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片区域内,同一种职业有一个大概固定的平均的工资金额(除了凭业绩的销售),比如普遍的清洁工每个月工资多少钱,行政文员多少钱,普工多少钱。这个大概固定的平均的社会工资金额一方面是由从事此行业者的稀缺度(供需)决定的,一方面是由劳动本身的消耗体力或脑力的程度(劳动成本价值)决定的。
劳动力市场跟商品市场是同样的道理。
这样就还是回归到一对永恒的定价因素:
稀缺度(供需)——交换价值论,自由主义经济学。
劳动(成本)——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只能说这两者都是有合理性的。只是自由主义盛行的几十年来,比较重视“稀缺度(供需)”而忽视“劳动(成本)”。因为忽视了“劳动(成本)”,导致可支配收入的差距拉大,大到不合理的程度,又引发新的矛盾就是生产过剩需求不足,因为收入低的工人没有钱买产品,产品卖不出去,于是大量失业,引发经济危机。
就像《21世纪资本论》的作者说的那样,收入水平肯定是有梯度的,问题只在于这个梯度是否合理。资本家利润和工人工资之间是一个零和博弈,此消彼长。但是如果资本家不肯让渡一部分本该属于工人的利益给工人的话,从长远来看会导致经济危机,如果遭遇经济危机,则能从中再发灾难财的将只会是更小部分的群体,大多数人都不会幸免于难。
马克思提出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公有,这样的构想不错,可是施行起来又会遇到很多具体的问题,因为再怎么提倡全民所有,最终都要落脚到处理每一个具体的人身上,又要落脚到如何分配给每个人上。所以我比较推崇的是一个折中的概念,就是以企业为单位的集体主义。我指的以企业为单位的集体主义是指工人的收入存在两次分配,第一次是工资,第二次是税后净利润中取几个百分点作为工人福利。当然再分配还可以有梯度,来实现良性的激励。至于拨净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多少和梯度的幅度,可以订立最低基准,然后每个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和双方博弈往上自由确定。理由如下:
1.为了避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重要诱因“需求不足,生产过剩”,必须想办法增加工人收入和福利,释放有效需求,鼓励消费。
2.对于二次分配利益的合理性在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工人让渡出来的剩余价值创造的,虽然也还有其他因素,比如创新的设计和理念、创新产生的稀缺的市场处于供给远远小于需求,于是人们的支付意愿上涨等等。但是,是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利润,如果没有了制造者,创新则无法付诸现实。所以也要看到劳动的重要性。
3.为什么不是一次性分配收入,是因为和旧有制度的承接必须顺畅。为什么是规定税后净利润的百分比而不是定额,是因为企业给予员工福利是要量力而行的。
4.在这个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既不分配给个人又不用于再生产的剩余利润会流向投机性的股市和楼市,造成金融的不稳定,而金融和实业是互相联系的,如果实业崩塌,金融也将走向覆灭,所以投入再多到金融中去还是有可能会有泡沫破灭的一天。所以利润泛滥成灾,为何不把一部分利润分配给工人来促进消费拉动实业?
但是前提是,首先你得有工作。现在美国的情况是,因为非洲和拉丁裔和南美的移民到美国本地来找工作,而他们的劳动力很廉价,所以公司愿意选劳动力廉价的移民,所以美国白人的工作机会就变少了。另外还有全球化和自动化使本地的实业减少,于是工作机会也相应减少。
所以美国的情况是解铃还须系铃人。首先是要重振美国国内的与需求相适应的实业,然后就是得改革畸形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虽然类似于商品市场,其工资跟产品价格一样都是越亟需支付意愿越高,工资金额越高,但是有一个区别就是有的劳动者很轻贱自己的劳动成本价值,这使得劳动力这方为了获取工作机会,而低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所以尽管我支付意愿很高,看到便宜的,也总想着订立劳动合同。这样的确很畸形,因为选择用人的标准应当是以是否有能力胜任为主。
其实社会的选拔机制是否公平,关系到每个人的命运和社会激励的好坏,所以我的建议是,每个用人单位在选拔的过程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必须规定用人单位要提前出示以能力为主的选拔标准,整个选拔过程必须公开透明,选拔结果必须是要符合用人单位提前出示的以能力为主的选拔标准,选拔完成后要告知每个竞聘者成功和失败的原因。如果用人单位违背了公平原则,不管是标准定立的公平还是选拔结果的公平,都面临着法律的处罚。配套措施也必须很完善,要好调查好取证,还要有提起诉讼的便利性。对于美国白人,要清楚地知道身为本地人和白种人是没有任何优势的,真正的优势是你这个人有竞争力,不管什么人不管多少人,面临的都是同样的能力竞争。
当然,在我们国家还会有医疗制度、户籍制度、教育制度、信息制度、金融制度、社保制度、养老制度来制约消费和社会发展,并不是说提高了收入,消费就会急速猛增,这需要全方位变革。至于怎么变革,需要一个政治社会互动的平台来共同讨论、博弈、谈判政策和法律和制度。需要全社会的观点竞争整合筛选机制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