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日记(番外)借我十年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叫孙韶俊轩,在我还有朋友的时候,他们都叫我猴子,虽然我自认为长得并不像猴子,即使是猴子,我觉得我也是猴山里最帅的猴子。

但现在我快死了,我29岁。后来一想,其实五年前我就死了。

两天前,突如其来的胸口剧痛让我住进了医院,医生的诊断是肺癌晚期,癌细胞已经转移。这个结果我早就预料到了,但那种痛是我从未经历的,之前我曾经历过左臂骨折,比起现在,当时的骨折的痛实在不值一提。

我知道,除了病痛的折磨,心里的折磨更是超乎以往的痛。我从来都不是一个矫情的人,我很酷,酷了一辈子,现在生命到了尽头,我终于放下了我的担子。是的,我是个极其自负的人,我这一生都在做一些违心的事情,现在的我对过往追悔莫及,但后悔也没什么用了。

曾经,我有很多朋友,发小朋友、知心朋友、不喜欢的诸多女友、狐朋狗友,最多的是酒肉朋友。

我恨曾交结过的狐狗之友,还有我的父母。但最恨的还是我自己。

  我最对不起的三个人,一是余雯,还有我最好的朋友路于心,最后,是我的女儿路不然。仔细想想,跟余雯和路于心的相识已经是17年前的事了,但往事虽如迷雾,但历历在目,我很庆幸,在糜烂、腐朽且短暂的人生道路上曾有过他们二人的存在。

  现在只要一闭上眼,虚妄现实的场景就会像虹吸潮一样涌进颅腔,大概是过度的疼痛让我出现了幻觉,我仿佛能看到路于心刚刚接不然放学,像亲生父女那样一前一后亦步亦趋的走进病房,余雯跟她的丈夫许理想稍慢一步赶来。

他们都穿着黑色的正装,就连不然也穿着黑色校服,像是准备参加我的葬礼。

1.

小学四年级那年,我家突然变成了暴发户,因为爸妈开的镍金矿赚了大钱,后来我爸一口气买下了当地的十六个矿。之前我在小学爱跟同学吹牛,被揭穿后就开始哭哭啼啼,是个十足的爱哭鬼,但后来摇身一变成了富家阔少,我开始不再吹牛,因为我吹过牛皮都变成了一种能够轻易实现的现实。

  就这样,我升入了初中,在开学第一天就被冠以了“孙家阔少”的美名,并且开始结识一些狐朋狗友,他们每天围在我的身边献媚争宠,就只为了在学校小树林里白抽我的中华烟。我那自负、高傲的性格,便在那时培养成型了,当时年少无知,根本没有想到,这一性格最终让我一步一步走向堕落,并在29岁的今天即将坠入深渊。

  不过,老天眷顾我,让我在初二时遇见了那两个人。

  余雯和路于心这两人里我最先认识的是余雯,但最先相识的却是路于心,认识的那天正是下午放学时,外面下起了大雨,我跟那个邻班的家伙都困在了教学楼里,当时他大概认识我,但我却不认识他。路于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呆板、不爱搭理人,就好像所有人都欠他一万块钱的样子,原本我是不屑与这样的人相处的,但那天被困在教学楼里等爸妈来接我实在无聊,就走过去给他递了一根烟,就是那根烟,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当时的我,觉得路于心既然敢跟我在教学楼里一块抽烟,就一定是一条道上的伙计。要知道,当时在学校里被逮到抽烟要被开除的,虽然那个年头的学校里还没有摄像头,虽然当时正下大雨,虽然明知道教学楼里没有老师。

  至今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跟路于心那样的人成为好朋友,那本该是个只生活在自己世界中的家伙,在遇见我和余雯之前似乎没什么朋友,平时也都是独来独往,不爱说话,但接触久了就觉得那还是个蛮有意思的家伙。他没有朋友,我也没有朋友,大概觉得是志同道合,两个本不相融之人凑到了一块。

  但在抽完那根烟的下午过后,我们还没有变得热络,那家伙似乎跟任何人都做不到热络,除非你去主动找他,我们也没有成为要好的朋友,直到三个月后余雯的加入。

  刚认识余雯的时候,我12岁,她13岁,尽管才13岁,但她仍然称得上一个女人,而不是女孩。

  余雯在刚入学时就已经是出了名的问题女孩,学校里每次打架斗殴基本都跟她有牵扯,而且几乎每次都是“孤军奋战”,但她的老爹有钱,每次矛盾都靠花钱解决掉了,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的,余雯在入学后不久便成了大姐大。由于她比我和路于心要高一级,所以在我刚上初一时就听闻了她的传说,也曾一睹真容,但她并不认识我。

