。

然后蛐蛐就一直慢慢吃慢慢吃,吃了两个小时,把所有的食物全吃完了!

持续作战的战斗力实在是杠杠的!

然而后来我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永远也不要看事情的表象。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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