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基本上是每年度进行一次。有些教师对指标不十分清楚。下面做一下简单的说明:
1.指标的分配
中小学校高、中级职称分配比例不同。中学高级职称占专业人员总数的岗位30%,一级教师占专业人员总数的48%;小学高级教师占专业人员总数的20%,一级教师占专业人员总数的63%。
2.指标的启动
每年度按核定各校教师编制,计算空岗数额,按空岗数额的40%开发当年各岗位指标。各单位按开发指标的1:1.2推荐上报。
3.特设岗位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终身从事乡村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对从教三十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特设高级教师岗位。不受指标限制,特设岗位不占本单位常设高级指标。
4.评定程序
指标分配——基层评定——县市审核——答辩复核——职称确认——兑现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