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之前,讲遵从规则。
236指出过程不可见的结果正确的行动,提出它在遵从规则与否的问题。
w用一个各种例子组成的家族来作回应。
就是说,这里的情况要区别对待。这已经向私人语言的提出引出了一个口子。
237画线的例子,指出遵从规则的行动中,一种规则的复合合成的情况。这为看见的东西作为遵从规则的对象的东西,另外指出一种看不见的想法的东西作为规则的引入。这种想法或想的东西并非为看见的东西所规定,反而它在规定着通过它所决定的行动产生出来的看见的东西。
也是提供引入私人语言的线索。
238
规则的不言自明。意味着某种排除语境原则的情况。
语境原则在于语言必须在使用中给出意义和产生意义。比如“红”和红,在一个命名游戏中作出定义。这里是语境中给出这样的红和名称“红”相应。要看到的东西在先给出来,然后才能有意义地使用“红”。
但是规则的不言自明提出一种先于看到红就使用“红”的情况。
在私人语言里,我们当然可以在红这话总颜色中暂时避开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已经了解了红。但是在一个新发见的颜色里,问题就来了。如果没有基于语境或给出这个颜色的命名游戏,我们怎么合法地或有意义地使用这个颜色的名称?私人语言面临的就是这类问题。感觉是私有的。没有外在标准,那么,我怎么向另一个人传达我的感觉,并且要保证能被正确地理解。
名称的使用是这样。
语言游戏的用法也是这样。我们基于外在标准,或在看到的东西里,理解语言的用法。用法的判断还是在看中落实的。私人语言不能被看,不能被另一个人所感觉,那么,理解在这里就缺失了确认的环节。
规则必须是不言自明的。
这里的规则包含两层意思。237指出了规则的复合的情况。就是说,给出来的规则,作为一种工具的东西,还有对这个规则叠加别的用法的层面。规则在用法中产生行动。
语言自身产生一些规则。就像发明和生产工具,它具有特定的性质或功能。但是对于这种性质,我们还能不同地使用它们。在现实中,我们可以基于不同的用法来使用它们。遵守规则产生出行动来,这里的规则是对于规则的用法,这种用法作为一种规则的东西。被使用的规则相应于看见的语言,遵从的规则,是对于看见的东西的用法。
在237里指出的把一条线作为规则来遵守。但是,这条线作为规则,在行动中只是规则的一部分,还要叠加对于这个规则a的使用的一个规则b。
238的规则事先产生了所有的结果,是忽视了或忽略了规则b的情况。
规则a是可以诉诸语言,比如‘这个代数式’,‘这条线’,这样的东西。规则b却在语言之外。
我们说语言游戏要嵌入生活形式而得到理解。可是语言本身就指出了规则的东西。比如“圆”,它就相应于圆而非方。这里就有一种固有的本质的规则的东西。但是,这种本质意义上的规则,不是我们通过语言游戏产生的意义的东西。我们要把这种基于语言本身的本质产生的规则a,嵌入用法所带来的对于规则b的遵从里,才产生出语境中的意义来。
238第一句提到的‘规则事先产生所有的结果’,为什么要‘为了让我觉得···’?这是顺着前面引出的遵从规则却不能在看到的东西里确认的情况,这就是私人语言的情况。为了论证私人语言,就需要这样。由此带出来下半句:那么对我而言规则必须是不言自明的。
那么,规则是不言自明的情况存在么?
