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这句话出自刘向《触龙说赵太后》。大概的意思是,父母若是真心疼爱孩子,肯定会为孩子的长远利益考虑,早早就开始打算起来了。
都说父母疼爱自己的孩子,是天性,尤其是对于母亲来说,十月怀胎,抚养长大,其中的辛苦不言而喻,所以怎么会不疼爱自己的孩子呢?确实如此,在我们周围,有的父母可以为了孩子舍弃一切,倾尽所有。
但老话也说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事实上,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称职的,都是真心疼爱自己的孩子的。有些父母,他们的疼爱,有着个人喜好,对于自己不喜欢的孩子,就会区别对待。正如我们周围的偏心眼的父母和重男轻女的父母,这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是不可能一视同仁的。
而对于重男轻女的父母来说,他们疼爱的有时候可能只是一种性别。简单来说,即使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只要是儿子,就是比自己的亲生女儿要重要。
1.过继儿子,冷落女儿
程玲梅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她一个当姐姐的,在出嫁前,也是吃尽了苦头。结婚后,倒是过了几年好日子,毕竟婆家对她还不错,主要是老公对她还可以。婚后两人开始经商,在这个二线城市,日子倒是越来越好过了。
对于程玲梅来说,唯一的遗憾,可能就是没有给老公生一个儿子。她自己深受父母重男轻女之苦,却把重男轻女刻在了骨子里。也认为没有儿子,就是断后了,就是对不起丈夫,更别提以后都没人给自己送终和摔盆子了,这可如何是好?
这个想法,在丈夫去世之后,就越发强烈了。事实上,她身体的关系,在生下女儿后,就很难再次怀孕。但她不甘心,和丈夫两个人跑了很多地方,吃各种偏方,遭了不少罪。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丈夫间接生病去世了。
程玲梅悲伤之下,接受了公婆的提议,过继小叔子的小儿子当自己的儿子。这个时候,她的女儿李倩13岁,已经懂事了,她自然能明白母亲的举措意味着什么。本来母亲就对她态度一般,要是多了一个“弟弟”,自己的日子可能会更加不好过。
李倩各种和母亲撒娇,希望母亲能收回这个决定,表示自己长大后一定会好好孝顺母亲,不会让母亲比不上有儿子的家庭的。但母亲却表示,那不一样,说:“儿子才是根,他能给我养老送终,能给我摔盆,你一个女娃,你配吗?”
李倩无言以对,以前没有过继堂弟这件事情之前,母亲对自己的态度就是属于“女儿就是赔钱货,饿不死就行了”。堂弟搬过来之后,李倩的日子就更加不好过了。是啊,以前母亲赚钱,存钱,是为了给还没出生的儿子准备的。现在,是为了给过继过来的儿子准备的。
反正到最后,都和李倩这个女儿没什么关系。过继儿子之后,李倩和母亲的隔阂越来越深。
2.可以给儿子无脑投资1百万,却不愿借女儿15万买房
家里多了一个儿子之后,程玲梅全部的心思都花在了这个儿子身上,至于李倩,能给一口饭吃,还供她上学,程玲梅觉得自己仁至义尽了。就这样,从上高中开始,一直到后来上大学,以及后来工作后,李倩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
不是她不愿意回家,而是母亲不想她回家,因为母亲总是担心她回来,是不是会顺走家里什么东西,或者又想要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好处。总之程玲梅处处提防自己的亲生女儿,铁了心,要把所有的一切,物质上和自己作为母亲的疼爱,都留给这个儿子。
李倩的婆家,也是一个普通家庭,但丈夫对她很好,给了她一个温馨的家,所以她对原生家庭的执念,也减轻了不少。本来一直这样下去,可能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李倩按月给生活费,不给程玲梅添堵,很少回去。程玲梅全身心照顾着儿子,事无巨细,处处考虑在前头。
其实李倩要不是孩子即将上学,需要买学区房,而这笔钱实在是不够。她是不会问一个女儿结婚,一毛钱嫁妆都不准备的母亲开口寻求帮助的。毕竟她只要提到钱,母亲就会哭穷,即使李倩知道母亲是有钱的。
当时母亲正好支持儿子创业,1百万的多年积蓄,母亲眼睛都没眨一下,就给了出去。而李倩开口借15万买房,愿意写借条,也愿意给利息。但程玲梅不同意,很干脆地拒绝了。李倩当时挺崩溃的,问:“你愿意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1百万创业打水漂,怎么就不能借给亲生女儿15万买房呢?”
