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网冲浪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小标题,颇吸引人的眼目,于是就打开看了一下。原来是清朝著名的大太监,或者说死太监,李莲英,手书的一张借款的条子,当然这个条子上面被当时的人评为书法还不错,而内容是不堪入目。
我不由得产生了兴趣,点开一看原来所谓的不堪入目,也就是过去的清高的说法,君子手不沾银钱之类的。但在我们看来这是已经过时的说法,不过放贷的这个人,王七老爷,看样子也是一个放高利贷的黑社会或者灰社会的感觉吧。他在这个王七老爷那儿借了1500两银子,立据为凭。那么按照我们大体的说法,可以说这也是一笔巨款了。内容我倒是并不觉得怎么是不堪入目的,但是这字汉书法可真俊,大致是赵体的行楷吧。
顺便说一下,明清时银子究竟购买力有多少呢?我看过一位历史学家的说话,他认为不应该以金银的汇兑价值来算,而应该以购买力比如以大米来算,那么这样算下来,以2003年中国的物价来算一两银子,差不多就是270块钱左右人民币,那么现在我们的米价涨了两倍以上。一两银子就相当于现在至少是1500块钱,一两是1500块钱,10两就是15000, 100两就15万,1000两则是100万,那么200万两的人民币确实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当然内容既不是不堪入目,而书法也显得确实俊秀,行书那种笔势和映带,真的是超过我们现在大多数国人,所以不以人非言也不以人非其书法,也还是要多加学习的。至少我这个算是比较喜欢写字的人,在其字面前真是不堪入目。好的,谢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