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赢,但也总有赢的时候。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那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其实老早之前就想读一下这本书了。我是通过罗翔老师知道的这本书,早早就买了实体书,但由于种种原因,它似乎成了我书桌上的“摆件”。借着这次机会,我再次拿起了这本书,细细翻阅。
记得在早些时候,我听到过这样一句话:放下助人情节,尊重他人命运。放到现在其实也蛮通用的,和“放下对他人的偏见”有异曲同工之妙。我认为两者的主旨内核都是,不要将既有的思想观念强加于他人,尊重他人的所思所想,尊重自己与他人的不同之处,即使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
书中提到,女主邀请同学沃沃落家里吃饭,但由于饮食习惯的不同,女主想要指点同学的行为时,家里的黑人保姆立马制止并教育了她:不能觉得异于自己的行为就是怪异的,因为我们无法感同身受别人的生活。父亲阿迪克斯也说: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我不由得想起曾经看过的美国影视《老友记》当中的一个片段。拥有古生物学博士学位的高学历的罗斯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菲比不相信进化论,甚至是地心引力。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时,我甚至觉得菲比说的好像更有道理,这些理论虽然在随着时代的更迭而不断完善,但其本质依旧是假说。后来,我反过来思考,为什么罗斯一定要抓住各种机会说服菲比,再联系这本书的精神内核来看,似乎也是偏见的一种。罗斯不知道的是,菲比是一个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拼命生存的人。如果说书中的情况是饮食习惯不同,那么《老友记》里的情况就是身份地位不同,每个人接触到、学习到、感知到的东西都各不相同,又怎么能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呢?
尊重,是一个简单又困难的词。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但是能做得到的人却很少很少。书里的莫迪小姐说:“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我想,知更鸟恰恰是一种没有偏见、没有恶意、只有尊重和善意的象征。所以才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犯罪!
看到标题和封面只觉得是悬疑,上面写着“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结果再往下读发现并不是,而是一部很精彩的“故事剧情片”,更是一本关于勇气与正义的成长教科书。