有。比如,在理念的实践里。237照A画B,前者就可以看作这样的东西。AB之间是一种图像的关系。根据概念圆画一个圆:只要画出的圆看作一个圆的图示,而非这个圆的图示。
但是,这样的话,就不是理解的情况,而是一个实践中造就某物的情况。
而私人语言不是在造就某物的实践,而是一种表达和理解活动。
239
在‘红’的例子里讨论。
标准问题。不但对于另一个人来理解语言时必要。就算自己事后来理解自己的句子,离开记忆,也必要。
如果记忆还在,那么阅读自己的句子就是没有必要的。语言这时就像一些暗号式的只有自己知道的指示。但是离开记忆,比如过几年看自己梦的记录,如果描述的刻画模糊,只是一些提示性的东西,那么自己也会不知所云,不能理解。
胡塞尔的本质直观和罗素的指称词组。事物基于语词的内涵和外延被分别指出。或者前者是给出,后者是指出。
后一段。定义和用语词来标记一些东西的本质的解释。后者语词具有固有的用法,表达本质的意义。由于语词和意义之间基于本质的固有联系先于语词的使用,所以,语词的意义是通过解释给出来的。定义的情况中,则是把语词在语境中的使用作为看到的东西,进而以其为确定的东西来指出或领会语词的用法。语词和语境都给出来了,确定下来了,基于语境来确定用法这唯一不确定的环节。
最后一段第一句话看作定义的话,感觉红是不能看见的。那么,它就不能被理解。
240-242
240是否遵从了规则,不会争议。这里的规则是基于语言本身给出来的东西。比如根据一个代数式写出一个数列。代数式和数列之间是一种确定的,看见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没有争议:错了就会认错,因为可以给出证明的根据。
241
人们的一致,指的是被使用的语言/规则在不同人之间的一致。比如,‘红’和红的相应,在不同人那里是一致的。
而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涉及的是语言/规则的使用,在一种用法里遵从某种规则来使用这语言/规则。后者(语言/规则)可以看作实践中被使用的材料,其自身的规则可以看作材料自身的形式的东西。
这可以和康德的感觉材料,亚里士多德的质料类比。质料并非不可分的原子,而只是部分的东西。部分还可以再有部分。就是说,材料的东西本身又是对象(实体),它具有自身的形式。语言/规则间的相应,就是这样的东西。在这里,语言/规则之间是一种定义式的联系。比如用石板铺地。被使用的石板总是具有自身的性质,比如正方形,这种性质构成石板本身的一种规则。再石板被用来铺地的用法中,就要基于正方形这种规则来使用它。比如铺出各种样式:十字形叠加,大方块叠加,长方形叠加。
242
定义的一致:语言/规则的相应的一致。判断的一致:规则的用法的一致。是规则的使用中所遵从的规则,规则的规则的一致。
前一种规则是字典里的词汇那样脱离语境的材料。后一种规则是材料置于用法之中产生行动(表达和理解)来。是在语境中的。
参看楼巍的注解。
241
—— 有了 规则, 才有 对 规则 的 遵守 和 违反; 有了 判断 对错 的 标准, 才有 了 正确 和 错误 的 观点。 先 有规则 和 标准 的 一致, 才有 对错。 规则、 标准 和 对 它们 的 应用 处在 不同 的 层面 上。 让 我们 把 语言 和 生活 形式 放在 同一 层面 上, 因为 后期 维特 根 斯 坦说 的 语言 不是 词语、 句子, 也不 是 德语、 中文, 而是 一种 更 深刻 的 东西, 是 和 人的 生活 及 实践 交织 在一起 的,“ 想象 一种 语言 就 意味着 想象 一种 生活 形式”( 第 19 节)。 虽然 语言 中的 很多 词语 和 句子 没有 明确 的 定义 和 使用 规则, 但它 们 还是 有着 各不相同 的 语法( 虽然 要从 它们 的 用法 中去 查看 语法), 这些 语法 是 一致 的、 相对 稳定的。
语言 的 一致、 生活 形式 的 一致, 归根结底 就在于 这些 语法 的 一致。 人们 可以 给出 错误 的 观点, 给出 假的 命题, 人们 可以 有 分歧, 但 所 使用 的 语言 及其 语法 是 一致 的, 二者 并不 位于 同一 层面 上。
分层的看法是一样的。
生活形式的一致。这句话中语言联系于其所嵌入的生活形式,或者语言联系于其相对稳定的用法。所产生出来的遵从规则的东西,又处于被使用之中。语言与其相对固定的用法的结合所产生的东西,可以看作语言游戏中被使用的材料的东西。它具有某种本质的或固有语法。
这就好比我们在使用名称时,比如‘苹果’,即使脱离语境,它也基于某种定义或约定俗成,具有相对固定的意义。至于在语境中,它是用作一个判断句,还是一个疑问句,还是一个命令句,还要基于语境中的用法。
这是什么?苹果。
苹果?