  说起问题学生这方面,虽然当时我也有很多小跟班,也经常在学校斗殴违反校纪,但我身边的全都是一些势利眼,都觉得我有钱才围在我身边,但余雯不一样,她家虽然也有钱,但围在她身边的那些小弟都是被她的个人魅力所折服,都是死心塌地跟着她的,尽管她不喜欢有人当她的跟屁虫。

  关于余雯整个人的外表形象,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漂亮,在那个年代,初中的女生都还不懂得打扮自己,也相对保守,甚至有些女孩子都会尽量避免自己出头露角,在学校里用校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律的齐刘海马尾辫,但余雯不同,她应该是学校里唯一一个经常穿校服的女生,而且留的是干净清爽的丸子头,就像隔壁高中舞蹈团的学姐们一样。

  我还记得,当时我很喜欢中国体操队的刘璇,那时余雯的气质像极了现实版的刘璇。

  当时的滕都一中算是比较烂的中学,因为升学率低,而且打群架的事情时常发生,每年因为打架斗殴的事进管教所的学生不在少数。我跟余雯的相识,就是在一次打架斗殴的事件之中。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是去四楼的数学办公室补交作业,结果刚巧就碰到余雯在走廊里跟人打架,当时她背对着我,她的对面挤满了男生,原本以为是有男生要向她告白,只看了两眼便准备进办公室,然后一阵摔凳子的声音响起,一转头就看到余雯被几个簇拥过来的男生推倒了,那个不知被谁扔过来的凳子同时也滑到了我的脚边。

  无巧不成书,路于心当时就刚从办公室出来,我们两个对视一眼刚想打招呼,走廊另一头的声音便把我们的眼球吸引过去了。

  当时可能是年少无知,也可能是一腔热血,更大的可能是因为我打心底里就喜欢余雯,二话没说,我就把作业本往路于心怀里一塞,抄起地上的板凳就冲了上去。之后是三四分钟的混乱场面,我亲眼看到余雯从地上跳起来把一个一米七的男生摔翻在地,然后我就被某个人的拳头打中了左脸,天旋地转的跟墙上的爱因斯坦壁画来了个亲密接触便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手里的板凳也丢到了一旁,混乱之中我居然看到路于心接过了我丢掉的板凳接替了我的位置。

  当时我不知道那几分钟是如何过去的,最后我只看到余雯和路于心站在我面前,两个人都负了伤,对面的男生倒了不少,但站着的依旧杀气腾腾,之后随着老师匆匆来到,所有人都停在了原地。

  那天下午,我和余雯、路于心放学被留校,在主任办公室写完检讨才被放走。走出办公室的那一刻,我们三个都相互对望了一眼,然后是哄然大笑。

  离开学校时天已经黑了,我和路于心被余雯拉到了市中心的铜像广场,她买了啤酒、花脸雪糕和麻辣烫。记得那时已经是十二月份,滕都最冷的时候快要来了,我们三个裹着羽绒服,吃着麻辣烫喝啤酒,一见如故般的坐在石台阶上谈天说地。

记得打架时我的额头磕肿了,用花脸雪糕冰敷着,疼的龇牙咧嘴;路于心那个闷葫芦也像是被开了瓢一样,跟余雯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老师的坏话,奶油挂在嘴角都没有注意;聊着聊着,余雯便说起初一时看见教导主任的假发被风吹走,我们笑的肚子疼。

那一瞬间,一切压力和烦恼似乎都被凛冽的北风吹走了。那一年我还不懂什么是真正喜欢一个人也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余雯尽管是大姐大但本质上仍是个略显幼稚的初中生,路于心刚刚从封闭的世界中走出来,我还不是很了解他们两个人的过往。

那一年我们还没有长大,还没有意识到后来人生的残酷,以及如履薄冰。但应该发生的事情,早就在不经意间,有了命中的定数。


2.