程玲梅说:“我还是当初这句话,我养你长大成人,已经完成了义务。我的钱,想给谁就给谁,你弟弟能给我摔盆,你不能,所以别惦记我的钱。”李倩最终还是在朋友的帮助下,凑够了房款,这次事情之后,她和娘家的关系更加疏离了。
03.我生你养你,你要是不照顾我,就是白眼狼
程玲梅可能做梦都没有想到,她捧在手心里疼爱的儿子,在几乎败光她的积蓄之后,带着老婆孩子住在城里,直接开始不认这个妈妈了。他说自己的户口又没在程玲梅的户口本上,过继这件事不能算数的,这么多年以来,是自己在做好事而已,给了程玲梅一个梦想而已。
就连程玲梅生病住院,他都没有露面,程玲梅这个时候,终于想到了女儿。但李倩对这个母亲已经很心寒了,她没有忍住,怼了程玲梅,问她为啥不找儿子照顾,而让她一个没有用的女儿来照顾。
直到这个时候,程玲梅还未死心,还在帮儿子找借口。她对女儿的质问不置可否,反而表示:“儿子和女儿就是不一样的,不管你弟弟怎么样,我对你也是有养育之恩的,你要是不照顾我,就是白眼狼,就是不孝顺。”
李倩最后也没去照顾,一来是因为她确实没时间,二来她不想面对这样的母亲。她后来出钱找了护工,并且和母亲再次强调,自己作为女儿,回报养育之恩的,只有生活费。别的就去找你儿子要吧,你要是执迷不悟,还不攥紧现在手里仅有的一点钱,以后就等着后悔吧。
04.故事的最后
程玲梅自然没有把女儿的话听进去,她最后的结局,确实不太好。过继来的儿子不出李倩所料,在把程玲梅手里最后一点钱都拿走了之后,卖掉城里的房子,带着老婆孩子走了。谁也不知道这一家人在哪里,当然了,就算程玲梅的小叔子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在哪里,估计也不会说实话。
反正最后程玲梅瘫痪在床,无人照顾,李倩实在没有办法,送她去了养老院。虽然有人照顾,但肯定比不上亲人的照顾,再说了,李倩也没有这个能力,去最好的养老院,普通的养老院,即使照顾,也不可能太完善。
程玲梅有没有后悔,谁也不知道,但她会在偶尔有人去看她的时候,提及女儿而流下眼泪。老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程玲梅如今的现状,确实可怜,但她完全是自找的。她本来可以拥有儿孙承欢膝下的晚年,却因为自己的偏执和重男轻女,落得一个凄凉度日的结局。
有一句话说:“凡人畏果,菩萨畏因果。”世间万物,皆是因果,我们每一个人,在某一个阶段的处境和结果,追根溯源,究其原因,就会发现,都是当初自己的言行和选择带来的结果。正如文中的程玲梅,她的晚年生活,如此窘迫。这个“恶果”产生的根源,就是当初的重男轻女和自私以及短见。
我们每一个人的晚年生活,是好是坏,很大程度上是由当初的自己决定的。父母根据个人喜好、世俗观念和利益得失,区别对待孩子,导致晚年生活凄凉的并不少见。只有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每一个孩子,好好疼爱,好好教育,自己的晚年,才能惬意。希望我们都要成为明事理的父母,哪怕是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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