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跪在故乡的土地上》书评

良心推荐也只不过是个口号,类似于说这瓜不甜你砍我,实际上没人会真下刀。

之所以不用良心推荐来说《我跪在故乡的土地上》,其实是为了那个瞟一眼书评大标题就去买书的人。他会知道这本书讲了什么(我们会有隔着时空的默契,胜过千言万语的喧嚣),只要肯尽情地望文生义即可。他不需要你说太多,就比如我当时拿起这本立刻席地而坐如饥似渴读下去的心理。想窥探朝阳笔下那个农村,是不是正好贴近我的乡愁,复原?重现?颠覆?

有些读者有个毛病,喜欢以对号入座的程度来辨别作品优劣好坏,我是其一。

《我跪在故乡的土地上》的作者叫朝阳,在中国竟然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封面里的介绍说他做某总裁,抱歉!偏见真是害死人,在我的意识中总裁写的文不都是《我如何考上北大》、《马云说成功》?他竟然写的是农村,这情怀不可小觑。真够分裂?

读了一个开头,就有点一发不可收拾,这本书值得一读。

我推荐的第一个人,大概是我的老师,他在很多年前筹划写一本小说,以他的蕴藏和发酵,这本书的框架和思路已经明确了。只不过,他真的需要一个参照系。而《我跪在故乡的土地上》实在是太适合做他的第一个“范文示例”。初学写作,总是用尽洪荒之力形容某种东西,生怕别人不知道这个人缺胳膊少腿有多么疼痛,非得喊叫,大汗淋漓,痛不欲生。后来发现,都是多余。浪费笔墨总是在所难免,作者累得慌,读者读到心力衰竭,甚至因为这种叙述放弃最初的窥探欲望,合上书“写得什么乱七八糟。”《我跪在故乡的土地上》还原给你一个简洁明了的乡村,这乡村不是沈从文笔下的“田园挽歌”,它在作者的义愤填膺中显得有些寂寞,因为它已经被城市抛弃。它没有一个漫长得第三十章才能知道女主人公死没死的情节起伏,因为它的女主人公(我祖母)在开头就死掉了。

当代作家真正面对城乡二元对立的人真不多,有点儿名头的作家收版税就可以了,干嘛掏心挖肺“揭露祖国的黑暗面”,最主要的是,体验,他们早已经失去了那份体验,丧失夹缝求生的体验对作者而言,是天大的损失。况且那会直接导致读者跟着他一起漠视那个未被挖掘的世界。总是用童年记忆换汤不换药写下去也不是办法,读者群不乏聪明伶俐者,给看透了,盖你个“原地打转”“自我抄袭”的帽子又很丢人。所以,能编熟悉的故事干嘛总去嚼那死也嚼不烂的草。《我跪在故乡的土地上》却去吃这根草了,而且引得读者怆然涕下。

作品既是知识分子的自嘲,也是社会的批判。它指出,农民作为被言说者有永恒的伤痛,他们无法言说自我。它愤恨,城市对农村的排斥,农村只能可怜兮兮地自我封闭,以免备受欺凌。我祖母是一个狭隘、自私、愚蠢又内心坚韧的女人,她长在土地上,她的根伸进土地并和树藤结为联盟。她的孙子“我”却对乡村充满同情,隔膜的感情,冷眼旁观的透彻,“我”的儿子和妻子更是把回家过年当成是下地狱,他们都不情愿,“我”是一个结点,将城市“妻子”、“儿子”同“祖母”、“我二舅”、“我侄子”、“我表弟表妹”生硬地衔接在一起。实际上,他们对彼此无任何情感,但我同这两类人都有千丝万缕的血缘联系,他们都令“我”无法割舍。朝阳的文字力透纸背。他的记忆游走在乡村和城市之间,他的灵魂也在漂移,而最重要的是,他仇恨故乡农村的贫穷,却对它依旧爱得热烈。这是所有人的情感,是窥探者无法掩饰的真实内心。他们会对妻子、儿子说“农村真的太穷了。”儿子如果长大突然提出要去贵州小山区支教,那位口口声声“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父亲会大惊失色“去个鬼,脑子进水了!” 如果大批支援乡村教育的是别人家的孩子,他会希望他们将家乡搞得风生水起。他太懂乡村的野蛮和落后了,当年深受其害,好容易逃出来,又把孩子送回去,不是自找苦吃么,孩子想下乡,只不过是体验生活,但他真的懂土地么?如果他真的懂了,他还会仰望自己身正为范的父亲吗?父子战争中,父亲就这样永远落了下风……

初次读小说,喜欢迷宫式叙述语言,只要够华丽,怎么绕都行,读多了,对弯弯绕就够了,感到油腻。于是希望开门见山、简洁明了。可以肯定的是《我跪在故乡的土地上》可以达到并满足这种审美需求。这大概是我能读下去并且写了书评的缘由,真诚地希望孩子们都能读到这本书。或者通过我的书评,多一个人知道这本书在描写乡村方面“还真不赖!”,朝阳已不是那个朝阳,土地也不是那个土地,我向往隐居,然而我永远不会真的丢下城市的一切去隐居,除非只是为了躲避喧嚣短暂离开一段时间。

如果有什么需要赘述的,那就是多读两遍《我跪在故乡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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