  就像是三块分布在不同山上的石头,原本是相隔天堑的距离,但我、余雯、路于心,就那么机缘巧合的走到了一起,我有了人生中真正的朋友,路于心也是,而余雯也终于有了她所承认的小弟,变成了我们的大姐。那是路于心后来在日记中写的“三立人时期”。

  但我的性格本质依旧没变,从跟余雯、路于心交好之后,再一直到高中时余晟飞、黄贺楼和楚翘的加入,我自负的本质仍旧没变。

  可能是当局者迷的缘故,在高中毕业之前,我压根不知道什么叫自负,后来我从路于心那里学到了这个词,但那时权当玩笑,因为我并不认为我是个自负的人,我只是觉得,我相对来说只是比别人更好面子、更在乎尊严这种东西,但后来我真的相信了这个词汇,我也很佩服路于心,能把我看的这么透,似乎孙韶俊轩这具躯壳并不属于我而属于他。

  喜欢余雯这个概念,大概确定于高一那一年,那是2004年的夏天,我早已经不是初中时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爱哭鬼,我反复咀嚼自己的心思,终于确定了我喜欢余雯,很喜欢。这个秘密也是路于心最先知道的,可能他早就看出来了,但一直没有揭穿。因为当我告诉路于心我想向余雯表白时,路于心表现的很兴奋,就像小时候大年三十晚上看到老爹在偷偷包红包却忍着装作没看见,直到大年初一一早收到红包时才表现出来,在心里感叹一声“哈,等你好久了”。

  路于心表示会帮助我向大姐余雯表白,我们约好在周五放学那天在校门口表白,他帮我买了花。但我心里没底,因为余雯太过优秀了,无论从外貌、家境还是一个人的成熟理性程度来讲,她都是那么完美,而一向自认为完美的我,站在她面前仍会不由自主的觉得自卑,每当面对她时,我都习惯性的觉得自己是个小弟。

  于是,在周五放学那天,路于心联系好了余雯,他们两个在校门口迟迟等了一个小时都没等到我,因为那时我已经被余晟飞骑着摩托车带走了。没错,第一次机会,我却逃走了。

  在余雯面前,我永远都是个怂货,但在外人面前,我却是高高在上的孙家阔少,我不敢想象表白失败的场景,于是我选择了逃离。

  但我始终没有想到,这第一次表白准备到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表白失败,中间居然过了整整三年。

  在这三年期间,我们一起经历了逃学混日子、路于心的恋爱和失恋环节、余雯的高中毕业后三立人的解散、我和路于心的毕业后跟路于心的告别。余雯高考后去了上海读大学,一年后我也通过家里的关系去了武汉读大学,而路于心考上了本地的大学,三立人从那时起真正解散。

  高三时我跟路于心一个班,那时我们都已经是成年人了,也结交了像余晟飞、黄贺楼和楚翘那样的好朋友,但余雯的离开,还是让我们觉得生活从本质上像是缺少了什么东西。

  2006年6月7号下午,从考场走出来后,我用手机首先给打给了余雯,当时她已经放暑假回来了,电话里我们还像往常那样聊的云淡风轻,跟路于心、余晟飞在考场学校门口汇合时才发现余雯其实早就在外面等候多时了。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见到余雯时心底的颤动,我甚至记得她当时的穿着,那一身牛仔背带裤和白色体恤、那双黑色的帆布鞋,还有熟悉的丸子头,这辈子都难以忘怀,但那时,我已经跟邢鹿鸣在一起了。

  邢鹿鸣是从高一开始便缠着我的家伙,我把她当做了余雯,从始至终。

  几天后的谢师宴上,路于心喝多了一直在念叨着小粉红的名字,我也喝多了,也一直在念叨余雯的名字,还好当时余雯没有在场。我还清楚记得的酒喝到一半时,路于心跟我一块去撒尿,他神秘的来了一句:再不抓紧,就没有时间了。

  再不抓紧,就没有时间了,路于心在说完这句话后就开始哇哇大吐,我也没再从他的口中问出个子丑寅卯。

  于是,在进入大学后不久,我便听到了余雯有了男朋友的消息,当时我还在军训期,那晚我不辞而别,一个人买了机票去了上海。在那之前我从没去过上海,也从没一个人出过远门,后来看刘瑜的书里面讲“你知道,一个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总是很脆弱”,说得真好。

  下飞机时已是晚上八点,我打车去了余雯的学校,想给她打电话却始终没能按下拨号键,当时我就想,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啊,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呢?也许她现在正跟男朋友花前月下你侬我侬,我来这里算怎么回事?