语言2中的’板石‘那样使用‘苹果。’它是一个命令。
这一节的生活形式的一致,指的是语言游戏的局部材料在相对固定的用法中的使用带来的意义的东西。可以和亚里士多德的和实体相对的质料,其自身作为实体又具有自身的形式,相类比。这里的生活形式就是语言材料在固定用法中的意义,或所表达的东西。字典就是这种语言材料(词汇)和其意义(生活形式)的相对固定的联系的汇总。
但是整体的语言游戏的意义,还要把语词的句子所表达的东西嵌入到一个整体的用法里,一个整体的生活形式里。观点,就是语言游戏中整体的生活形式所给出的东西。
把这里作为材料的语言的生活形式看作第一层的东西,它要进一步嵌入整体的生活形式中去产生现实中语言游戏的意义。
规则,在这里也是具有相应的两层。第一层是语言材料本身固有的用法,遵从的规则。这一层接近于逻辑哲学论中的那种图像和事态之间的相应。后者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但是前者准确说只是一些固有用法。当语言材料是一个命题时,就是图示形式的情况了。它又可以进一步嵌入到某种用法之中。比如基于语境把一个句子(命题)套接于某种用法之中。比如弗雷格的概念文字中,基于真而真的推理,命题就基于其意谓的真而被使用,被用来参与一个推论。
242
定义和判断
作一个类比,近于弗雷格的涵义和意谓一个真值之间的划分。定义和涵义,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由语言自身就固定地给出来的东西。意谓和判断,则都要引入语言在使用中的语境的东西。对于一个桔子,说它是苹果,这是假的。(弗雷格说真是逻辑,似乎真值是逻辑才是恰当的,或者说假也是逻辑。)
定义的一致使得语言的使用得以可能。我们可以使用符号表示确定的东西。这种符号和表示的东西或意谓之间的联系可以看作这一层的规则。字典。
判断的一致,则是对于语言在字面上给出来的东西带来的规则,联系于语境,是不是这种规则的遵从或使用切合于语境或实际情况。
对一个桔子,说它是一个苹果。那么这是错的。这里就是规则的错误使用的指出。楼巍的红绿灯的例子,也类似。但是遵从交规,还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而非仅仅认知的问题。
判断,是语言游戏整体上的用法或生活形式的东西。
定义产生具有特定规则的语言,判断负责这语言和规则在相应的语境中恰当地使用。
语言好比人自己制造的工具,在恰当的场合或语境中——需要这种工具的固有规则或特定的擅长的用法——使用这工具。比如我们有锤子有起子,在砸钉子时选择锤子来砸,在拧螺丝时选择起子来拧。虽然我们也可以使用一个起子来砸钉子,使用其非典型的用法,但是效果很差——除非我们手头没有锤子而只有一个起子,也会勉为其难地用一个起子来砸钉子。而如果用锤子来起螺丝,则干脆是有劲使不上,办不到。这里就连非典型的用法都不存在。
楼巍的注解,讲的更好。
把定义和使用的情况,规则和对规则的使用或遵从的情况,把前者置于后者对它破坏性地使用的情况里来看,指出例外的情况一旦多见以致常见,就会破坏定义本身。它们之间处于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之中。不遵从规则,就在破坏规则对于现实的有效性。一个规则不再被遵从,它也就不再作为现实的规则了。规则就和现实脱节,不再具有意义。
似乎要废除逻辑。
只是取消规则本身对于行动的决定。规则嗨哟置于用法之下被使用才产生行动。这是指出规则和用法作为独立的两个环节对于行动的共同决定,而非仅仅规则就其自身具有决定性作用。
“ 描述 测量 方法 是一 回事, 获得 并给 出 测量 结果是 另一 回事”
这就是指出规则和用法(对于规则的遵从情况)之间的结合的情况。对于规则,和弗雷格的句子的涵义和意谓的对比之处是,对于规则,我们只是指出遵从它或不遵从它。句子意谓真或假。
这里指出了测量方法只是产生测量结果的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是经验情况。并不是基于测量方法就确定了测量结果。测量方法对于事物来说具有某种随意性。但是测量结果却是客观的。
