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华夏民族一门独特的视觉造型艺术,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欣赏一幅好的书法艺术作品时,无疑会得到美的享受和艺术的熏陶。如何欣赏书法艺术的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书法艺术同文学、音乐、绘画艺术相比,显得更加抽象,更难把握。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创作与审美的观念更新,书法欣赏又有新的时代要求。如从过去对书法技法的研究,转向到作品创作主题的的把握,艺术思想有了新的飞跃,从而使作品内涵更加丰富,意境更为深远。
所谓鉴赏,就是鉴识、欣赏。有鉴无赏,难为真鉴;有赏无鉴,不是真赏。鉴是赏的前提,赏是鉴的深入。鉴多理性,赏多感性。书法艺术鉴赏的实现既有赖于书法家,也有赖于欣赏者的综合素质。而书法欣赏不仅是体会作品点画、结体、章法的匠心与功力、师承、流派、风格,更重要的是通过作品去感受书家的气质、情绪,及其意境与审美趣味、格调的追求。
鉴者,辨别真与假也;赏者,辨别美与丑也。故鉴赏就是人们对文物、艺术品等的鉴定和欣赏。也是人们对艺术形象进行感受、理解和评判的思维活动过程。人们在鉴赏中的思维活动和感情活动一般都从艺术形象的具体感受出发,实现由感性阶段到理性阶段的认识飞跃,既受到艺术作品的形象、内容的制约,又根据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经验、艺术观点和艺术兴趣对形象加以补充和丰富。运用自己的视觉感知、过去已经有的生活经验和文化知识对作品进行感受、体验、联想、分析和判断,获得审美享受,从而理解作品的活动。
一般来讲,书法欣赏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能一概而论,但也有其基本的内在规律可循,并非“玄学”之术。笔者认为,欣赏书法是欣赏者对一件书法作品在自己脑中进行“再创作”的过程,因此,必先通过识形、赏质、寄情这样一个过程,才能渐入佳境。
一、关于识形的问题
书法是线条形式的表现艺术,“形”有四要素。欣赏若能把握住“四要素”则入了第一境。
一是格式。书法以条幅、中堂、横披、匾额、斗方、扇面、对联、尺牍、手卷、页册、题画等格式最为经典。
二是书体。书体以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魏体、章草、行草等最为常见。
三是色彩。书法的色彩是以纸白、字黑、印红的组合搭配方式。
四是构成。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包括正文、题款、印章构成最为普遍。
二、关于赏质的问题
书法不同于写字。书法要讲究“法度”,“合法”才能“质美”。其“法”有四。因此,我们应把握好“四法”,方能进入第二境。
第一是字法。字乃书法之根本。聚点画而成字,点画之间应当“平衡对称,对比和谐,主次得宜,疏密适度,多样统一。”
第二是笔法。用笔贵在因体而变、稳实丰富;中侧(锋)互换,法出有源;笔力遒劲、力透纸背。
第三是章法。章法即整幅书法作品的“布白”。它讲究字与字、行与行之间以笔势连绵,气脉畅通、节奏分明,若如“行云流水”。即所谓“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计白当黑,奇趣乃出”。
第四是墨法。墨有六彩之说,即“浓、淡,枯、湿,燥、润”。若能“带燥方润,将浓遂枯”,则可达到“无声而乐的和谐”,“五光十色的神采”,“洒笔以成酣歌,和墨以籍谈笑”的境地。
三、关于寄情的问题
“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刘熙载语)。书法的目的是“畅寄幽情”。书法艺术的最境界也就是人的精神,人的气质的一种抽象体现与表露。欣赏书法不仅仅是看功力的深厚,看点画、章法的精巧,而是要看作者的精神、胸襟、气质修养。因此,欣赏书法的最高境界是通过书法作品与书法家“对话,交流”。而赏得此境需要赏者“见智”、“见性”,悟得书法之“出法”、“意境”、“气质”之妙理。
一曰出法。卓越的书法家总是善于在严格的法度之中自由驰骋并施展其创造才能。因此,他们往往任情姿性,纵笔所如,使人看出他们的“无拘无束”,而又不流于“荒诞狂怪”;既有“先圣”的遗风,又有自己的“圣地”,即所谓“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放豪之外”。
二曰意境。书法的意境是指于书法作品中流露出的精神内涵,则在生动的气韵、飞扬的神采以及空间余白所构成的幽深而旷远的意象。如,有的象行军布阵,旗帜飞扬,士马精研;有的象尺幅丹青,疏林远阜,错落有致;有的象江河大川,奔腾浩荡,一泻千里;有的象廻溪曲沼,春水繁花,清幽婉丽;有的象婀娜舞姿,素袖轻扬,一步一形;有的象悠扬乐曲,绕梁三日,牵人情思。这就是书法富于韵致,并且交织着生命节奏的意境。
三曰气质。常言道,“书为心画”,“字如其人”。书法是书法家抒情达意的特殊语言。如同作家之文,诗人之诗,歌者之声。因此,有独立性、创造精神的人,其书往往风格独具;依赖性强、唯唯喏喏的人,其书往往依傍门户、缺乏个性。性情豪爽英迈之人,其书往往气度恢宏;感情缠绵悱恻之夫,其书往往柔媚有余,劲健不足。志行高洁者,其书往往清气飘洒;格调低下者,其书往往俗气横流。心情恬淡者,其书往往气静端庄、淡泊旷达;追名逐利者,其书往往张牙舞爪、哗而取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