 

  于是我在学校门口徘徊了一个小时,最后还是走了,我一个人去外滩喝了一夜的酒,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偷走了。我心灰意冷,手机也没了电,便在街边一直坐到中午,最后在公用电话亭给老爹打了个电话,三个小时后直接踏上了回家的班机。

  我去上海的事情没有告诉任何人,直到大三那年才告诉了路于心。我和余雯还是老友,我们的老友团队仍旧在假期经常凑在一起,只不过又多了一个蒋子巍,那个自以为是爱好打扮的精装男。我跟余雯之间也生出了一层坚不可摧的隔膜,我想打破它,但无能为力。

  一切仿佛就这样持续下去了,我跟她还是多年老友,这样的结局可能是最好的,但最终还是没能保留这仅存的老友情谊。

  3.

  2009年,我到了毕业实习期,便从武汉回了家,正巧赶上我21岁生日,便联系了那些老友。下飞机时是路于心和楚翘、余晟飞来接的我,在回家路上,我告诉他们,我要向余雯表白,他们都愣住了,尤其是路于心,他百般阻拦,但我只是笑着却没有给他任何回应。

那一晚的生日聚会,我永生难忘。

  不出我所料,在聚会当时,余雯把她的男朋友也带来了,在他进门的那一刻我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走到了他们两人面前,对余雯说出了我喜欢你这四个字。这四个字脱口而出的那一瞬间,我觉得眼前一片黑暗,就像当年第一次为他而大打出手,被对方一拳打晕时的场景。这四个字我憋了九年才说出口,但已经来不及了。

  那一晚,我跟余雯真正的决裂。

  在那过后,我主动失踪了,我把自己藏在了一家小酒吧里,不为人知的小店,我在里面醉了一个星期。我以为会等到余雯来找我,说我们还继续做老友吧,但我等来的是一个噩耗:爸妈公司手底下的煤矿出事了,采矿到了一半突然塌方,十几个工人被埋在了矿井之下。

  我是被老爹从酒吧里揪走的,被揪走时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在老爹老妈的催促下上了飞机,第二天醒来便到了郑州。之后,是满世界的逃亡,直到那时我才明白什么叫做亡命天涯,信用卡不能用,手机更不能用,身份证户籍被改,一家三口每到一个地方便找最便宜的胶囊旅馆凑合住一晚,一觉醒来便再次逃亡。

  那样的逃亡日子持续了半年便结束了,我们一家在惠州的火车站被公安逮捕,我的父母在上法庭的前一刻把我救了出去,我拿着家里剩下的最后一笔钱,踏上了回滕都的绿皮火车。没错,我恨这两个人,他们让我升入天堂,也把我的生活在半年内化作一滩污水,一直以来他们都是黑心商人,犯了错误就想着逃跑,从本质上就是一种错误,事业上是这样,一段感情上也是这样。但当我明白这一点时,已经太迟了,就像当时没有向余雯告白一样,我总是在事后才后悔,总是这样。

  回到滕都后,我才发现一切都变了。余晟飞早已离开滕都去了北京谋生存,楚翘留在了江苏的大学继续读研,黄贺楼跟着改嫁的母亲去了南方,就连路于心,也在余晟飞离开后,同样的去了北京。我也给邢鹿鸣打过电话,但对方是空号。

  我无依无靠,无处安身,又满身是伤,自己租房子住了半年多,期间我也曾试着去找路于心的妈妈,但不知何时,他们已经搬家。最终我想到了重庆,路于心的老爹陆欢住在那里,我便去投奔了他。

  陆欢是个作家,在路于心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之后路于心被妈妈带到了姥爷家,一直是在姥爷家长大。我不止一次见过陆欢,之前曾经跟路于心去找过他,所以有些熟门熟路。陆欢很惊讶我的出现,然后是愤怒,他打了我,我没有反抗,任凭这个中年人把气全部撒出来。在他冷静下来之后,他告诉我路于心他们找了我很久,我坐在那个中年人面前,很久都没有说话。然后他提到了余雯。

  余雯在我们分裂之后就分手了,是蒋子巍甩了她,但现在一个叫许理想的家伙取代了蒋子巍的地位。听着这个长辈款款而谈,我心里五味陈杂,不知该说些什么,然后陆欢提到了孙尚香,我的女儿。

  两年前我跟邢鹿鸣发生过关系,我不知道事后她怀了孕,在她知道自己怀孕时,我已经跟着父母在逃亡的路上了。之后,邢鹿鸣就把尚香送到了路于心在北京的住所,把一岁的孩子放到门口便消失了,路于心收养了孩子,并给她改名为路不然,陆欢说出这些事的时候,不然已经跟路于心在北京生活快一年了。

  当我知道消息的那一刻,过往的大悲、大喜,再到大悲似乎全部涌了上来,我抱着脑袋在那个中年人面前嚎啕大哭。那时的我已经没有了任何形象和尊严,试问失去一切的人,还会在乎什么尊严吗?