身高180cm和1.8m,在不同精度的尺子的测量下,得到的是同一个长度。它们都是一个客观的数——对象的长度。区别的只是精度的不同。但是它们都是正确的数。
这里也可以再援引弗雷格算术基础中的情况。概念的指出具有主观的随意性,但是只要概念指定下来了,属于这个概念的一个数也就确定了。
逻辑在此和规则,概念,在一个层面上。楼巍按层次的本质来选择同一个层次的东西,则是:逻辑,语法,定义,规则,度量方法。
测量和测量结果的稳定性,规则和对于规则的用法(规则的遵从的情况:遵从或不遵从),是决定于我们通过规则的使用达成的客观的事情。我们思考的东西作为我们通过语言(规则)的使用所要达成的目的的东西,或者说前者作为规范后者的轴心的东西。前者是不变的——客观的,后者中语言(规则)是可变的,相应的是其用法的变化。这就好比其值为常量的二元函数 f(x,y)=a。
弗雷格的句子意谓真,对象补充概念构成一个思想,思想意谓一个真值。真是逻辑。弗雷格对于语言只是落于逻辑的考察。真是逻辑,弗雷格的理论是真理理论。
w的函数意谓的是我们日常思考的东西。它是经验的,而非弗雷格那里先天的真值,或真。它不是逻辑。在这个意义上,w的语言理论的轴心是反逻辑的,经验的,日常生活思考的东西。语言的分析只是为了表达这日常思考的东西为目的。从而,这日常的东西就成为其语言理论的轴心的东西。别的东西,规则和用法,都是可以变化的调整的,但它是确定的或客观的。
可以说,w对于弗雷格而言是思考的东西从先天逻辑的真,扩展到了一般语言中的对象。
这种轴心的东西,测量结果的稳定性,思考的东西的客观性,提供出语境来。这就是二元函数 f(x,y)=a。()=a,就是一个语境。这个式子中的a可以和日常语言中我们日常所思考的东西,一般语言的对象相类比。
回到私人语言的考虑来。私人语言中,由于通过语言的使用所思考的东西,不具有一种基于外部标准而来的客观性。它不是现象中的物质——客观对象。对于私人语言的理解而言,就抽掉了那个确定的东西作为一切理解活动的语境的东西,抽掉了语境中的轴心。这使得理解活动失去了根据和意义的可能。类似于弗雷格的思想意谓真。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对于遵从规则也存在着一个判断。离开语境,就没有了判断的根据和标准。
规则是这样的东西,人在语言中为事物造了像(符号),在谈论事物时,就使用相应的符号来指谓它。从符号意谓事物就是规则的东西,这是先天地或在先于语言的使用就设定下来的。当我们使用语言时,就要看使用的语言是否要谈论的东西相称或一致。对一个苹果说这是苹果,这就是语言和事物间相称的。或者称为语言在遵从规则的情况下被使用了,是恰当的。
名称/对象在这里不限于弗雷格的意义上的东西,概念词也可以看作一个概念的名称,命题看作判断的名称,命令句看作命令的名称,等。
语言所给出的是如此这般的事情,如此这般某物,某物。语言在自身之中已经基于习俗,文化,约定俗成的传统,给出了所遵从的规则,在这种规则中指出生活形式的东西。比如,我们可以离开语境说到苹果,一个桔子不是苹果。
而遵从规则,指的是语言游戏整体上的用法是否是语言材料自身中指出来的规则的情况。这里需要一个判断。如同弗雷格的概念受到对象的补充产生一个判断,它意谓真或假。这里也有一个判断:现实之中,当下,是否对于语言中给出来的规则的遵从的情况。
这里还要辨别一点:
判断是当下是否对于语言中给出来的规则或约定俗成的规则的遵从的情况,这样,对于语言的理解,整体的生活形式的东西就是一个判断。如同弗雷格哪里一个句子意谓真。
还是说,在语言游戏的理解里,生活形式始终在语言之外,它不是看到的语言在固有用法中本质地给出的东西,而是把这种东西嵌入语言之外而来源于整体的综观的,想到的东西——生活形式。
说理解一个语言游戏是遵从一个规则,这规则是说出来的东西。比如红灯停绿灯行。把它看作遵从规则产生的行动。这里,所理解的语言游戏不只是说出来的语音的东西,还是行动。行动也是一种表达。遵从规则的行动在实践规则。规则通过受到遵守而在实践中被实现出来。
说理解一个语言游戏是把看到的语言游戏置于语境之中,嵌入生活形式。而生活形式是想到的而非语言游戏自身之内提及的。
这两种理解之间有冲突。规则是语言游戏中说出来的东西还是没有说出来的东西?留给理解的整体的用法或整体的规则的东西,是仅仅是一个判断,还是有着语境中的思想的东西作为用法?