  跟陆欢在重庆的巫山县生活了一段时间,平日里在菜园里松土种菜、帮他整理文稿,但最后还是不辞而别了。

2013年,我重新回到滕都,得知路于心已经回来了,在当地开了一家名为“理想回收店”的餐厅酒吧,我在深夜时悄悄去过那家店,在门外的窗边窥伺,曾看到过路于心和不然的身影,但没有看到陆欢口中说过的郑绵绵。

我最终还是没有勇气推门进去。我在当地找了一个程序员的工作,薪资够我每个星期喝醉一次。

没过多久,余雯订婚的消息被我得知,我也终于得知了那个名为许理想的家伙,本以为那是个蒋子巍一样的混蛋,但居然出人意料的是个老实人,而且曾经是高中同学,据说在高中时那家伙就追求余雯,但余雯一直没有答应,直到跟着余雯一起考到了上海的大学,最后才如愿以偿。

市里的西二巷有家坦格利安火锅店,曾是我们老友常常聚餐的地方,我经常去那边徘徊,有一次偶遇到余雯、路于心他们去吃饭,我匆忙之中看了余雯一眼。她还是一如从前的漂亮,没有变胖也没有变瘦,但是丸子头已经不见了,她留起了短发,开始戴沉重的耳环,涂价格昂贵的口红。

也许她早就变了。

高中时,曾经路于心告诉我,余雯似乎也喜欢我,但不太确定,我有时会想,高一时的那次告白如果我没有逃走,我还会是现在这样吗,也许是,也许会变得更糟,已经消失在时间长河中的破碎东西,谁又说得清呢。

4.

今年已经是2017年了,我苟且偷生也已经七年了,七年里我偷偷看着不然已经长成了大姑娘,路于心还是没有找女朋友,余雯却在两年前已经跟许理想结婚了,我还听说,余晟飞跟楚翘在一起也准备订婚了。

当我还在踌躇要不要去见路于心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了,说实话,这场灾难我也期盼很久了。

常年酗酒嗜烟,加上疲惫的工作和生活,终于我得了肺癌,也许是积劳成疾,也许是突发病变,但都已经不重要了。能让一场癌症为我短暂的人生画上句号,也是老天爷的一个恩赐。

此刻我坐在病床上,在手机里看着自己的光头,忽然就有了尽早去死的念头。

“叔叔,你也被老爸剃了光头吧。”临床的那毛头小子突然看向我。

“哼。”我不屑的冷哼着,翻身躺到了床上。

“叔叔你为什么不开心。”小子仍旧追问。

“没……没什么……”我用枕头裹住半个脑袋,忍不住哭了起来,哭的撕心裂肺。

我闭上双眼,能感受到眼泪浸湿枕头的过程,脑子里又浮现了幻觉。

病房的门突然被打开了,两个穿着黑白两色校服的家伙冲了进来,坐到我的床上一个劲的摸我的光头,口中喊着秃头猴子,秃头猴子。

啊……好久没听到别人喊我猴子了,我睁开眼看着那个扎着丸子头的漂亮女孩,还有傻笑的毛头小子。

场景就像高中时打架左臂骨折住院,他们逃学来医院看我,两个家伙刚坐在床头吃我的病号饭,聊到快处喷了我一脸唾沫,时间刚过了两分钟而已。


【这篇文章并非我本人所写,而是我的好朋友路于心在我死后为我所做,我们彼此了解,早就熟烂于心。其实这段话也并非我本人所说,都是路于心想出来的,谢谢。】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99,711评论 5 468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3,932评论 2 376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6,770评论 0 330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3,799评论 1 271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2,697评论 5 359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069评论 1 276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7,535评论 3 390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200评论 0 254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0,353评论 1 294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290评论 2 317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331评论 1 329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020评论 3 315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8,610评论 3 303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694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927评论 1 255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2,330评论 2 346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1,904评论 2 341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