在红灯停绿灯行的例子里,规则的东西已经在语言的字面上看到了。留给理解的是一个遵从规则的判断。
在对给出的一个数列写出下一个数的例子里,这里首先是对于其遵从的规则的理解。但是,这里并不能通过看得到猜想的某个规则的确认。只能也步也趋地试着按某个理解对于某个规则地遵从写下一个数,然后在语境中受到判断。比如教学中教地人给出一个判断。对于作出理解的人,能做的只是猜想地尝试领会一个规则,并在遵从这个规则中作出一个行动。
规则在这里,是要基于看,基于领会去遵从某个领会的规则,以及基于行动在现实中的反馈的看,来得到判断。
在红绿灯的例子里,即使了解或被告知交通规则,应该如此这般的东西,如果在实际出行中大家都不守规则,那么,现象中真实的规则也就不是那个被告知的或被设定的规则了。那么,就这当下,遵从规则,遵从的就不是那个设定的理想的规则,而是现实中在被遵守的规则了。即使我可以自我约束红灯停,但是我就能有权绿灯行么?不能。如果大家普遍不受设定的规则,那么,绿灯时也会有横向闯红灯的人,那么,我也就无法在绿灯时畅行了。
在别的情况下,可以做到按照理想的规则消极地反对不合法的情况,这是个体权利,但是在积极主张时,就会发现行不通了。因为周边环境不支持。
可见,规则对于社会生活来说时难以逃脱的。脱离规则就意味着脱离社会。至少时脱离那个规则的社会。当然,遵从另一种规则,就是融入相应规则的社会。
因此,理解在于规则的想到和确认。
但是,规则到底是语言自身的,还是语言之外的?
如果把语言从语音扩大到行为,行为总是基于遵从某种规则在作出表达。因此,就此表达而言,行为也是语言。w在前面几节也指出了理解的层次。就规则和遵从规则的判断的区分时,语言就不再只是语音的东西,而是某种固定的用法之下生活形式的东西了。就是说,规则已经包含在语言之内。
在红绿灯的例子里,行动作为表达功能的语言,它已经包含了对于规则的遵从,已经把规则包含于看到的行动之内了。因此,可以把规则看作语言之内的东西。
在写数列的例子中,继续写出一个数作为行动,已经包含着规则的遵从了。理解,则是对于看到的这个数列的写法对于规则的遵从。虽然这时规则还是有待确认的。
理解的活泼之处正在于规则的猜想和规则的确认之间相互牵引的张力。理解的可能性在于综观统一是对于看到的东西,其确认又是在看中产生,这就是看为理解提供了得以可能的语境条件。
这就是说,规则体现到了看到的东西之中。
243
私人语言,对于说的人是可以的。因为他有记忆为语言的理解背书。记忆就是公共语言中的语境,给出的外在标准。记忆是内在标准。
私人语言的要求和公共语言的比较,公共语言时刻受到外在标准的判断,但是私人语言,甚至可以语焉不详。可以只是用一个简单的记号标记一件事情的感觉。或者通过指出一个事情,或一个画面,甚至一个东西,而不谈感觉,但是一个简单的某物的名称在作者就唤起了那感觉。这在公共语言中是不行的。除非,是感性的语言,比如诗歌的情况里。充满了象征。但是公共语言没有象征。日常语言在于其朴实的风格。表达的东西要处处落到实处。
1
分析哲学的阅读,思考和理解,是一个学习和训练说话的过程。
有牙牙学语的感觉。
2
缘分在于基于缺乏和敏感而来的饥渴,所带来的求索和探究。不满足和缺乏所产生的对于相应东西的召唤,产生出缘分。所以,缘分在客观条件之外,首先是内因所造就的。它们带来的满足,就是相应于缘的分。
一个人承得福承不得福,承得多大的福分,就在于这种缺乏所产生的胸怀的大小。而那些缺乏在非理性下自相矛盾的成分在坏灭这个胸怀本身的基底,削减其福分。甚至成为恶之因。看看疯狂的下场就知道了。极大的欲望带来自我毁灭。因上坏了,是一切毁坏的肇端或根源。
一个坚固的,立得住的对于自身缺乏的发觉,是缘分。在满足自身的缺乏中完整自身。最后,一个人成为它在需要和缺乏中所补充的东西,成为其行动的产物,to be的结果。而那些作为沉默中构成一个缺乏的发觉的那些既有的东西,如同药引,或化学反应中催化剂的东西,在最后造就的东西中抽离自身。它们不作为主体的成分的东西。主体由to be的行动所造就。缺乏所在指示存在,使得主体于其中to be,存在于此。缺乏所在,存在所在,也是敏感所在。
3
何为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